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金饭碗,更不是洪水猛兽,各位老板和hr们,老朱呼吁你们大胆地和符合条件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绝对是双赢的选择。
最近几天来找老朱咨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友们又增多了,既有老板,也有hr,当然更多的是劳动者。毫无例外,老板和hr们都在问,如何才能规避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们都在问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对于类似的话题,老朱在头条中已经讲过多次,针对近期大家关心的问题,再简单聊一聊这个问题。
其实,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绝大多数老板、hr和劳动者们都存在误解。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金饭碗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质上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只有合同起始日期,没有结束日期,也就是说,不存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终止的问题。
如果出现了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比如劳动者严重违纪、犯罪、过失致重大经济损失等,用人单位依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任何赔偿或补偿。
【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差额吗?
如果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实际上和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向公司主张未及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吗?
目前在绝大多数省份,并不支持。
道理很简单,你实际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你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说,视为你放弃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的权利,因为,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那么,为啥老朱一直声嘶力竭地呼吁,广大用人单位尽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原因有二:
【1】对于用人单位来说
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会增加单位的一分钱成本,相反,还能彻底避免因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忘记及时续签而产生的二倍工资差额风险。
【2】对于劳动者来说
一旦和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心理上就能产生一种安全感,劳动者会觉得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意解雇自己,从而能够增加对单位的归属感。
所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各位hr们,别再故意规避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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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员工签订无期限合同吗[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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