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gsheng
如果是与14周岁以上的女生自愿发生性行为,不承担刑事
责任。但是,在民法法理角度,构成民事侵权。因为,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民法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民法大师王利明的著述,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限制性自主权。其性自主权由其监护人进行监护和保护。
但是,由于该法理的可操作性还不太够,没有相关的法条明确禁止。根据民法的基本法理原则:法不禁止即
自由。现阶段法条并没有涉及禁止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性行为,因此,没有罚则可以依据。
家长要追究责任的话,可以依据未成年保护法进行,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民法性质,也没有相应的惩罚条款支持,因此,也无实质性的惩罚。这是我国民法司法实践中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