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判断银行职员行为有效的标准在于其行为是否是职务行为,而职务行为要求三个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责内的行为。实际中,银行会在当日工作时间结束后进行当日业务的相关清算,员工从下班到正式结束工作有一段缓冲时间。
若银行要求员工在下班时间加班,此时行为有效。根据《劳动法》第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下班之后,由于工作暂未完成,银行要求工作人员加班,那么在加班时间做出的行为有效。
若非加班行为,一般情况下银行职工在下班时间做出的行为是无效的。但应根据各银行具体管理规则判断:1)若银行规定在下班时间后停止办理所有业务,则下班时间后所做出的行为都无效;2)若银行规定已经取号等候的顾客,即便在下班之后,也可以办理相关业务,则下班时间后做出的行为有效;3)若银行允许已经等待的顾客继续办理业务,但停止部分重要业务,下班之后进行的被停止的行为,应当被视为无效。
若银行职工下班后作出的无效行为得到银行事后追认,则为职务行为,应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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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银行职员行为有效的标准在于其行为是否是职务行为,而职务行为要求三个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责内的行为。实际中,银行会在当日工作时间结束后进行当日业务的相关清算,员工从下班到正式结束工作有一段缓冲时间。
若银行要求员工在下班时间加班,此时行为有效。根据《劳动法》第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下班之后,由于工作暂未完成,银行要求工作人员加班,那么在加班时间做出的行为有效。
若非加班行为,一般情况下银行职工在下班时间做出的行为是无效的。但应根据各银行具体管理规则判断:1)若银行规定在下班时间后停止办理所有业务,则下班时间后所做出的行为都无效;2)若银行规定已经取号等候的顾客,即便在下班之后,也可以办理相关业务,则下班时间后做出的行为有效;3)若银行允许已经等待的顾客继续办理业务,但停止部分重要业务,下班之后进行的被停止的行为,应当被视为无效。
若银行职工下班后作出的无效行为得到银行事后追认,则为职务行为,应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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