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按照甲类管理的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甲型h1n1流感以及新发现或突然发生,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人民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或其他传染病爆发或流行,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公告形式明确的按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传染病。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各部门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水平,规范疫情控制进程中的具体作业行为,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公司员工及顾客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性非典型性股炎预防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 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保护认识。
2. 完善和规范疫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三、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预防工作,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 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按规定和上级要求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本部门疫情的预防工作。
3. 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各部门疫情防控以属地管理为主,与企业系统管理相结合。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的全面指挥工作,发现本部门员工或来店客人中有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决定并安排专人以最快的通讯方法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驻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公司管理部门和总经理报告。组织人员做好传染病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及后勤保障。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和规定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五、预警机制
根据国家发布的有关疫情预警信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有针对性的公布预警信息或解除预警戒信息。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获悉重大疫情的信息后,应立即落实预防措施,做好部门员工与顾客的安抚工作。
六、疫情响应
一旦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国家发布的疫情等级,做好预防疫情患者的筛查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人员疏散等紧急工作。
各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疾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利用图像、影视、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形式对员工及顾客开展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
各部门应保障突发疫情事件的应急基础物资经费,购置处理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相适应的物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调用,经费、物资使用后及时补充。
七、应对措施
当发现可能是疑似病例患者时,周边工作人员要冷静,立即通知本部门运营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
1、当发现高度疑似突发重大传染病病例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向疾控中心和公司领导报告。
2、就地隔离患者,做好沟通和安抚工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一次性口罩、手套等。
3、疫情传播期间按时对部门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4、重大疫情暴发、流行时,对本部门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封闭或者封存被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物品;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5、需对本部门员工、顾客、来访者采取体温检测等预防性筛查的,需严格按照疾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员工通道进口应配备体温计或测温仪,其中配备和使用体温计的,一用一消毒的操作应公开进行,并确保消毒溶液的使用安全。进行体温检测筛查的员工须确保自我防护措施有效到位。
6、重大疫情尚未解除其间,需加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班的防控值班制度。
7、做好舆情监测与控制工作,并按规定报告公司舆情应对管理部门。
八、突发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及信息发布
本部门的疫情发现、处理、防控措施起动机解除等全过程信息的发布,均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负责上报。
1、发现突发重大疫情患者应在2小时内向疾控中心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重大疫情发生时,疾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的,须严格报告程序,逐级向上级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3、信息发布前应确定信息发布形式,拟定信息发布通稿。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信息发布纪律,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九、疫情解除
疫情期间,须随时关注省、市和驻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十、本预案自今年1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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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朗读]
为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措施如下:
一、组织管理
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和安全生产体系。小组由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县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补充小组成员名单。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法落实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安全例会、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各级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人员管控
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业主单位共享。并加强对施工点位和项目部附近的巡查巡视。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
2、其他非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送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4.着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新招务工人员及转岗人员的上岗前安全培训和班前教育,加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三、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1人。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四、防疫及安全生产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准备编织袋、洋铲、雨鞋、钢钎、线手套等安全应急抢险物资。
五、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一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边坡、临河作业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及时掌握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二是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施工工地。全面完善以实施单位为主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六、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七、强化参建单位信息报送制度
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负责每天中午十点前向业主单位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如有异常业主单位应在知晓事情后2小时内报县委县政府。
八、强化责任追究
各参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2、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3、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一、组织管理
建筑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和安全生产体系。小组由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县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补充小组成员名单。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法落实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安全例会、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各级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人员管控
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沪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业主单位共享。并加强对施工点位和项目部附近的巡查巡视。
1、来自及途经重点地区人员,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发现未隔离过的重点地区人员并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隔离观察。
2、其他非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管理部门落实专车送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与重点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参照重点地区人员要求执行。
4.着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新招务工人员及转岗人员的上岗前安全培训和班前教育,加强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三、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门卫每岗不得少于1人。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四、防疫及安全生产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准备编织袋、洋铲、雨鞋、钢钎、线手套等安全应急抢险物资。
五、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一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边坡、临河作业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及时掌握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操作情况。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二是排查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施工工地。全面完善以实施单位为主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六、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七、强化参建单位信息报送制度
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负责每天中午十点前向业主单位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如有异常业主单位应在知晓事情后2小时内报县委县政府。
八、强化责任追究
各参建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2、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3、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响应上级部门疫情防控的精神,建立和完善疫情应急机制,提高我院应急能力,依照“早、快、严”的原则,特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为可能出现的秋冬季疫情做好应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总指挥:
副总指挥:
办公室:
专项应对工作小组:
后勤总务安全管理小组(食堂、宿舍、安全):
行政人事管理小组:
感染防疫管理小组:
三、职责由院长总指挥、业务院长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及科室实行分级负责制。
1、病区、门诊消毒防护由护理部承担。责任人:2、病人会诊、转诊由医务科组织实施。责任人:3、卫生器材及后勤保障由采购科承担。责任人:
四、预案启动程序:发现疫情病例时由院长亲自启动本预案。
五、具体措施:
1、凡发现疫情要立即执行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立即报告院感科主任,1小时内立即上报区卫健局医政或区疾控中心。
2、对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是否有咳嗽、咽痛或胸闷、腹泻等症状,发现可疑患者,登记患者信息,指引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使用专用车辆将患者安全转诊至就近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
3、预检分诊台,门诊,普通病区:采取一级防护,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工作服、一次性乳胶手套等。
4、遇有疑似或确诊的疫情病人要快速启动隔离防护措施,对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及区域进行彻底消毒(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者75%酒精)。
5、医务人员的工作由各部门全权负责(医务科负责抢救转诊病人、护理部负责静脉输液及消毒防护、总务科负责后勤及卫生材料保障、保卫科负责安全保卫及污物处理)6、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应将疑似人病入置于独立的隔离病房内观察,并严格消毒地面、物品表面、病人的排泄物,病人及医务人员均要戴医用防护口罩、隔离衣、帽子、手套,酌情佩戴护目镜或面屏及鞋套并要随时做好手卫生。
7、加强日常环境物体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强化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医疗区域预防消毒至少1次/天,中高风险区域至少2次/天;
有明显污染随时消毒,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应增加消毒频次8、患者一旦出院或转科,应进行环境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从医用织物到环境物体表面,先清洁、后消毒,从上到下,从相对清洁物体表面到污染物体表面,清除所有污染与垃圾。可搬离的医疗设备,应在原地实施有效清洁与消毒后,方可搬离。
9、本院疫情防控专用电话:xxxxxxxxxxx,24小时有专人看管,保证通讯畅通。
六、宣传教育:
认真开展预防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全院职工及广大群众加强个人卫生。
年月日物质储备情况物质名称数量备注抗菌洗手液复合醇手消毒液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75%酒精含氯消毒片一次性使用医用隔离衣护目镜一次性医用帽子n95防护口罩消毒湿巾。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为可能出现的秋冬季疫情做好应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总指挥:
副总指挥:
办公室:
专项应对工作小组:
后勤总务安全管理小组(食堂、宿舍、安全):
行政人事管理小组:
感染防疫管理小组:
三、职责由院长总指挥、业务院长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及科室实行分级负责制。
1、病区、门诊消毒防护由护理部承担。责任人:2、病人会诊、转诊由医务科组织实施。责任人:3、卫生器材及后勤保障由采购科承担。责任人:
四、预案启动程序:发现疫情病例时由院长亲自启动本预案。
五、具体措施:
1、凡发现疫情要立即执行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立即报告院感科主任,1小时内立即上报区卫健局医政或区疾控中心。
2、对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是否有咳嗽、咽痛或胸闷、腹泻等症状,发现可疑患者,登记患者信息,指引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使用专用车辆将患者安全转诊至就近发热门诊进一步排查。
3、预检分诊台,门诊,普通病区:采取一级防护,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工作服、一次性乳胶手套等。
4、遇有疑似或确诊的疫情病人要快速启动隔离防护措施,对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及区域进行彻底消毒(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者75%酒精)。
5、医务人员的工作由各部门全权负责(医务科负责抢救转诊病人、护理部负责静脉输液及消毒防护、总务科负责后勤及卫生材料保障、保卫科负责安全保卫及污物处理)6、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应将疑似人病入置于独立的隔离病房内观察,并严格消毒地面、物品表面、病人的排泄物,病人及医务人员均要戴医用防护口罩、隔离衣、帽子、手套,酌情佩戴护目镜或面屏及鞋套并要随时做好手卫生。
7、加强日常环境物体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强化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医疗区域预防消毒至少1次/天,中高风险区域至少2次/天;
有明显污染随时消毒,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应增加消毒频次8、患者一旦出院或转科,应进行环境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从医用织物到环境物体表面,先清洁、后消毒,从上到下,从相对清洁物体表面到污染物体表面,清除所有污染与垃圾。可搬离的医疗设备,应在原地实施有效清洁与消毒后,方可搬离。
9、本院疫情防控专用电话:xxxxxxxxxxx,24小时有专人看管,保证通讯畅通。
六、宣传教育:
认真开展预防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全院职工及广大群众加强个人卫生。
年月日物质储备情况物质名称数量备注抗菌洗手液复合醇手消毒液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75%酒精含氯消毒片一次性使用医用隔离衣护目镜一次性医用帽子n95防护口罩消毒湿巾。
一、高度重视,超前部署防疫工作
区疫情防控会议后,街道立即召开由班子全体成员、社区书记、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市区会议精神,对街道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人员责任;同时要求每位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包联作用,一线督导社区摸排防控工作,确保全街上下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严格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全街动员,深入摸排可疑人员
由班子成员带队,机关科室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11个疫情防控入户摸排小组,充分发挥楼门组长、志愿者等力量,动用一切关系,对辖区居民进行了全面摸排走访,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各小组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往来武汉等地区和发热等疑似人群情况,加强疫情防控,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员,力争无一漏报、无一瞒报。
三、细化分类,密切监控重点人员
经过对各社区摸排信息进行梳理汇总,确定了四类重点人员。共计摸排“四类人员”34人,安排专人密切关注,跟踪监测体温,及时记录归档并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同时,严格管制公众聚集活动,关闭街道、社区所有文化体育设施,取消小区内聚众下棋、打牌、广场舞等群众性聚集活动。及时提醒境内养老院、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通风消毒,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区疫情防控会议后,街道立即召开由班子全体成员、社区书记、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市区会议精神,对街道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人员责任;同时要求每位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包联作用,一线督导社区摸排防控工作,确保全街上下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严格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全街动员,深入摸排可疑人员
由班子成员带队,机关科室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组成11个疫情防控入户摸排小组,充分发挥楼门组长、志愿者等力量,动用一切关系,对辖区居民进行了全面摸排走访,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各小组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往来武汉等地区和发热等疑似人群情况,加强疫情防控,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员,力争无一漏报、无一瞒报。
三、细化分类,密切监控重点人员
经过对各社区摸排信息进行梳理汇总,确定了四类重点人员。共计摸排“四类人员”34人,安排专人密切关注,跟踪监测体温,及时记录归档并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同时,严格管制公众聚集活动,关闭街道、社区所有文化体育设施,取消小区内聚众下棋、打牌、广场舞等群众性聚集活动。及时提醒境内养老院、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通风消毒,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二)搞好学校各类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及洗手液。
(四)若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
(五)学校校医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药品。要有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六)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患者时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4.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5.启动以班级为单位的晨午检制度。
6.学校由专人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7.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每日现症学生增减情况。
8.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9.学校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教室、寝室及公共教室如电脑、视听、图书馆等的消毒与通风。
10.引导师生假期尽量不要前往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非去不可的要做好预防措施。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二)搞好学校各类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及洗手液。
(四)若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
(五)学校校医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药品。要有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六)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患者时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4.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5.启动以班级为单位的晨午检制度。
6.学校由专人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7.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每日现症学生增减情况。
8.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9.学校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教室、寝室及公共教室如电脑、视听、图书馆等的消毒与通风。
10.引导师生假期尽量不要前往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非去不可的要做好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