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土地权属关系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
18.《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本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18.《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本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