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内,会不会发生在押人员死亡的事情呢?答案是当然会。
尤其是在以前科技不发达的年代,一是没有监控,二是执法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看守所内牢头狱霸行为,打人事件层出不穷,打死人属于那种比较常见的事情。
我小时候,记得是1996年,我们村的一个人因开机动车把人给撞伤了,被关进看守所内6个月,据说他家人给他送了好多东西。等他出来回到家的时候,我们三邻五舍的都买些东西去他家里看他。
只见他和以前相比,完全是变了个样,头发非常的长不说,身体更是瘦的只剩了皮包骨头,和他说话,他也是有一句没一句的。他后来说,家里托人送进去的东西,他一样都没有得到。穿的,盖的,吃的,都被监室内的其他人抢走了,留给他的几乎啥都没有。
甚至连正常的口食,有时候都吃不上。他在外面比较老实,里面的人经常性的欺负他。让他干活,不让吃饭,体罚,都是家常便饭。所以在里面发生打死人事件,或者在押人员受不了虐待,发生自杀行为的也都比较常见。
所以说,在看守内发生在押人员死亡的事情,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随着现在各方面的进步,看守所内的管理措施也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善,死亡事件大大减少。
首先就是进入看守所前,严格的体检制度,发现有严重的身体疾病的,看守所是不接收的。
其次,干部队伍素质大大提升。现在国内的各个看守所都严禁牢头狱霸,对于打人事件,不论对错,一经发生,立即严管。
再次,现在看守所内监室内,都安装上了最先进的360度无缝高清监控设备技术,能先进到什么地步呢?就是你在里面悄悄地小声说一句话,管教干部在另一端都听得一清二楚,什么秘密都没有。
摄像头甚至有微表情管理识别功能,大数据检测到你表情,分析到你行为不对劲了,会自动报警。这些监控是直接和公安部联网的。如果被公安部通过监控发现打人等违规事件,管教干部连带看守所领导都会受到严惩的。
所以看守所领导也不敢大意,每天都有专人24小时看监控,一旦发生打人事件,立马就赶到现场了。
所以现在看守所打人事件非常非常的少。就连一些在押人员想不开发生自残事件也都非常的少,因为你都没机会自残。
一是没有工具,而是监室内时时刻刻都有在押人员值班,你一有动作,周围人就把你给按住了。在押人员自残,管教干部是要受严重纪律处分的。
但即便如此,看守所内每年还会发生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因为看守所作为国家的暴力机关一个特殊的存在,国家每年都会给看守所死亡指标的。只要每年的死亡人数在标准之内,看守所的领导和管教干部就不会受到处罚。
也就是说,对于一些在看守所内拒不配合,罪名严重在押犯罪嫌疑分子,在看守所内是可以直接被死亡的。
但也有毫无征兆,突发性死亡的,我在看守所就遇见一例。当天晚上所有人都睡得好好的,第二天起床时,一个人死活叫不醒,一摸身体凉透了,于是就赶紧按监室内的报警器报告管教干部,监室内死人了。
管教干部急匆匆赶过来,看了后不久,就来了几个武警,白布一盖,就把尸体抬走了。然后监区领导过来安慰一下大家就走了。
这样的情况之下,属于猝死,看守所没有责任所以无需向死者家属赔偿。
至于那些在看守所内不老实,不配合而死亡的,赔偿就比较复杂了。。。。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赔偿的,但如果你关系够硬,证据够充足,那会有转机。
如果家属对于死亡有异议,可以打官司,如果能胜诉,可以获得的赔偿多一些,但正常情况下,打官司是没有必要的。在以前在押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有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现在全国都趋向统一了。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看守所是否有责任还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犯人在看守所里死亡的,导致其死亡的人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看守所存在疏忽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犯人是因为自身原因死亡的,一般不能要求他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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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如果发生在押人员死亡事件,该怎么处理[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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