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序号层次顺序
公文序号结构可分为7个层次,行文顺序依次为:
第一层:汉字顿号,如“一、”“二、”“三、”
第二层:括弧汉字,如“(一)”“(二)”“(三)”
第三层:阿拉伯数字加脚点,如“1.”“2.”“3.”
第四层:括弧阿拉伯数字,如“(1)”“(2)”“(3)”
第五层:圆圈阿拉伯数字,如“①”“②”“③”或者“1)”“2)”“3)”
第六层:大写英文字母,如“a.”“b.”“c.”或者“(a)”“(b)”“(c)”
第七层:小写英文字母,如“a.”“b.”“c.”或者“(a)”“(b)”“(c)”
二、文稿层次序号
文稿的层次序号分理科与人文两种:
理科类: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
人文类:一般沿用公文层次序号。
两种类型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一般都不超过四级。
三、标点符号与序号的组合
符号与序号的组合形式及应用场景,可归纳为四类:
带顿号的序号组合:如“一、”“二、”“三、”
带点号的序号组合:如“1.”“2.”“3.”
带逗号的序号组合:这种组合在公文中较少见,但在某些特定场合下可能会使用。
不带符号的序号:如“①”“②”“③”或“(1)”“(2)”“(3)”
四、常见不规范序号示例
在公文写作过程中,常见的序号使用错误包括:
“第一”、“第二”、“第三”或“首先”、“其次”等后面用顿号不规范,应该用逗号。
“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即可。
汉字数字“一”、“二”、“三”等后面用逗号不规范,应该用顿号。
阿拉伯数字“1”、“2”、“3”和“a”、“b”、“c”等后面用顿号或其他不规范符号,应该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
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序号,如(一)(二)(三)、(1)(2)(3)、①②③等后面不再加顿号、逗号之类的标点符号。
五、公文序号使用注意事项
遵循格式规范:公文写作的前提是规范,各类公文都有其框架格式。行文前应先看格式,再构思逻辑框架,根据逻辑框架来规划序号的层次结构。
区分层次类型:文稿的层次分理科与人文,公文需按人文类的序号层次进行序号编排,不能与理科类相混淆。
注意符号组合:序号与标点符号的组合同样是行文规范,错不得。如逗号、顿号、点号都有与其相对应的序号类型,组合成应用场景。
避免层级过多:无论是理科还是人文类公文,其层次都不应超过四层。过多的层级会制造出零乱之感,起反面效果。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才能达到行文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