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中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陈三新,出生于1957年11月,湖南永州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文化。
其曾长期在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任职,2006年官至厅长。2010年1月,他转任湖南省
湘潭市委书记,六年后,赴省政协任副秘书长。
在陈三新任职湘潭期间,曾发生一个饱受争议的事件。
2012年4月,湘潭市岳塘区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拟选拔任用1991年10月出生的女干部王茜为区发改局副局长,当时她年仅21岁,外界质疑其受到了“火箭提拔”
据悉,王茜系省发改委重大办原主任王达武之女,被违规登记为参公人员,在区发改局工作不到半年就准备升职。
最终,这名“90后”女生的任职决定被撤销,其父王达武被党内警告、免职。
2013年11月,陈三新在湖南纪委全会上述廉,就被问到“如何看待湘潭集中出现‘火箭’式干部”,他的回复没有被公开。
同样在这次述廉会上,陈三新还欺骗了组织,自称“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插手过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事项,没有以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家属及子女也没有类似情况……”
2018年2月27日至5月30日,湖南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湘潭市进行了巡视。
2018年5月11日,陈三新官宣“落马”,同年8月被“双开”。“双开”通报显示,陈三新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通过直接给下属打招呼等方式,为亲属“提篮子”承揽工程;长期与女下属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矿产评估等方面谋取利益。
2018年9月,湖南国土厅以陈三新“提篮子”问题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其中透露一个细节,陈三新在“提篮子”时,有所谓的“原则”与“高招”:认为靠得住、不会出卖自己的人送的钱物,自己才收;把收受的钱财存入他人账户代管;收受他人所送车辆并登记在他人名下。
2018年12月,陈三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法院审理查明,陈三新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子、女儿(另案处理)共同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22万余元。
此外,陈三新亲侄子陈曦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于2019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判决书显示,陈曦除了利用陈三新的影响力受贿外,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他还直接向陈三新行贿。
在受审最后的陈述阶段,陈三新低着头,用“无地自容、羞愧难当”8个字为引,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刻剖析,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配合追缴赃款。法庭上,陈三新几度哽咽,老泪纵横。
同许多落马官员的敛财手法如出一辙,陈三新的落马主要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利,从中收受“好处”,简单地说,就是“提篮子”。据有关人员介绍,陈三新曾有着所谓的“密招”:自认为靠得住、不会出卖自己的人送的钱物,自己就收。但他没有想到,招供他的,正是这些他认为“靠得住”的铁关系,这些看似牢靠的“密友”,最后却让他坠入深渊。在听到组织开始调查自己时,又以串供、退款、转移等对抗组织审查,自以为瞒天过海、蒙混过关,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陈三新亲侄子陈曦,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株洲县(现渌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
判决书确定,陈曦应退缴犯罪所得33116792元并处罚金,5500000元,共计人民币38616792元。
因陈曦未按约定履行,渌口区法院于去年3月17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3月31日向陈曦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该院于3月18日、4月16日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陈曦名下的财产信息,未发现陈曦有银行存款等,3月20日该院线下查询了陈曦名下公积金、收益保险等,未发现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渌口区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暂未发现陈曦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依照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判决书显示,陈曦除了利用陈三新的影响力受贿外,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他还直接向陈三新行贿。
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6年,陈曦作为陈三新的亲侄子、关系密切人,直接通过陈三新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陈三新职权和地位形成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周某、潘某、林某、金泽小额贷款公司筹委会在承揽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审计、小额贷款公司审批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收财物,共计人民币3491.6792万元。
法院还查明,陈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向陈三新或通过陈三新的妻子李某、女儿陈凌嘉送给其人民币及物品307.111335万元,1万美元、0.5万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