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间:
1.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2.在法庭上,没有证据,不能让法官信服,那么就可能出现对己不利的事实。
3.如果自己说的都是真的,但法官就是不信,怎么办?这叫空口无凭。事实无法还原,法官只能根据双方陈述,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各方的发言,综合生活经验,习惯判定。比如,你说每次借给别人100万,每次都是现金出借的,并且在第一次出借未还后还出借第二次,这样的做法就有些无法让法官信服,大额借贷,没有转账记录,每次一大袋的现金,跟大多数的日常经验相悖。所以遇到借钱,建议借条,转账凭证,对方身份信息等一应俱全,一旦发生纠纷,才可能得到司法保护。
4.在履行合同等可以事先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尽量书面变更,事过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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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打什么[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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