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原则首先是财政运行对国债的需求,即一国财政收支越不平衡,其对国债筹资的需求就越大.不难发现,国债连年发行和财政上的收支不平衡是一对如影随形的经济现象.其次是社会(企业和居民)对国债的需求.政府应据此来设计债券种类、期限和规模.(二)负担限额原则即从法律上规定发行额度,使国债发行被限定在国民经济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三)低成本原则即国债发行应尽可能采用低费用的发行方式.(四)稳定经济原则即国债发行应尽可能“熨平”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并有利于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而不是起相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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