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机构改革,国家信访局从国办代管改为国务院直管,政治地位显著提高。随着国家信访局的改革,预料地方信访局管理模式也将由过去的代管、挂牌改为直管,并由政府副秘书长或政府办副主任兼任局长。如果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调任县委书记,怎么理解。
一、首先来了解两个岗位的基本概念
市信访局,顾名思义就是负责信访接待和处理的专责部门。过去,地方信访部门一直采用党委和政府双重管理模式,即信访工作由党委牵头统筹,但为便于工作,信访部门又同时列入政府序列管理,信访部门因此经常头顶党委政府双重头衔开展工作。由于地情不同,信访局局长既有由市委副秘书长兼任局长的情况,也有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的情况,甚至有信访局局长同时兼任市委和政府副秘书长的案例。不管是怎么归口管理,市信访局的行政规格都参照同级党政部门设置,局长为正处级。而市委副秘书长或者市政府副秘书长三定是副处级,只是个别明确了正处或者因为兼任其他正处级职务,高配的正处。换言之,市信访局局长的行政规格实际上要高于市委或市政府副秘书长,因而在官方文件中涉及信访局局长的职务,经常会以“市信访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兼)”的形式出现。
县委书记是县一级党委的负责人。我国行政区划分省、市、县、乡四级,县一级介于市与乡之间承上启下,是我国基层治理体系重要的一环。行政规格按照正处架构设置,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和县政协主席都是正处级领导,其他副职为副处级。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党领导一切的管理模式,县委书记与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县政协主席虽然都是平级干部,但县委书记是当仁不让的班子。
二、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调任县委书记是重用吗?
市信访局局长和县委书记虽然都是正处级领导,两者的交流属于平级调动,不存在升降。但市信访局局长归根到底是部门领导,属于管线的干部,而县委书记是地方“大员”,管面,有机会从市信访局局长位子上调任县委书记,哪怕前者兼任了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都是典型的重用,即进一步使用,按程序必须考察推荐并面向社会公示。
调任后,其会在两个方面得到提升:
一是工作职权。县委书记作为一县最高领导,管着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人,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在县里说一不二,权力地位可以说是所有正处级干部中最高的。而市信访局局长仅负责信访一项业务,管的人少事少,而且还都是头痛的事情,岗位的含金量、成就感、获得感和县委书记根本不在一个层次。
二是发展前景。县委书记有很大机会提拔副厅级领导职务,进入市四家班子或省直机关任职。即便没有实职,基本上也能解决二级巡视员职级,享受副厅经济待遇,发展前景普遍看好。而市信访局长作为边缘部门的负责人,在市一级层面别说提拔副厅实职,就是晋升二级巡视员都相当困难。两个岗位的发展趋势存在质的差别。
事实上,以市信访局局长的岗位含金量,不要说调任县委书记,就是调任县长都是相当大的一个跨越。毕竟在他前面还排着发改委主任、财政局长、自然资源局长、住建局长等重量级人物,这些局长们都未必有机会直接任县委书记,调任县长都是可以接受的一种安排,更遑论市信访局长这样的二线正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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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调任县委书记怎么理解[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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