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加计50%当期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的150%在使用年限内摊销。
- 家居问答
- 答案列表
新产品研发费用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朗读]
扣除标准应根据税法规定.如下: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列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当年度扣除金额=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1+50%)?不是,应当是:当年度扣除金额=未计入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1+50%)每年度扣除金额=无形资产成本*150%/10年这个正确.只是等号前面应该是“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即无形资产摊销金额=无形资产成本*150%/10年。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含义是: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
新产品研发费用,属于技术开发费范畴,经立项备案,可加计50%扣除.如当年发生技术开发费100万元,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100万,另外可加计扣除50万元.计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