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2月10日下发了“国税发[2008]116号文”《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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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研发费用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朗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
产品的自主证明。
根据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国税总局、科技部联合发文,财税[2015]119号:《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规定: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
对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进行解读.明确界定适用对象据悉,该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