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复工期间,企业需要妥善处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企业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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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复工期间,企业是否需要处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不具备条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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