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孙某系y公司的销售人员,为了更好地掌握销售人员每日的工作动向,公司修订了考勤管理办法,《办法》对销售人员外出巡店情况新增了手机考勤方式,即通过对手机gps定位,同时要求销售人员上传相关店面照片数据,从而对其进行考勤。
公司根据手机gps定位数据,如显示为黄灯即偏差距离在500米之外,表示员工未去巡店,偏差距离在500米之内,则需要结合员工是否上传照片进一步确认员工是否巡店。
公司发现孙某在7、8、9三个月内有7天的手机gps定位数据显示偏差距离在500米之外,且上传相关店面的照片很模糊,便认为孙某在这几天未去巡店,上传的照片应该是其故意伪造的。公司以孙某存在旷工且伪造信息的行为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
公司仅提供了gps定位数据,能否就此证明孙某存在旷工及伪造数据的行为。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y公司提供的手机gps定位数据显示在一定期间,孙某的定位数据偏差距离在500米之外,然而,鉴于手机gps定位本身即存在一定的偏差,且手机gps定位因手机、位置不同,在定位偏差上均可能存在不同的情况。
故在y公司未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仅以手机gps定位数据偏差距离证明孙某存在旷工,依据不足;同时y公司主张因孙某上传的照片显示模糊,应系伪造,因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该意见亦不予采纳。故认定y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不成立,违反了法律规定,应依法支付赔偿金。
内容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 法律问答
- 答案列表
公司能否凭GPS定位考勤解除劳动合同[朗读]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