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立法。
在商标权的保护法律制度方面,各国注重对犯罪行为的界定,设计了罪名和处罚标准,特别规定了对职务犯罪的处罚。
行为界定。《韩国商标法》规定的虚伪标记行为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没有注册的商标或者没有申请注册的商标用在商品上;二是将没有注册的商标或者没有申请注册商标用在商业广告、招牌、标签、商品包装或者其他商品交易文件上;三是对自己的商品使用商标时作出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或容易混同的标识。
适用罪名。日本规定了六个罪名:侵害罪、欺诈行为罪、虚伪标记罪、伪证罪、违反秘密保持命令罪和处罚后再犯罪。违者最高可处5年徒刑以及500万日元罚金。德国规定了三个罪名:非法使用他人姓名、商号或商标罪,非法使用商品的外部标识罪和对商品的虚假说明罪。英国也规定了三个罪名: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注册商标罪和假冒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罪。三个罪均为故意犯罪。
处罚标准。各国对商标法犯罪均规定了有期徒刑或者罚金刑。以色列规定,可处1年监禁或者1500新谢克尔的罚金。韩国规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德国规定,可处最高5年监禁或180天以下的日平均工资罚金。法国规定,可处1个月起3年以下的监禁,罚金最高为100万法郎。美国规定,个人可处以10年以下监禁或2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或二者并罚;对单位可处5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严重者可处20年以下监禁或500万美元以下罚款,或二者并罚;对单位严重者,可处15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
职务犯罪处罚。《韩国商标法》中的伪证罪规定,根据法律宣誓的证人、鉴定人或翻译人对专利审判员作虚伪的陈述鉴定或翻译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
资格处罚。在法国,法院可以对犯侵犯商标罪的人视其情况剥夺侵权行为人对商事法庭、职业工会、工商会、劳资调解委员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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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制度特点 四[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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