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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小故事:真实的案例分析[朗读]
近来,公司效益下降。人事部通知:全员只发基本工资,一线员工每月1500元,差额等效益好转后再补上。
随后,公司解散了保安队,只有50岁的老王被留了下来。
老王与人事经理同名同姓,大家开玩笑地说:上个班真不容易,起名也很重要。
只有人事经理知道老板的想法,他无可奈何地笑了笑。
公司是否真的“全员只拿基本工资”不得而知。转眼3个月过去了,一线员工们还是拿着1500元的基本工资,“效益好转”看不到迹象。
有几个人去公司人事部交涉,但是并没有什么结果?
王经理说:“公司效益下降,大家想继续干,就再坚持一下,不想干,可以走人!”
大家顿时明白了——原来,公司是想迫使他们主动辞职,不想付经济补偿金。
技术员小马对此无所谓,因为他早就物色好了“下家”,对方给出的待遇也不低——每月有10000元基本工资。
于是,小马向公司快递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主要诉求:一是公司补发3个月的差额工资,二是按规定发放3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担心公司拒收,他特意在收件人之处,写上了人事经理的姓名。
小马知道“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公司同意,送达《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书》就行。
因为新公司要求拟入职员工统一培训,小马发了快递之后,就赶紧去报到了。
小马在新公司一直等不到反馈,打电话给人事经理,被直接挂断。
他正感觉纳闷的时候,突然收到原公司的一纸《辞退通知》,说他无故旷工超过15日,已被公司开除。
小马气坏了,特地请了假,拿着快递单去找到人事经理,说道:“王经理,我不是法盲,你们这么做,是想付双倍补偿吗?”
王经理笑了笑,说道:“你想得太简单了,不信你去申请仲裁,顶多能拿到欠发的工资。”
小马一愣,一时不知说什么好——这个王经理其实人还不错,而且他说的话,一贯可信度很高?
“有些事我不能提前告诉你。”王经理说道,“不过,现在我们不是同事了,可以提醒你几句。”
其一,你将《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签收人写成我的名字,是“画蛇添足”,你看,快递就被保安老王签收了,而且他还承认当场扔掉了。我完全可以说“没收到”,不知快递的内容。
其二,你虽然在快递单和信封上注明了“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书”,但是没有具体内容,我们可以认为你不需要任何补偿。比较“稳妥”的标注,是写:“关于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请求补发工资和依法补偿的通知”
其三,你应该选择邮政来快递《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虽说其他快递公司送达也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我们要较真耍赖的话,抓住他们哪个环节不规范,那这个证据就没有效力了。
小马听了王经理的话,只能自认倒霉,好在他找到了工作,没什么损失,于是叹了口气,说道:“算了,大家都不容易,我就当是个教训吧!”
随后,小马拿起笔准备在公司给他的《辞退通知》上签字。
“不要随便签字!”王经理笑着说,“这也是我想教你的,这种文书一签字,就是认可,没后路了。”
“老板告诉我,大家好聚好散。现在公司比较困难,先给你补足工资,欠你的30000元补偿金,我们写在协商解除合同的条款里,一年后再付。”
提几点感想:
1、当公司有“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经济补偿金。公司想赖是不好赖的,除非利用劳动者没有经验,耍一些小“手段”,但是这样真的好吗?
2、人事经理提醒的《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书》细节可以参考:一是要选择邮政送达,收件人要有公司名称。二是要在快递单和信封上详细说明内容。三是以上证据要留存。
3、有人可能会说,当面给公司人事部门送达《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书》岂不是更好?这还真不一定,因为不好取证,别人未必配合。所以还是邮政送达,更显得郑重,也更容易操作。
4、老板找保安老马冒充人事经理签收文件,其实是自作聪明,因为《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书》,你只要写了公司名称,公司谁签收都算送达,不过,找个同名同姓的人能添点乱也是真的,所以道到这样的情形,干脆不写具体收件人。
总之,我们不要以为劳动争议很容易处理,简单对照法律条文就行了,里面的“道道”多得很,需要把握的细节不容忽视,而过程稍有不同,结果就可能不一样。真要那么“非黑即白”,劳动者为何败诉那么多。
所以,我们“打工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一定要掌握方法,注意细节,要预判到对方会如何“耍赖”,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不久前,老板觉得技术部很“闲”,于是就给他们分配了销售任务,没想到技术员老马带头反对,还指责公司单方面违约,他拒不服从。
老板很生气,把人事经理叫去训了一顿:“老马这个老实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硬?又从哪学到那么多道理?平常你总爱往技术部跑,是不是被收买了,合着伙与我作对?”
人事经理连连摆手,解释道:“平常大家怎么骂我的,您还不清楚么?我去技术部,是监督工作,怎么可能和他们合伙?”
“谅你也不敢!”老板点了点头,说道,“现在给你个任务,把这个害群之马给我开除了,还不能付补偿金。”
人事经理一愣,为难地说道:“一般技术好的都有点脾气,您就别和他一般见识了。再说了,没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还不给补偿,我做不到啊。”
老板皱着眉头,把桌子一拍,发火道:“这种小事都做不了,我要你干什么?要么他走,要么你走,你看着办吧!”
说完,老板摔门而出。
人事经理颓然坐在沙发上,摇摇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过了好一会儿,人事经理猛地站了起来,大踏步地走出了老板的办公室。
几天后,公司开了一个所谓的职工代表会,修改并通过了部分规章制度,随后有计划地开展全员轮训。
但是人事部却很反常地要求:培训时不准拍照。
参加过轮训的员工都说,制度新条款简直就是“小学生守则”,连上班讲闲话、顶撞监管人员也要警告扣分,而且规定“三次警告”视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
老马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什么,找借口没有参加培训,人事经理也没强求?
由于新制度过于苛刻,没过一个星期,很多员工都不小心“中了招”,然而只有老马接连受了两次书面警告。
眼看再有一次警告就要被辞退,老马有点患得患失,将一个内网模拟项目,不慎联到了外网,造成重要数据被恶意下载、传播。
老马发现这个错误后,迅速切断了外网,但人事经理却“未卜先知”般,站在了他的面前。
人事经理把众人支走,严肃地对老马说:“你这个错误,已经给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光凭这一点,公司就有理由立刻开除你!”
老马低着头不吭声,然后猛然爆发,冲着人事经理嚷道:“就算我不犯这个错误,也免不了再被你警告,你们这些人,不就想逼我辞职吗?”
人事经理冷冷地看着老马,说道:“你少在这装无所谓,我如果以今天这个理由开除你,你还好意思在业内混吗?”
人事经理说得不无道理,老马一时哑口无言。
“同事一场,我给你个面子。”人事经理淡淡地说道,“我记你三次顶撞监管人员,根据规章制度,予以辞退。”
老马思索片刻,说道:“你好人做到底,让我主动辞职算了!”
“不行!”人事经理的声音很大,把老马吓了一跳。
人事经理从随身带的公文包里拿出几张《会议签到表》,丢给了老马:“这几天,你研究研究这个,会开窍的!”
几天后,老马在人事经理的办公室接过辞退通知书,迅速签了字,然后激动地对人事经理说:“谢谢啊,等我胜诉了,一定回来感谢你。”
人事经理笑了笑,说道:“那时我就不在这里了,咱们找个地方多喝几杯。”
可能有些小伙伴被结尾的“弯”弄得有些糊涂,我先揭一下“谜底”:人事经理“背叛”了老板,一直在暗中帮助老马,最后的结果是:公司不得不双倍给予老马经济补偿金。
为什么这么说呢?
1、公司要是以老马工作失误,造成巨大损失为由辞退他,一点毛病都没有,甚至都不需要规章制度的支撑。然而,人事经理硬是把辞退和违反规章制度联系在了一起,这就大有玄机了。
2、公司以违反新制度条款为由辞退老马,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新修订的制度条款实属无效。这些制度条款,经过了“职工代表会”审议,也并无违法内容,看起来没什么问题,然而它在实施过程中,缺少了一个重要环节,即“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
3、有人会说,公司组织轮训,不就是典型的告知吗?没错!但是,老马没参加呀,会议签到表上没有他的名字。所以公司无法证明已将规章制度告知老马,后来,人事经理干脆把会议签到表全都取了出去,把水搅得更混了。
综上,老马以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获得双倍经济补偿,大概率能够胜出。
这里,还牵扯到另一个问题:老马上次操作失误,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有许多人能证明,公司能不能重新以这个理由合法辞退老马呢?
答案是:不能。因为老马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打官司,针对的都是手头上的那份《辞退通知书》,只要《辞退通知书》上的内容有问题,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事实上,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一经作出,并且确定后,是不能追加新理由的,除非你把员工再招聘回来,重新辞退一次,而这种现象几乎不可能发生。
总之,不要以为只能老板给员工设“陷阱”,其实员工也可以给老板设“套路”,员工在遇到不合理对待时,可以针对公司管理上的漏洞,进行必要的反击,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老马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技术骨干,月薪20000元,可是却突然被辞退,还没有补偿金。
几个月前的一天,人事经理通知老马放一个月假,放假期间,工资照发。
老马一愣,伸手索要放假的书面通知。
人事经理生气地说道:“我说的话,你都不信吗?要书面通知干什么?”
老马微微一笑:“我在公司9年了,什么事没见过?上任经理口头通知小李放假,后来以旷工为由把他开除了,我记得很清楚!”
人事经理的脸微微一红,怒道:“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
不一会儿,通知就拟好了,还盖上了公章。
老马把通知揣进怀里,然后放心地去休假了。
一个月过去,20000元工资如数打到了老马的卡上。
老马按时去公司报请销假,没想到人事经理说:“没通知你来,就不用来。”
老马有些意外,随口问了一句:“工资还照发?”
人事经理点了点头,说:“按规定发给你。”
又一个月过去了,工资并没有打到老马卡上,老马去催,人事经理说让他再等等。
老马感觉不太对,坐在人事经理办公室不走,说:“我不信,你少骗我!”
人事经理通知财务,把老马的工资赶紧发了。
十几分钟后,老马收到了2500元钱,他质问人事经理:这是什么意思?
人事经理平静地看着他,说道:“你上个月工资呀,按照有关规定,放假的头一个月发全额工资,之后按当地最低工资或者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给你2500,还算多了!”
老马这个气啊,他早知道有套路,没想到还是中了招。
他猛地站了起来,大声说道:“我不干了,你们赔偿我!”
“赔偿?”人事经理依旧面带微笑,说道,“头一个月,我给你发了放假通知,但是后来没发啊,你那么多天不上班,难道不是旷工吗?”
“你可以继续领最低工资,也可以主动辞职。”人事经理继续说道。
老马气得直哆嗦,他拿出手机匆匆走到外面,打了个电话。
人事经理胸有成竹,跷起了二郎腿。
不一会儿,老马回来,看着人事经理,平静地说道:“我认栽,但有个请求。”
人事经理眉毛一挑,示意老马继续往下说。
“我也是要面子的人,旷工太难听了。你们就出个通知,说我长期没上班,自动离职吧。”
人事经理想了想,站起身说道:“就这么定了,我这也是工作,希望你不要怪我。”
老马长叹了一口气,说道:“明白,这是老板的意思。你和我一样,都是打工的,我不为难你。”
几天后,公司在工作群里公布了关于老马长期不上班,视同自动离职的正式通知。
没想到几天后,公司就收到了老马发来函件,明确指出:由于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支付延时放假一个月的工资差价,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377500元。
随信所附,还有一张金灿灿的律师名片。
人事经理看到这张名片,愣了好久。
几天后,老马和公司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书》,拿到了200000元的补偿,双方各让一步,都能接受。
随后,老马兴奋地来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对一个年轻人说道:“小李啊,你怎么算那么准?”
年轻人微微一笑,说道:“都是他们逼出来的。”
可是,当年轻人听了老马的叙述之后,突然诧异地说道:“不对啊,你怎么少了一个关键步骤?”
提点想法,对职场小白可能会有所启发。
1、公司如果口头通知你放假,有时需要提高警惕,因为如果你果真不去上班了,公司就有理由以“旷工”为由辞退你。如果你判断没错,就应该继续上班,不要休假。
2、公司放假,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可以只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了,如果你遇到“放长假”的现象,要么事先书面约定好放假期间的待遇,要么提前准备“找下家”
3、放假超过一个月,大约在第三个月开始,就应该向公司发送《复工申请书》,请求安排工作岗位,如果公司不予理睬,应迅速准备好证据,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同时要求“n”经济补偿。
4、在实践中,几乎没有“自动离职”一说,如果没有员工的签字认可,这是典型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老马甚至可以获得“2n”的补偿。不过,从多数案例来看,往往双方都没办法充分举证,所以一般会被“和稀泥”,判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补偿金是“n”
5、实际上,如果公司以老马旷工为由开除他,还真能成功,但是他得到了小李的指点,回过头给人事经理下了一个套,意外成功。
6、小李说老马漏了一个重要环节,是指他没有向公司发《复工申请》,人事经理要是反应快,会立即给老马发复工通知,然后再想办法慢慢整。
不过,我觉得人事经理未必没有想到这些,他是故事不抓老马的漏洞,选择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就因为老马的那句话——你和我一样,都是打工的,我不为难你。
几个月前的一天,人事经理通知老马放一个月假,放假期间,工资照发。
老马一愣,伸手索要放假的书面通知。
人事经理生气地说道:“我说的话,你都不信吗?要书面通知干什么?”
老马微微一笑:“我在公司9年了,什么事没见过?上任经理口头通知小李放假,后来以旷工为由把他开除了,我记得很清楚!”
人事经理的脸微微一红,怒道:“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
不一会儿,通知就拟好了,还盖上了公章。
老马把通知揣进怀里,然后放心地去休假了。
一个月过去,20000元工资如数打到了老马的卡上。
老马按时去公司报请销假,没想到人事经理说:“没通知你来,就不用来。”
老马有些意外,随口问了一句:“工资还照发?”
人事经理点了点头,说:“按规定发给你。”
又一个月过去了,工资并没有打到老马卡上,老马去催,人事经理说让他再等等。
老马感觉不太对,坐在人事经理办公室不走,说:“我不信,你少骗我!”
人事经理通知财务,把老马的工资赶紧发了。
十几分钟后,老马收到了2500元钱,他质问人事经理:这是什么意思?
人事经理平静地看着他,说道:“你上个月工资呀,按照有关规定,放假的头一个月发全额工资,之后按当地最低工资或者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给你2500,还算多了!”
老马这个气啊,他早知道有套路,没想到还是中了招。
他猛地站了起来,大声说道:“我不干了,你们赔偿我!”
“赔偿?”人事经理依旧面带微笑,说道,“头一个月,我给你发了放假通知,但是后来没发啊,你那么多天不上班,难道不是旷工吗?”
“你可以继续领最低工资,也可以主动辞职。”人事经理继续说道。
老马气得直哆嗦,他拿出手机匆匆走到外面,打了个电话。
人事经理胸有成竹,跷起了二郎腿。
不一会儿,老马回来,看着人事经理,平静地说道:“我认栽,但有个请求。”
人事经理眉毛一挑,示意老马继续往下说。
“我也是要面子的人,旷工太难听了。你们就出个通知,说我长期没上班,自动离职吧。”
人事经理想了想,站起身说道:“就这么定了,我这也是工作,希望你不要怪我。”
老马长叹了一口气,说道:“明白,这是老板的意思。你和我一样,都是打工的,我不为难你。”
几天后,公司在工作群里公布了关于老马长期不上班,视同自动离职的正式通知。
没想到几天后,公司就收到了老马发来函件,明确指出:由于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支付延时放假一个月的工资差价,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377500元。
随信所附,还有一张金灿灿的律师名片。
人事经理看到这张名片,愣了好久。
几天后,老马和公司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书》,拿到了200000元的补偿,双方各让一步,都能接受。
随后,老马兴奋地来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对一个年轻人说道:“小李啊,你怎么算那么准?”
年轻人微微一笑,说道:“都是他们逼出来的。”
可是,当年轻人听了老马的叙述之后,突然诧异地说道:“不对啊,你怎么少了一个关键步骤?”
提点想法,对职场小白可能会有所启发。
1、公司如果口头通知你放假,有时需要提高警惕,因为如果你果真不去上班了,公司就有理由以“旷工”为由辞退你。如果你判断没错,就应该继续上班,不要休假。
2、公司放假,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可以只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了,如果你遇到“放长假”的现象,要么事先书面约定好放假期间的待遇,要么提前准备“找下家”
3、放假超过一个月,大约在第三个月开始,就应该向公司发送《复工申请书》,请求安排工作岗位,如果公司不予理睬,应迅速准备好证据,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同时要求“n”经济补偿。
4、在实践中,几乎没有“自动离职”一说,如果没有员工的签字认可,这是典型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老马甚至可以获得“2n”的补偿。不过,从多数案例来看,往往双方都没办法充分举证,所以一般会被“和稀泥”,判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补偿金是“n”
5、实际上,如果公司以老马旷工为由开除他,还真能成功,但是他得到了小李的指点,回过头给人事经理下了一个套,意外成功。
6、小李说老马漏了一个重要环节,是指他没有向公司发《复工申请》,人事经理要是反应快,会立即给老马发复工通知,然后再想办法慢慢整。
不过,我觉得人事经理未必没有想到这些,他是故事不抓老马的漏洞,选择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就因为老马的那句话——你和我一样,都是打工的,我不为难你。
上个月,同事从小陈那里借走一套5000万元的项目资料,事后却不承认。正当小陈不知所措的时候,资料却又“意外”地出现了,但是小陈却白白损失了10000元。
小陈211高校毕业,入职公司没多久,担任人事部文员。经过一段时间的“打杂”后,人事经理交给她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定期接收业务部门的项目资料,规范归档入库。
小陈比较担心,说:“我不懂业务,万一资料不完整交给我怎么办?”
人事经理回答道:“资料都是装订好的,完整性由业务部门负责,你只管接收就行。”
小陈的悟性不错,专门制定了一套编号规则,把项目资料都整整齐齐地放进了档案室,人事经理几次抽查,都非常满意。
有一天,工程部的小周要查阅一套3年前的项目资料,这个项目标的5000万元,其中几套主要设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保5年。
现在一台200万元的设备坏了,当时投标的供应商已经倒闭,所以公司就去找厂家,厂家认为不可能承诺保修5年,要公司拿出证据。
小周很快找到厂家授权那家供应商的原始文件,要小陈把全套资料都交给他,工程部马上派人去厂家交涉。要知道,设备多停运一天,至少要给公司带来1万元损失。
见情况紧急,小陈二话不说,就把资料交给了小周,小周拿到资料,乘专车直奔高铁站。
可是,小周刚走,工程部经理助理小唐就跑来,说厂家已经派人来了,不用去了。
见小周不在,小唐转身匆匆忙忙地走了。
几天后,小陈见小周迟迟不还资料,就主动到工程部去要,没想到小周十分诧异,说道:“我没去厂家呀,不是当天就把资料还给你了么?”
“你什么时候还我了?”小陈急了,“你不要乱说话啊!”
小周很生气,说道:“你说资料在我这儿,有什么证据?”
两人的争吵惊动了工程部经理,他让小陈把借阅档案交接单拿来。
这下小陈可就傻了眼,因为当时情况紧急,她直接就把资料给了小周,根本没想到要填写交接单。
见小陈的脸胀得通红,工程部经理淡淡地说道:“你们经理真会培养人才啊,脏水都泼到我们头上了。”
小陈差点都哭出来了,她扭头冲出工程部,回到自己办公室。
人事经理得知原委后,气得猛地一拍桌子。
小陈吓得面色惨白,听说人事经理和工程部经理最近在竞争副总的位置,而这个副总可不一般,除了重大决策,日常事务可以全权代表老板。
这个时候,她犯的每一个错误都会影响人事经理的前途。
人事经理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安慰小陈道:“先吸取教训,不要对任何人说。”
小陈在惴惴不安中度过了漫长的一天,她怎么也没想到,第二天一上班,“丢失”的项目资料又整整齐齐地放在了她的办公桌上?
小陈惊讶地揉了揉眼睛,这时,人事经理和工程部经理,还有小周一起走了进来。
原来,那天小周刚要去高铁站,就被工程部经理喊了回来,随手把资料放在了办公桌上。小唐正好也要查资料,就顺手拿走了,忘了和小周说。
人事经理笑着对小陈说:“这事虽然弄清楚了,但程序还是要补办的,你和小周两个在交接单上补签两次吧!”
工程部经理的笑容略显尴尬,让小陈突然觉得哪里不对。
不久,工程部经理就辞职了,而人事经理则被提拔为公司副总经理。
新任副总上任第一天,就作了三个决定:
1、办公室文员小陈随意出借重要资料,口头警告一次,扣除季度绩效10000元。
2、工程部职员小周违规借出重要资料后,未尽保管义务,予以劝退,按规定支付补偿。
3、工程部经理助理小唐升任工程部经理。
先简单解释一下副总为什么要做这几个决定:
1、小陈虽然是受害者,但确实有错,并不是无辜。既然犯了错,就不可能当没发生过。
2、小周之所以被辞退,主要是人品问题,明明是自己的错,却把风险转移给了同事。但如果资料没找到的话,责任还真被他推掉了。
3、小唐升任工程部经理,是他实事求是,接到人事经理的求助后,从工程部堆积如山的资料中,把那个5000万项目资料给找了出来,当面交给了小周。
那么,我们从这件事中可以得到哪些启示呢?
1、“交接单”是工作中的保护伞,做好交接,不仅能保护公司的利益,也能保护自己不受连累,即使再忙、关系再好,也要按流程办事。
2、做好交接,要注意几项内容:一是交接时间;二是交接物品;三是接收人签字;四是归还时间;五是其它注意事项。
总之,作为职场新人,不要小看“交接单”这样的小事,往往通过这些小事,上司可以综合评判出你的能力、素质,继而影响你的职业前景。而且,有些“小事”,还可能涉及到一些潜在的竞争,牵连到无辜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被人利用,大作文章。
大家想一下,工程部的小周为什么不还项目资料,他有必要针对小陈吗?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小陈211高校毕业,入职公司没多久,担任人事部文员。经过一段时间的“打杂”后,人事经理交给她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定期接收业务部门的项目资料,规范归档入库。
小陈比较担心,说:“我不懂业务,万一资料不完整交给我怎么办?”
人事经理回答道:“资料都是装订好的,完整性由业务部门负责,你只管接收就行。”
小陈的悟性不错,专门制定了一套编号规则,把项目资料都整整齐齐地放进了档案室,人事经理几次抽查,都非常满意。
有一天,工程部的小周要查阅一套3年前的项目资料,这个项目标的5000万元,其中几套主要设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质保5年。
现在一台200万元的设备坏了,当时投标的供应商已经倒闭,所以公司就去找厂家,厂家认为不可能承诺保修5年,要公司拿出证据。
小周很快找到厂家授权那家供应商的原始文件,要小陈把全套资料都交给他,工程部马上派人去厂家交涉。要知道,设备多停运一天,至少要给公司带来1万元损失。
见情况紧急,小陈二话不说,就把资料交给了小周,小周拿到资料,乘专车直奔高铁站。
可是,小周刚走,工程部经理助理小唐就跑来,说厂家已经派人来了,不用去了。
见小周不在,小唐转身匆匆忙忙地走了。
几天后,小陈见小周迟迟不还资料,就主动到工程部去要,没想到小周十分诧异,说道:“我没去厂家呀,不是当天就把资料还给你了么?”
“你什么时候还我了?”小陈急了,“你不要乱说话啊!”
小周很生气,说道:“你说资料在我这儿,有什么证据?”
两人的争吵惊动了工程部经理,他让小陈把借阅档案交接单拿来。
这下小陈可就傻了眼,因为当时情况紧急,她直接就把资料给了小周,根本没想到要填写交接单。
见小陈的脸胀得通红,工程部经理淡淡地说道:“你们经理真会培养人才啊,脏水都泼到我们头上了。”
小陈差点都哭出来了,她扭头冲出工程部,回到自己办公室。
人事经理得知原委后,气得猛地一拍桌子。
小陈吓得面色惨白,听说人事经理和工程部经理最近在竞争副总的位置,而这个副总可不一般,除了重大决策,日常事务可以全权代表老板。
这个时候,她犯的每一个错误都会影响人事经理的前途。
人事经理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安慰小陈道:“先吸取教训,不要对任何人说。”
小陈在惴惴不安中度过了漫长的一天,她怎么也没想到,第二天一上班,“丢失”的项目资料又整整齐齐地放在了她的办公桌上?
小陈惊讶地揉了揉眼睛,这时,人事经理和工程部经理,还有小周一起走了进来。
原来,那天小周刚要去高铁站,就被工程部经理喊了回来,随手把资料放在了办公桌上。小唐正好也要查资料,就顺手拿走了,忘了和小周说。
人事经理笑着对小陈说:“这事虽然弄清楚了,但程序还是要补办的,你和小周两个在交接单上补签两次吧!”
工程部经理的笑容略显尴尬,让小陈突然觉得哪里不对。
不久,工程部经理就辞职了,而人事经理则被提拔为公司副总经理。
新任副总上任第一天,就作了三个决定:
1、办公室文员小陈随意出借重要资料,口头警告一次,扣除季度绩效10000元。
2、工程部职员小周违规借出重要资料后,未尽保管义务,予以劝退,按规定支付补偿。
3、工程部经理助理小唐升任工程部经理。
先简单解释一下副总为什么要做这几个决定:
1、小陈虽然是受害者,但确实有错,并不是无辜。既然犯了错,就不可能当没发生过。
2、小周之所以被辞退,主要是人品问题,明明是自己的错,却把风险转移给了同事。但如果资料没找到的话,责任还真被他推掉了。
3、小唐升任工程部经理,是他实事求是,接到人事经理的求助后,从工程部堆积如山的资料中,把那个5000万项目资料给找了出来,当面交给了小周。
那么,我们从这件事中可以得到哪些启示呢?
1、“交接单”是工作中的保护伞,做好交接,不仅能保护公司的利益,也能保护自己不受连累,即使再忙、关系再好,也要按流程办事。
2、做好交接,要注意几项内容:一是交接时间;二是交接物品;三是接收人签字;四是归还时间;五是其它注意事项。
总之,作为职场新人,不要小看“交接单”这样的小事,往往通过这些小事,上司可以综合评判出你的能力、素质,继而影响你的职业前景。而且,有些“小事”,还可能涉及到一些潜在的竞争,牵连到无辜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被人利用,大作文章。
大家想一下,工程部的小周为什么不还项目资料,他有必要针对小陈吗?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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