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1月9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县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暨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根据《仙游县2019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仙安委〔2019〕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在全县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总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人民财产安全摆到第一位。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突出民政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全面排查安全问题和隐患,做到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帐、重大隐患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隐患治理情况逐一录入《仙游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全县民政系统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要重点检查救助管理站、救灾物资仓库、殡仪馆、各类养老机构、福利中心、德安医院、敬老院、光荣院、军休所、婚姻登记处等单位。
三、检查内容
(1)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党政同责”落实情况;“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落实情况;安全力量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情况。
(2)查消防安全,加强使用明火、电热器具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的检查,杜绝铁皮泡沫屋等,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查水电气安全,加强日常用水、用电、用气等的检查,防止因触电、漏电、乱拉乱接、泄露等引发火灾事故。
(4)查设施安全,加强消防器材、无障碍设施、安全疏散、房屋门窗、制冷取暖、文体娱乐等重点设施的检查,确保有效使用,防止发生堵塞、爆炸、人员伤亡等事件。此外,还要加强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做好食物留样、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因食物中毒、意外事故导致的不利后果。
(5)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自防自救的措施,保证内部安全;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6)查应急保障和值班值守情况。应对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应急运力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落实情况,是否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做到统筹安排紧急状况下的运力投放、运输组织、保障措施等工作;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原则,严抓落实。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牵头和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局机关的安全排查整治。
(2)救灾救济股负责救灾物资仓库、福利中心、德安医院、救助站及避灾点的安全排查整治。
(3)低保办负责乡村敬老院安全排查整治。
(4)优抚安置股负责光荣院、烈士陵园、军休所安全排查整治。
(5)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负责对全县养老机构(平安老人公寓、尾坂村养老院、三会寺老人公寓、爱心养老院、颐康养老院、百老汇养老院、关爱养老院)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工作方法
(1)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2)建立各监管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台帐,完善养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表,查找整改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省、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察反馈问题和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及销号“清零”情况。
(3)专项行动期间,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组织1次、副职领导每月至少组织2次开展分管领域内督察指导,有节奏、有梯次加强专项行动强度。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各股室、直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需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排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零事故发生。
(2)严密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排查记录,发现问题,责令当场整改,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到位。要深入一线,摸清底数,做好登记,确保排查效果。
(3)严格执法,确保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隐患排查行动走过场、整治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执法,并予以公开曝光;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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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专项整治方案[朗读]
为做好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区安委会《关于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安委会、市民政局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努力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推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推动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形成部门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对照《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进一步筑固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依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加强督查检查,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拓展数据核对范围,强化数据信息共享,持续加强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服务日常督查检查和长效监督评价工作,完善社会救助核对机制,引导全社会关注救助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救助管理服务阳光透明,切实守住安全底线。
3.加大对各殡葬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区龙头山陵园、各镇(街)公墓、骨灰堂等祭扫点节日的祭扫管理,制定完善殡葬领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二)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并逐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按照规定落实;电气设备、用电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和性能状况检查是否及时到位并记录;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遇有情况的处置方案措施等是否落实。
2.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备案许可。会同区住建局,各镇(街)为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备案服务工作,推动养老机构备案工作依法尽快办理,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100%。结合实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契机,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各殡葬设施点,同步做好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
1.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供餐饮保障的民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如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要求膳食的采购、处理、储存、烹饪、供应过程全程可控。
2.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从严从实抓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留样检测,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四)大力提升设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重点解决民政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结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结构、材料、地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作出结论。明确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设施状况记录要完备准确。
(五)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全面夯实“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等各方责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区民政系统特别是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制定完善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
从今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今年4月至5月)。按照省、市、区安委会总体安排要求,制定区民政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今年5月至12月)。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街)民政办及各养老机构,根据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同时区民政局联合区消防、市监、安监部门进行全面检查督查。
(三)集中攻坚(今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好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所属民政服务机构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镇(街)民政部门、局下属单位要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硬件不配套、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的要及时补缺补差,深入分析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全面消除,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同时,广泛收集典型经验,及时梳理整治活动资料,按时上报整治进展和总结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要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树牢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监督同落实,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明确责任分工,深入细微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大宣教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大力宣扬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单位的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三)精准组织排查,深入督导检查。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进行地毯式再排查再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严格执行“三查三单”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并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决做到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并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区民政局将加强与消防、住建、市监等部门的协调联系,请求选派专门技术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督导检查,突出抓好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设施安全为重中之重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并对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督查,及时通报有关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肃纪问责。各镇(街)民政部门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区民政局将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安委会、市民政局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努力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推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推动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形成部门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对照《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进一步筑固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依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加强督查检查,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拓展数据核对范围,强化数据信息共享,持续加强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服务日常督查检查和长效监督评价工作,完善社会救助核对机制,引导全社会关注救助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救助管理服务阳光透明,切实守住安全底线。
3.加大对各殡葬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区龙头山陵园、各镇(街)公墓、骨灰堂等祭扫点节日的祭扫管理,制定完善殡葬领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二)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并逐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按照规定落实;电气设备、用电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和性能状况检查是否及时到位并记录;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遇有情况的处置方案措施等是否落实。
2.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备案许可。会同区住建局,各镇(街)为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备案服务工作,推动养老机构备案工作依法尽快办理,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100%。结合实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契机,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各殡葬设施点,同步做好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
1.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供餐饮保障的民政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如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要求膳食的采购、处理、储存、烹饪、供应过程全程可控。
2.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从严从实抓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留样检测,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四)大力提升设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重点解决民政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结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遭受自然灾害侵蚀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结构、材料、地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作出结论。明确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设施状况记录要完备准确。
(五)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全面夯实“民政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民政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等各方责任,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区民政系统特别是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制定完善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
从今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今年4月至5月)。按照省、市、区安委会总体安排要求,制定区民政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今年5月至12月)。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街)民政办及各养老机构,根据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按照“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同时区民政局联合区消防、市监、安监部门进行全面检查督查。
(三)集中攻坚(今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好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所属民政服务机构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镇(街)民政部门、局下属单位要以“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硬件不配套、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的要及时补缺补差,深入分析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全面消除,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同时,广泛收集典型经验,及时梳理整治活动资料,按时上报整治进展和总结材料。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要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树牢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监督同落实,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明确责任分工,深入细微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大宣教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大力宣扬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单位的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三)精准组织排查,深入督导检查。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进行地毯式再排查再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严格执行“三查三单”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并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决做到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并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区民政局将加强与消防、住建、市监等部门的协调联系,请求选派专门技术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督导检查,突出抓好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设施安全为重中之重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并对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督查,及时通报有关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肃纪问责。各镇(街)民政部门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区民政局将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整治全县各单位政务服务及窗口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根据《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原则
(一)坚持自查自纠和暗访督查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政务窗口服务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和集中整治“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工作安排,积极采取自查自纠、以普通公民身份体验办事、陪同企业和群众办事、暗访督查等方式查找问题。
(二)坚持分级负责和分类梳理相结合。按照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各单位涉及政务服务的科室及进驻大厅的部门窗口同步开展突出问题梳理工作,按照问题的不同类型及整改难易程度形成分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坚持检查验收和追责问责相结合。强化督促整改,通过检查验收提升突出问题整治实效,确保梳理出来的问题件件有整改措施,件件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全县通报,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四)坚持统筹推进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紧紧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既要统筹推进解决面上存在的问题,又要重点整治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及暗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促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二、整治重点
(一)审批事项“不集中”,群众办事“来回跑”。整治进驻部门审批事项进驻不彻底,应进而未进、明进暗不进、进而不能办、进了不授权问题;整治企业和群众办事仍然要来回奔波于窗口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进驻部门窗口仅起到“收发室”作用问题。
(二)办事指南不清楚,办理事项难搞懂。整治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覆盖不全、内容笼统、更新不及时,企业和群众看不懂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问题;整治窗口办事流程不透明、审批职责不明确、信息更新发布不及时、审查细则不精准、网上公开标准与实际办理标准不一致问题。
(三)服务质量待优化,服务态度需提升。整治入驻部门以单位急需用人为由随意调换窗口工作人员,或将业务能力不强、单位不好管理的人员派到窗口工作问题;整治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着装不规范、作风散漫,存在迟到早退、脱岗离岗、打瞌睡、玩手机、上网、嬉笑聊天等问题;整治个别窗口摆出休假、病假、外出学习培训、下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等牌子,上演“空城计”,存在空岗问题;整治个别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生硬,缺少真情实感,服务不精准、不到位,增加企业工作负担问题。
三、整治措施及步骤
(一)开展自查梳理。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抽查、调查问卷、企业和群众访谈、网络调查等方式,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中心及进驻部门窗口存在问题的自查,按照问题的不同类型及整改难易程度,形成立查立改、限期整改、长期整改问题“三张”清单。(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今年11月30日前)。
(二)制定整改方案。结合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形成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台账,并将整改方案报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备案审查。(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今年12月11日前)。
(三)全面检查整治。对问题清单上列出的问题,要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要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督查情况全县通报。力争今年9月底前,推动所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推动我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今年9月30日前)。
四、追责问责
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要不定期调度各单位进展情况,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对问题严重的通过通报、约谈、将追责建议报送县纪委等方式,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在自查整改工作中,要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报告,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
(二)逐项抓好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梳理出来的问题清单及研究提出的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不能走过场,更不能搞“一阵风”,要敢啃“硬骨头”、下硬功夫,切实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落地有声,立竿见影。
(三)强化巡查力度。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服务质量开展不定期巡查,通报曝光一批负面典型,确保问题查摆准确、整改措施到位、行动落实有力。同时,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一、整治原则
(一)坚持自查自纠和暗访督查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政务窗口服务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和集中整治“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工作安排,积极采取自查自纠、以普通公民身份体验办事、陪同企业和群众办事、暗访督查等方式查找问题。
(二)坚持分级负责和分类梳理相结合。按照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各单位涉及政务服务的科室及进驻大厅的部门窗口同步开展突出问题梳理工作,按照问题的不同类型及整改难易程度形成分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坚持检查验收和追责问责相结合。强化督促整改,通过检查验收提升突出问题整治实效,确保梳理出来的问题件件有整改措施,件件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全县通报,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四)坚持统筹推进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紧紧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既要统筹推进解决面上存在的问题,又要重点整治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及暗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促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二、整治重点
(一)审批事项“不集中”,群众办事“来回跑”。整治进驻部门审批事项进驻不彻底,应进而未进、明进暗不进、进而不能办、进了不授权问题;整治企业和群众办事仍然要来回奔波于窗口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进驻部门窗口仅起到“收发室”作用问题。
(二)办事指南不清楚,办理事项难搞懂。整治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覆盖不全、内容笼统、更新不及时,企业和群众看不懂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问题;整治窗口办事流程不透明、审批职责不明确、信息更新发布不及时、审查细则不精准、网上公开标准与实际办理标准不一致问题。
(三)服务质量待优化,服务态度需提升。整治入驻部门以单位急需用人为由随意调换窗口工作人员,或将业务能力不强、单位不好管理的人员派到窗口工作问题;整治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着装不规范、作风散漫,存在迟到早退、脱岗离岗、打瞌睡、玩手机、上网、嬉笑聊天等问题;整治个别窗口摆出休假、病假、外出学习培训、下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等牌子,上演“空城计”,存在空岗问题;整治个别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生硬,缺少真情实感,服务不精准、不到位,增加企业工作负担问题。
三、整治措施及步骤
(一)开展自查梳理。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抽查、调查问卷、企业和群众访谈、网络调查等方式,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中心及进驻部门窗口存在问题的自查,按照问题的不同类型及整改难易程度,形成立查立改、限期整改、长期整改问题“三张”清单。(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今年11月30日前)。
(二)制定整改方案。结合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形成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台账,并将整改方案报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备案审查。(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今年12月11日前)。
(三)全面检查整治。对问题清单上列出的问题,要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要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督查情况全县通报。力争今年9月底前,推动所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推动我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今年9月30日前)。
四、追责问责
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要不定期调度各单位进展情况,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对问题严重的通过通报、约谈、将追责建议报送县纪委等方式,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在自查整改工作中,要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报告,由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
(二)逐项抓好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梳理出来的问题清单及研究提出的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不能走过场,更不能搞“一阵风”,要敢啃“硬骨头”、下硬功夫,切实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落地有声,立竿见影。
(三)强化巡查力度。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服务质量开展不定期巡查,通报曝光一批负面典型,确保问题查摆准确、整改措施到位、行动落实有力。同时,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结合自查自纠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现提出政务服务中心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整改方案。
一、中心基本情况
xx区政务服务系统主要有xx区政务服务中心、2镇民生服务中心、5个街道市民服务中心,以及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组成,共有对外服务窗口111个,服务人员111人,服务事项105项,其中xx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11个,分别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计生局、卫生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司法局、就业局、残联、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xx区营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电子信箱、设立意见薄等方式,面向基层和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政务服务中心在发展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经过梳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提高窗口办事能力,即能挂号,又能治病;规范窗口服务,确保各个服务窗口人员按时到岗,微笑服务。
2、加强管理,探索双向管理模式,积极健全各项制度。
3、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程序不够简化。
4、办理事项不能一门办理,跑路多,建议实行一门式办公。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刻,深度广度把握不够。虽然平时中心也较为注意学习,但受到窗口单位不能集中学习的约束,导致学习的内容不够系统,尤其是对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理解上还不够全面。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对群众需要没能做到全面了解,只满足于按程序规范办事,在延伸服务上办法不多,缺乏创新精神。
四、整改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
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创新学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系统及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的行政效率。二是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每周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文明礼议、服务规范培训,开展争创“红旗窗口”、“文明礼仪之星”、等活动,争创文明岗,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定期开展向广大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对发现的问题立说立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责任人:xx
责任时限:2012年12月底。
2、落实“三减两提高”,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按照“三减两提高”(减程序、减费用、减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的要求,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行再摸底、再精减,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繁琐、时限长、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达到行政审批事项更少、程序更简、效率更高、费用更低、时限更短、服务更优。实现了流程再优化,环节再精简,效能再提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行“文明用语”,切实做到态度热情、和蔼、不超时限,讲效率,求质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跟踪服务、专人负责;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责任人:xx
责任时限:2012年12月底。
3、提高窗口办事能力,规范窗口服务。
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探索开展部门职能进镇、街道工作,前移服务窗口,方便居民群众办事,强化服务功能,全面推进政务大厅集中审批、办理、收费。按照审批职能集中、事项集中和人员集中的要求和“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及镇(街道)民生(市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提高窗口办事能力,确保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全部办结,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一步明显提高。结合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建立村(居)民生服务代办点,完善全程代办制度。实行代办员提供全程免费代办、陪办服务;开展便民信息化系统建设,利用57个村(居)已接通的光纤,开通政务网络广播和网络对讲系统和村(居)信息资源库及场景式动画模拟系统,实现“一门式”办理。
责任人:xx
责任时限:2012年12月底。
4、加强管理,积极健全各项制度。
制定完善《xx区镇(街道)、民生(市民)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办法》、《xx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民生(市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制》等制度,加强民生(市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方便办事群众,并实行进驻窗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办公,每月到窗口值班半天,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窗口人员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有人顶岗,防止出现窗口空岗情况。
责任人:xx
责任时限:2012年12月底。
五、要达到的整改效果及今后的打算
(一)巩固成果,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就要不断巩固所取得的成果。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各部门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抓好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二要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在建章立制,总结提高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队伍作风建设成果。三是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期间形成和完善的一系列制度,坚决付诸实施,进一步建立配套的奖惩机制。
(二)积极进取,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一是深入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加强领导不放松,遵守组织纪律从领导做起,从班子成员做起,以身作则,起“标杆”作用。二是深入抓好学习。要坚持学习不放松,保证学习的时间和效果。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也要注重业务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的认识。三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坚持查找影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的主要问题不放松,留意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起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的工作机制,边整边改,确保整改工作不存漏洞,不留死角。
一、中心基本情况
xx区政务服务系统主要有xx区政务服务中心、2镇民生服务中心、5个街道市民服务中心,以及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组成,共有对外服务窗口111个,服务人员111人,服务事项105项,其中xx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11个,分别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计生局、卫生局、文化体育旅游局、司法局、就业局、残联、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xx区营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电子信箱、设立意见薄等方式,面向基层和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政务服务中心在发展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经过梳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提高窗口办事能力,即能挂号,又能治病;规范窗口服务,确保各个服务窗口人员按时到岗,微笑服务。
2、加强管理,探索双向管理模式,积极健全各项制度。
3、窗口授权不充分,审批程序不够简化。
4、办理事项不能一门办理,跑路多,建议实行一门式办公。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刻,深度广度把握不够。虽然平时中心也较为注意学习,但受到窗口单位不能集中学习的约束,导致学习的内容不够系统,尤其是对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理解上还不够全面。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实际工作中,对群众需要没能做到全面了解,只满足于按程序规范办事,在延伸服务上办法不多,缺乏创新精神。
四、整改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
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创新学习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系统及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的行政效率。二是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每周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文明礼议、服务规范培训,开展争创“红旗窗口”、“文明礼仪之星”、等活动,争创文明岗,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定期开展向广大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对发现的问题立说立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责任人:xx
责任时限:2012年12月底。
2、落实“三减两提高”,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按照“三减两提高”(减程序、减费用、减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的要求,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行再摸底、再精减,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繁琐、时限长、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达到行政审批事项更少、程序更简、效率更高、费用更低、时限更短、服务更优。实现了流程再优化,环节再精简,效能再提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行“文明用语”,切实做到态度热情、和蔼、不超时限,讲效率,求质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跟踪服务、专人负责;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责任人:xx
责任时限:2012年12月底。
3、提高窗口办事能力,规范窗口服务。
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探索开展部门职能进镇、街道工作,前移服务窗口,方便居民群众办事,强化服务功能,全面推进政务大厅集中审批、办理、收费。按照审批职能集中、事项集中和人员集中的要求和“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及镇(街道)民生(市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提高窗口办事能力,确保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全部办结,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一步明显提高。结合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建立村(居)民生服务代办点,完善全程代办制度。实行代办员提供全程免费代办、陪办服务;开展便民信息化系统建设,利用57个村(居)已接通的光纤,开通政务网络广播和网络对讲系统和村(居)信息资源库及场景式动画模拟系统,实现“一门式”办理。
责任人:xx
责任时限:2012年12月底。
4、加强管理,积极健全各项制度。
制定完善《xx区镇(街道)、民生(市民)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办法》、《xx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民生(市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制》等制度,加强民生(市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方便办事群众,并实行进驻窗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办公,每月到窗口值班半天,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窗口人员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有人顶岗,防止出现窗口空岗情况。
责任人:xx
责任时限:2012年12月底。
五、要达到的整改效果及今后的打算
(一)巩固成果,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就要不断巩固所取得的成果。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各部门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抓好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二要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在建章立制,总结提高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队伍作风建设成果。三是在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期间形成和完善的一系列制度,坚决付诸实施,进一步建立配套的奖惩机制。
(二)积极进取,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一是深入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加强领导不放松,遵守组织纪律从领导做起,从班子成员做起,以身作则,起“标杆”作用。二是深入抓好学习。要坚持学习不放松,保证学习的时间和效果。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也要注重业务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的认识。三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坚持查找影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的主要问题不放松,留意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起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的工作机制,边整边改,确保整改工作不存漏洞,不留死角。
各村(居)、为民服务大厅各窗口:
为贯彻中央及省、市委、区委关于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开展政务服务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整治范围
高新区为民服务大厅、各村(居)为民服务工作站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整治内容
坚决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重点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慢办事方面。重点整治:1、宗旨意识淡漠,对办事人“冷硬横推”;2、应受理的不受理,可快办的拖延办,以各种理由刁难,让办事人猜心思、找关系;3、利用特殊资源谋私利,接受办事人的财物、宴请及活动安排,收受名贵特产,导致不能办的事给办了等乱办事行为;4、强迫或暗示办事人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摊派赞助、参加协会社团、指定中介服务。
(二)群众不清楚也不容易搞清楚办事要求方面。重点整治:1、办事指南不明晰,只提供办事环节名称,没有清晰描述具体要求,不提供表格下载、示范文本,存在其他材料等兜底性条款:2、不同渠道发布的办事指南不同源,同一事项的申请条件、材料、标准各异,线上线下办理条件不一致,办事人无所适从:3、咨询电话经常占线或无人应答,形同虚设;4、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说半句留半句”“问一句答一句”,让办事人来回跑。
(三)事项集中办理不到位、窗口办事能力弱方面。重点整治:1、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未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办事人办事多处跑、多次跑:2、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不到位,审批权依然散落在各个业务股室,影响办事效率;3、部门向窗口授权不充分,窗口“只挂号、不看病”,审批服务“体外循环”,办事人仍需到机关股室“跑门子”;4、办事大厅形同虚设,工作人员空岗、脱岗,“一站式”服务流于形式。
(四)办事排除等待时间长方面。重点整治:1、窗口办事效率低,办事人等待时间长;2、未实行“一窗”综合受理,窗口设置不科学,冷热不均,或窗口设置偏少导致办事人排长队。
(五)其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方面。重点整治:1、网上办的事窗口不给办,强迫群众网上办;2、推卸责任,搞“循环证明”,要求办事人对提交的证件进行验证;3、办事大厅场所小、条件差、配套服务不健全;4、办事大厅不规范,布局不合理,群众办事“找不着北”;5、大厅自助设备不能使用、形同虚设或信息更新不及时。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主体。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从事关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主题教育中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专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全过程抓紧抓实,真刀真枪解决问题。高新区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主任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用真招、见实效。
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各窗口单位及村(居)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把握时间节点,整体统筹推进。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整治期间,要注重收集报送专项整治措施落实、解决的突出问题、发现的典型案例等情况(附件1、附件2),每月19日前报送一次、今年11月10日前完成阶段性整治任务并形成专项整治高新区。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对照整治内容,同时结合国务院大督查、区委巡察、走访调研、群众反映等多种途径,全面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及责任人,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要实施分类整治,实行盘点销号,逐项推进落实,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近期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盯住不入,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直到整改到位。要适时对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营造浓厚氛围。要把阶段性整治成果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监督有力、保障到位的制度体系,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交往维护、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整治带来的成交和变化。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发挥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及办事大厅功能,加强宣传,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也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中央及省、市委、区委关于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开展政务服务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整治范围
高新区为民服务大厅、各村(居)为民服务工作站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整治内容
坚决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重点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慢办事方面。重点整治:1、宗旨意识淡漠,对办事人“冷硬横推”;2、应受理的不受理,可快办的拖延办,以各种理由刁难,让办事人猜心思、找关系;3、利用特殊资源谋私利,接受办事人的财物、宴请及活动安排,收受名贵特产,导致不能办的事给办了等乱办事行为;4、强迫或暗示办事人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摊派赞助、参加协会社团、指定中介服务。
(二)群众不清楚也不容易搞清楚办事要求方面。重点整治:1、办事指南不明晰,只提供办事环节名称,没有清晰描述具体要求,不提供表格下载、示范文本,存在其他材料等兜底性条款:2、不同渠道发布的办事指南不同源,同一事项的申请条件、材料、标准各异,线上线下办理条件不一致,办事人无所适从:3、咨询电话经常占线或无人应答,形同虚设;4、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说半句留半句”“问一句答一句”,让办事人来回跑。
(三)事项集中办理不到位、窗口办事能力弱方面。重点整治:1、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未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办事人办事多处跑、多次跑:2、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不到位,审批权依然散落在各个业务股室,影响办事效率;3、部门向窗口授权不充分,窗口“只挂号、不看病”,审批服务“体外循环”,办事人仍需到机关股室“跑门子”;4、办事大厅形同虚设,工作人员空岗、脱岗,“一站式”服务流于形式。
(四)办事排除等待时间长方面。重点整治:1、窗口办事效率低,办事人等待时间长;2、未实行“一窗”综合受理,窗口设置不科学,冷热不均,或窗口设置偏少导致办事人排长队。
(五)其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方面。重点整治:1、网上办的事窗口不给办,强迫群众网上办;2、推卸责任,搞“循环证明”,要求办事人对提交的证件进行验证;3、办事大厅场所小、条件差、配套服务不健全;4、办事大厅不规范,布局不合理,群众办事“找不着北”;5、大厅自助设备不能使用、形同虚设或信息更新不及时。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主体。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从事关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主题教育中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专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全过程抓紧抓实,真刀真枪解决问题。高新区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主任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用真招、见实效。
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各窗口单位及村(居)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把握时间节点,整体统筹推进。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整治期间,要注重收集报送专项整治措施落实、解决的突出问题、发现的典型案例等情况(附件1、附件2),每月19日前报送一次、今年11月10日前完成阶段性整治任务并形成专项整治高新区。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对照整治内容,同时结合国务院大督查、区委巡察、走访调研、群众反映等多种途径,全面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整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及责任人,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要实施分类整治,实行盘点销号,逐项推进落实,能够当下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近期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盯住不入,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直到整改到位。要适时对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营造浓厚氛围。要把阶段性整治成果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监督有力、保障到位的制度体系,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交往维护、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整治带来的成交和变化。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发挥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及办事大厅功能,加强宣传,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也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确保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