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分析:合同不成立。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构成要约,但是乙方的还盘对该要约做出了修改,即改变了转船日期,在cif合同中,改变装船日期就是改变了交货日期,因此,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9条的规定,此改变构成了对要约的实质性改变,因此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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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发盘[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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