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
1、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2、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
3、原告作最后陈述。
4、被告作最后陈述。坚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
律师法庭辩论的注意事项。
法庭辩论的维护一方口语表达,切忌以下15种作法:
1忌鼓动性和煽动性;
2忌变成政治报告或学术报告;
3忌不熟——案情不熟,法律条款不熟,司法口语表达方法不熟;
4忌辩护人进入被告人“角色”;
5忌无话找话辩;
6忌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
7忌讽刺挖苦对方。
8忌用排比性的修辞手法组织言辞;
9忌将隐私细节、保密材料捅出去;
10忌随意为被告人请功摆好;
11忌重复被告人的脏话、黑话;
12忌已知的不说、新知的穷;不知的乱说;
13忌手舞足蹈;
14忌尖着嗓门叫或蚊子似的只发出嗡嗡之声;
15忌违背法律、不顾事实地狡辩或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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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的流程及注意事项[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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