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公司效益下降。人事部通知:全员只发基本工资,一线员工每月1500元,差额等效益好转后再补上。
随后,公司解散了保安队,只有50岁的老王被留了下来。
老王与人事经理同名同姓,大家开玩笑地说:上个班真不容易,起名也很重要。
只有人事经理知道老板的想法,他无可奈何地笑了笑。
公司是否真的“全员只拿基本工资”不得而知。转眼3个月过去了,一线员工们还是拿着1500元的基本工资,“效益好转”看不到迹象。
有几个人去公司人事部交涉,但是并没有什么结果?
王经理说:“公司效益下降,大家想继续干,就再坚持一下,不想干,可以走人!”
大家顿时明白了——原来,公司是想迫使他们主动辞职,不想付经济补偿金。
技术员小马对此无所谓,因为他早就物色好了“下家”,对方给出的待遇也不低——每月有10000元基本工资。
于是,小马向公司快递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主要诉求:一是公司补发3个月的差额工资,二是按规定发放3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担心公司拒收,他特意在收件人之处,写上了人事经理的姓名。
小马知道“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公司同意,送达《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书》就行。
因为新公司要求拟入职员工统一培训,小马发了快递之后,就赶紧去报到了。
小马在新公司一直等不到反馈,打电话给人事经理,被直接挂断。
他正感觉纳闷的时候,突然收到原公司的一纸《辞退通知》,说他无故旷工超过15日,已被公司开除。
小马气坏了,特地请了假,拿着快递单去找到人事经理,说道:“王经理,我不是法盲,你们这么做,是想付双倍补偿吗?”
王经理笑了笑,说道:“你想得太简单了,不信你去申请仲裁,顶多能拿到欠发的工资。”
小马一愣,一时不知说什么好——这个王经理其实人还不错,而且他说的话,一贯可信度很高?
“有些事我不能提前告诉你。”王经理说道,“不过,现在我们不是同事了,可以提醒你几句。”
其一,你将《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签收人写成我的名字,是“画蛇添足”,你看,快递就被保安老王签收了,而且他还承认当场扔掉了。我完全可以说“没收到”,不知快递的内容。
其二,你虽然在快递单和信封上注明了“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书”,但是没有具体内容,我们可以认为你不需要任何补偿。比较“稳妥”的标注,是写:“关于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请求补发工资和依法补偿的通知”
其三,你应该选择邮政来快递《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虽说其他快递公司送达也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我们要较真耍赖的话,抓住他们哪个环节不规范,那这个证据就没有效力了。
小马听了王经理的话,只能自认倒霉,好在他找到了工作,没什么损失,于是叹了口气,说道:“算了,大家都不容易,我就当是个教训吧!”
随后,小马拿起笔准备在公司给他的《辞退通知》上签字。
“不要随便签字!”王经理笑着说,“这也是我想教你的,这种文书一签字,就是认可,没后路了。”
“老板告诉我,大家好聚好散。现在公司比较困难,先给你补足工资,欠你的30000元补偿金,我们写在协商解除合同的条款里,一年后再付。”
提几点感想:
1、当公司有“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经济补偿金。公司想赖是不好赖的,除非利用劳动者没有经验,耍一些小“手段”,但是这样真的好吗?
2、人事经理提醒的《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书》细节可以参考:一是要选择邮政送达,收件人要有公司名称。二是要在快递单和信封上详细说明内容。三是以上证据要留存。
3、有人可能会说,当面给公司人事部门送达《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书》岂不是更好?这还真不一定,因为不好取证,别人未必配合。所以还是邮政送达,更显得郑重,也更容易操作。
4、老板找保安老马冒充人事经理签收文件,其实是自作聪明,因为《被 迫解除劳动合同书》,你只要写了公司名称,公司谁签收都算送达,不过,找个同名同姓的人能添点乱也是真的,所以道到这样的情形,干脆不写具体收件人。
总之,我们不要以为劳动争议很容易处理,简单对照法律条文就行了,里面的“道道”多得很,需要把握的细节不容忽视,而过程稍有不同,结果就可能不一样。真要那么“非黑即白”,劳动者为何败诉那么多。
所以,我们“打工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一定要掌握方法,注意细节,要预判到对方会如何“耍赖”,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