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了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全市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市长期风干物燥,部分行业部门监管薄弱,单位内部管理不力,多产权和历史遗留问题交织,导致我市公共消防安全问题仍较为突出。目前,全市仍有7起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销案,为全力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6月30日至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攀枝花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指导意见》(攀办发〔2013〕69号)文件精神,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消防指导、单位主责”的原则,以“底数要清、思路要明、方法要实、行动要快、整治要严、成效要好”为指导思想,坚持“常规性问题的解决要加大力度、遗留问题的解决要集中攻坚、新发现问题的解决要及时跟进”的整改思路,按照方案部署和要求,实事求是、逗真碰硬,履行好法定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动员社会各行业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认真仔细进行排查摸底,摸清现阶段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尽最大努力进行整改。已挂牌督办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强督促按其规定期限尽快整改销案;新发现和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要采取“搬、拆、降”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手段和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要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切实解决一大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节点、敏感时段、重要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全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领导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殷旭东为组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安明和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尚建为副组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由支队长罗军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行动期间,办公室要及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摸清底数(2014年6月30日至7月15日)。加强对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现存量”的梳理归纳,对“新增量”的分析研判,东区要着重加强对高层地下建筑、商贸市场、公共娱乐等场所的重点排查,西区、钒钛高新技术园区要着重加强对工矿、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的重点排查,仁和区要着重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木材加工地的重点排查,米易县要着重加强对旅游康养、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排查,盐边县要着重加强对棚户区、九小场所的重点排查。
排查摸底期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对已排查出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对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但未确定的依法依规确定,力争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同时,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7月1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清理工作,并及时建立台账,实行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2014年7月16日至9月20日)。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签订责任书,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一是要抓好职责落实。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公安、教育、住建、宣传、安监、工商、城管、房管、旅游、文广新、卫生、银监、供水、供电等部门要在职能范围内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攀钢、攀煤、十九冶、钢城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所属单位的隐患整改责任,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要坚持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严禁排查整治“避重就轻”。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公安、住建、工商、安监、城管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凡涉及违法建筑、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履职,切实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三是要加强热情服务。对整治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适时指定消防业务骨干定期深入隐患单位主动提供技术服务,组织专家或者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论证和会诊,实行“点对点”帮扶,推动其及时有效整改。四是要确保隐患降级。根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和手段进行整改销案。对逾期未整改销案和历史遗留、产权众多、归属不明确、资金筹措难等整改难度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通过制定分步整改计划和措施,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逐步消除现存火灾隐患数量。
(三)全面总结验收(2014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总结固化常态化隐患整治经验和模式,探索研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10月10日前,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对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指导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自查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抓好组织部署。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入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真正把不放心、最难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找出来,通过专项行动解决本地区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广泛,集中曝光,营造浓厚氛围。市政府将适时通报全市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存在区域性、行业性以及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适时向社会通告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整改、销案情况,多方位、多角度刊播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典型案例,大力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要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予以表彰奖励。
7月上旬、9月上旬,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向市政府上报重大火灾隐患新增、存量和整改、推进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懈怠、进度缓慢的部门(单位),要上报省政府在全省进行集中曝光。
(三)严格督导,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地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火灾隐患隐瞒不报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挂牌督办制度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所在地区发生较大以上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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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耕地 非粮化 工作方案[朗读]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保障农村供水工程良好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村饮用水供水实行有偿使用,在限定的时间内,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用水户全面缴费的目标。2019年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面定价;今年4月底前,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通过完善水费收取等措施,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
二、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费计收办法
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单村供水工程由村委会具体管理,联村供水工程由乡镇负责运行管理。水价由工资、水资源费、燃料及动力费、材料费、管理费、大修费和其他费用构成。水价测算由供水单位进行测算,根据供水单位供水成本核定水价,并通过一事一议,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费、优质优价、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定价方案,并报县发改局、水务局备案。
(一)水价构成。
1.工资:饮水工程设施运行人员、维护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等。
2.水资源费:按规定交纳的水资源费。
3.燃料及动力费:提水及加压等机械所耗用的燃料及动力费用。
4.材料费:指日常维修管理及净化处理所用的材料费用。
5.管理费:指在供水生产运行销售管理中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管理用房维修费、水质检测费等。
6.大修费:指为保持工程在使用年限内的正常使用效能,按规定计入供水成本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提存。
7.其他费用:指上述各项以外按规定应列入供水成本开支的费用。
(二)水价测算。
对千人以上单项工程的成本水价由供水站进行测算,进行水价核定。农村供水工程供水水价一般按年成本法测算。成本水价是指经测算单位设计供水水量的总成本。
1.成本水价=年测算供水总成本/年设计供水总量(元/m³)。
年测算供水总成本为以下各项之和:
(1)工资:根据工程规模核定的管理人员数×当地人年均工资。
(2)水资源费:设计年用水量×水资源费。
(3)燃料及动力费:设计年总用电量×电价或设计年燃油量×油价。
(4)维护费:一般取固定资产原值的1%-1.5%。
(5)药剂费:设计年均药剂总用量×药剂费单价。
(6)管理费:一般取年工资总额的1/3。
(7)固定资产大修费:固定资产原值×年大修费率。
(8)其他费用:按规定应列入供水成本开支的其他费用,一般取以上七项费用之和的3%-5%。
2.实际水价=年实际供水总成本/年实际供水总量(元/m³)。
年实际供水总成本:指工程管理单位工资、水源费及水资源费、燃料及动力费、维护费、药剂费、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年实际发生额与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的总和。
年实际供水总量:指供水站制水后的出厂水量,不包括供水站自用水量,但应包括出厂后管网的漏失水量。
(三)水价执行。
采取分水分价,对不同的用水制定不同的价格,生活用水原则上执行成本水价,差额部分由生产性供水补偿。农村供水工程供水分为三类水价,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
1.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学校及公用事业用水。
(1)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建议指导水价2.3-2.5元/m³。
(2)各类学校及公用事业用水:各类学校、幼儿园、机关、慈善机构、福利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绿化、消防、环卫用水建议指导水价2.0-2.3元/m³。
2.非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商业、建筑施工(有计量)等用水,建议指导水价3.0-4.0元/m³。
3.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洗浴、桑拿、足浴、洗车、纯净水制造业等以水为原料的生产经营行业用水,建议指导水价4.0-5.0元/m³。
(四)水费收取。
农村供水工程必须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用水户应按规定的水价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缴纳水费,统一使用票据实行一票到户。
三、千人以下供水工程水费计收办法
千人以下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根据供水所在地实际情况,由村委会、管水组织和用水户代表组建管理单位。确定饮水工程供水管理单位责任人,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明确水费收取标准和收费方式。
(一)水价执行。
由于全县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形式、规模不同,致使供水成本也不相同,各工程的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水的变化情况要适时调整。供水单位要结合实际核定供水成本制定水价方案。蓄水池供水形式建议指导价为1.0-2.5元/吨,每吨不得低于1.0元;微机供水形式全天供水建议指导价为1.5-2.5元/吨,每吨不得低于1.5元;微机供水形式定时供水建议指导价为1.0-2.5元/吨,每吨不得低于1.0元;自流供水形式建议指导价为0.5-1.5元/吨,每吨不得低于0.5元。供水规模小的工程可根据供水成本建议指导价每月12元按户计收。水价方案向全村村民公示,并报县发改局、水务局备案。
(二)水费收取。
由供水管理单位落实专人定期向用水户抄表、收费(收缴周期原则上每月收取一次,最长不能超出6个月);定期对水量、水费收缴进行公示,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监督;征收的水费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开支,做到专款专用。对未落实水费收缴、收缴不足或水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管理单位进行通报。用水户必须按时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根据《朝阳县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可停止供水。
(三)村规民约。
供水工程受益村应基于本村实际,结合本方案,在原村规民约中增加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相关内容。村规民约中应明确村内供水设施保护事项和水费情况,包括如下内容:
1.在供水构筑物、管道、单个水池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影响供水的其他建筑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动、破坏和侵占供水设施。
2.供水工程的水源井、蓄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养场,不得堆放垃圾、粪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等。
3.村委会明确水费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向全体村民公示。
(三)村民权利和义务。
1.村民有权利对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以下情况时,可向村委会提出意见,村委会拒不采纳时,可向上级或行业监管部门举报:
(1)供水设施损坏,多次反馈不修复。
(2)擅自提高水价,乱收水费。
(3)擅离岗位,无故停水断水。
(4)贪污挪用水费,或拒不公示水费等。
(5)以供水设施谋取私利。
(6)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影响。
2.村民作为供水工程的受益者,应履行以下义务:
(1)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原则。
(2)按时交纳水费,不得拖欠或者拒付,禁止私自接水、窃水。
(3)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用途;
(4)不得盗用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5)保护供水水源、供水工程,禁止私自拆迁、毁坏供水设施,严厉打击破坏水源、污染水质行为。
(6)定期检查进户水管漏水,防止浪费水资源。
四、建立财政资金补助与激励机制
县财政要落实农村供水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对于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工程,要足额补齐,兜住底线,建立补助资金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管护机制创新的挂钩激励机制。对于不收水费的工程,原则上不再安排省以上财政补助农村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资金。
五、统一水费收据
为规范农村供水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和不合理收费,让用水户明明白白消费,水费收据采用专票制,统一为三联单,一联存根供水站收入凭证,二联用水户交费凭证,三联收费员留存。
一、工作目标
农村饮用水供水实行有偿使用,在限定的时间内,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用水户全面缴费的目标。2019年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面定价;今年4月底前,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通过完善水费收取等措施,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
二、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费计收办法
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单村供水工程由村委会具体管理,联村供水工程由乡镇负责运行管理。水价由工资、水资源费、燃料及动力费、材料费、管理费、大修费和其他费用构成。水价测算由供水单位进行测算,根据供水单位供水成本核定水价,并通过一事一议,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费、优质优价、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定价方案,并报县发改局、水务局备案。
(一)水价构成。
1.工资:饮水工程设施运行人员、维护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等。
2.水资源费:按规定交纳的水资源费。
3.燃料及动力费:提水及加压等机械所耗用的燃料及动力费用。
4.材料费:指日常维修管理及净化处理所用的材料费用。
5.管理费:指在供水生产运行销售管理中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管理用房维修费、水质检测费等。
6.大修费:指为保持工程在使用年限内的正常使用效能,按规定计入供水成本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提存。
7.其他费用:指上述各项以外按规定应列入供水成本开支的费用。
(二)水价测算。
对千人以上单项工程的成本水价由供水站进行测算,进行水价核定。农村供水工程供水水价一般按年成本法测算。成本水价是指经测算单位设计供水水量的总成本。
1.成本水价=年测算供水总成本/年设计供水总量(元/m³)。
年测算供水总成本为以下各项之和:
(1)工资:根据工程规模核定的管理人员数×当地人年均工资。
(2)水资源费:设计年用水量×水资源费。
(3)燃料及动力费:设计年总用电量×电价或设计年燃油量×油价。
(4)维护费:一般取固定资产原值的1%-1.5%。
(5)药剂费:设计年均药剂总用量×药剂费单价。
(6)管理费:一般取年工资总额的1/3。
(7)固定资产大修费:固定资产原值×年大修费率。
(8)其他费用:按规定应列入供水成本开支的其他费用,一般取以上七项费用之和的3%-5%。
2.实际水价=年实际供水总成本/年实际供水总量(元/m³)。
年实际供水总成本:指工程管理单位工资、水源费及水资源费、燃料及动力费、维护费、药剂费、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年实际发生额与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的总和。
年实际供水总量:指供水站制水后的出厂水量,不包括供水站自用水量,但应包括出厂后管网的漏失水量。
(三)水价执行。
采取分水分价,对不同的用水制定不同的价格,生活用水原则上执行成本水价,差额部分由生产性供水补偿。农村供水工程供水分为三类水价,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
1.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学校及公用事业用水。
(1)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建议指导水价2.3-2.5元/m³。
(2)各类学校及公用事业用水:各类学校、幼儿园、机关、慈善机构、福利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绿化、消防、环卫用水建议指导水价2.0-2.3元/m³。
2.非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商业、建筑施工(有计量)等用水,建议指导水价3.0-4.0元/m³。
3.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洗浴、桑拿、足浴、洗车、纯净水制造业等以水为原料的生产经营行业用水,建议指导水价4.0-5.0元/m³。
(四)水费收取。
农村供水工程必须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用水户应按规定的水价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缴纳水费,统一使用票据实行一票到户。
三、千人以下供水工程水费计收办法
千人以下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根据供水所在地实际情况,由村委会、管水组织和用水户代表组建管理单位。确定饮水工程供水管理单位责任人,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明确水费收取标准和收费方式。
(一)水价执行。
由于全县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形式、规模不同,致使供水成本也不相同,各工程的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水的变化情况要适时调整。供水单位要结合实际核定供水成本制定水价方案。蓄水池供水形式建议指导价为1.0-2.5元/吨,每吨不得低于1.0元;微机供水形式全天供水建议指导价为1.5-2.5元/吨,每吨不得低于1.5元;微机供水形式定时供水建议指导价为1.0-2.5元/吨,每吨不得低于1.0元;自流供水形式建议指导价为0.5-1.5元/吨,每吨不得低于0.5元。供水规模小的工程可根据供水成本建议指导价每月12元按户计收。水价方案向全村村民公示,并报县发改局、水务局备案。
(二)水费收取。
由供水管理单位落实专人定期向用水户抄表、收费(收缴周期原则上每月收取一次,最长不能超出6个月);定期对水量、水费收缴进行公示,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监督;征收的水费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开支,做到专款专用。对未落实水费收缴、收缴不足或水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管理单位进行通报。用水户必须按时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纳的,根据《朝阳县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可停止供水。
(三)村规民约。
供水工程受益村应基于本村实际,结合本方案,在原村规民约中增加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相关内容。村规民约中应明确村内供水设施保护事项和水费情况,包括如下内容:
1.在供水构筑物、管道、单个水池保护范围内不得修建影响供水的其他建筑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动、破坏和侵占供水设施。
2.供水工程的水源井、蓄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养场,不得堆放垃圾、粪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等。
3.村委会明确水费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向全体村民公示。
(三)村民权利和义务。
1.村民有权利对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以下情况时,可向村委会提出意见,村委会拒不采纳时,可向上级或行业监管部门举报:
(1)供水设施损坏,多次反馈不修复。
(2)擅自提高水价,乱收水费。
(3)擅离岗位,无故停水断水。
(4)贪污挪用水费,或拒不公示水费等。
(5)以供水设施谋取私利。
(6)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影响。
2.村民作为供水工程的受益者,应履行以下义务:
(1)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原则。
(2)按时交纳水费,不得拖欠或者拒付,禁止私自接水、窃水。
(3)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用途;
(4)不得盗用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5)保护供水水源、供水工程,禁止私自拆迁、毁坏供水设施,严厉打击破坏水源、污染水质行为。
(6)定期检查进户水管漏水,防止浪费水资源。
四、建立财政资金补助与激励机制
县财政要落实农村供水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对于水费收入不能覆盖供水成本的工程,要足额补齐,兜住底线,建立补助资金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管护机制创新的挂钩激励机制。对于不收水费的工程,原则上不再安排省以上财政补助农村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资金。
五、统一水费收据
为规范农村供水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和不合理收费,让用水户明明白白消费,水费收据采用专票制,统一为三联单,一联存根供水站收入凭证,二联用水户交费凭证,三联收费员留存。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三、重点领域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三、重点领域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程抓好学院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学院党总支将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领导干部首先抓好自身的教育,作出表率,防止只抓下级、不抓自身。
(二)认真落实责任。学院将充分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学院实际,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及时作出安排。每个教工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党总支书记将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审定工作方案,亲自部署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
(三)强化督促检查。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对教工党支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认真落实责任。学院将充分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学院实际,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及时作出安排。每个教工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党总支书记将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审定工作方案,亲自部署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
(三)强化督促检查。学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对教工党支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一、今年度组织生活会查出的主要问题
1、在“政治功能强不强”方面:一是“三会一课”制度仍需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有“紧一阵、松一阵”的倾向。二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不经常,谈思想比较少。
2、工作作风好不好方面:在工作作风好不好方面: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工作力度“小”。二是工作措施不到位。一些工作没有实实在在的抓到位。
3、作用发挥好不好方面:主要有,一是与党员接触交流的主动性不强,支部凝心聚力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二是在对外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上,组织动员党员参与联系群众群众的活动载体比较单一,联系服务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党员管理规范化水平仍需不断提高。
4、组织力发挥好不好方面:具体制度规矩的执行上还存在偏差抓落实还不到底,有的工作安排部署了,但跟进督办力度不好,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的。学习氛围不浓,深入学习不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待加强。
二、会后提出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明确学习内容,针对思想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有意识地拓宽业务等方面的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虚心向群众学习,工作中善于总结,善于思索,在总结中获得提高,在吸取教训中获得进步。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紧紧围绕把支部建设成“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员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以“党员先锋示范岗”为抓手,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带头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带头接受党内监督,为全体党员干部作表率、当示范。
3、紧紧聚焦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坚强战斗堡垒目标,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得到了新加强。一是增强对内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上,支部与党员接触交流的主动性,支部做到凝心聚力的发挥作用。二是在对外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上,每次学习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纳入学习,联系服务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增强。
4、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工作创新。以纪律建设为抓手,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切实做到敢于担当。面对前进道路上的荆棘,支部将直面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挑战,做到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做到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时刻不忘责任。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根据7各方面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组织情况分析,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2、工作方式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改进,效率相较有提高。
3、通过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及支部各负责人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日常监督和节假日工作监督,深入开展党员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责任制。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纪、政纪、法纪的监督之下,置于领导、同志、群众监督之中。并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总之,我支部对存在的问题,通过一年来认真的整改,取得了一些实效,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仍离领导和群众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还有待于继续改进,在今年的组织生活会上,我们将针对新情况,深入分析,完善整改落实各项举措。
1、在“政治功能强不强”方面:一是“三会一课”制度仍需进一步规范,会议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有“紧一阵、松一阵”的倾向。二是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不经常,谈思想比较少。
2、工作作风好不好方面:在工作作风好不好方面: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工作力度“小”。二是工作措施不到位。一些工作没有实实在在的抓到位。
3、作用发挥好不好方面:主要有,一是与党员接触交流的主动性不强,支部凝心聚力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二是在对外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上,组织动员党员参与联系群众群众的活动载体比较单一,联系服务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党员管理规范化水平仍需不断提高。
4、组织力发挥好不好方面:具体制度规矩的执行上还存在偏差抓落实还不到底,有的工作安排部署了,但跟进督办力度不好,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的。学习氛围不浓,深入学习不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待加强。
二、会后提出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明确学习内容,针对思想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有意识地拓宽业务等方面的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虚心向群众学习,工作中善于总结,善于思索,在总结中获得提高,在吸取教训中获得进步。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紧紧围绕把支部建设成“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员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以“党员先锋示范岗”为抓手,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带头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带头接受党内监督,为全体党员干部作表率、当示范。
3、紧紧聚焦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坚强战斗堡垒目标,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得到了新加强。一是增强对内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上,支部与党员接触交流的主动性,支部做到凝心聚力的发挥作用。二是在对外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上,每次学习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纳入学习,联系服务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增强。
4、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工作创新。以纪律建设为抓手,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切实做到敢于担当。面对前进道路上的荆棘,支部将直面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挑战,做到勇于担当,敢于担当。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做到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时刻不忘责任。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根据7各方面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组织情况分析,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2、工作方式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改进,效率相较有提高。
3、通过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及支部各负责人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日常监督和节假日工作监督,深入开展党员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责任制。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纪、政纪、法纪的监督之下,置于领导、同志、群众监督之中。并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总之,我支部对存在的问题,通过一年来认真的整改,取得了一些实效,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仍离领导和群众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还有待于继续改进,在今年的组织生活会上,我们将针对新情况,深入分析,完善整改落实各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