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者销售虚假产品标志的食品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崔某与某食品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1基本案情
2021年2月,崔某在某食品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了3件四川辣肠,某食品公司在产品包装上虚假标注生产厂家。崔某要求某食品公司退还货款,按照货款的十倍承担赔偿责任。
2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产品标志是消费者选择和判断是否进行产品消费的重要信息来源。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者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有权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某食品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十倍货款的赔偿责任。
3典型意义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主要根据销售者提供的产品标志决定是否消费,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其销售的产品标志真实性,未标注真实生产者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崔某与某食品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1基本案情
2021年2月,崔某在某食品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了3件四川辣肠,某食品公司在产品包装上虚假标注生产厂家。崔某要求某食品公司退还货款,按照货款的十倍承担赔偿责任。
2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产品标志是消费者选择和判断是否进行产品消费的重要信息来源。生产经营未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者配料表,或者未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消费者有权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某食品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十倍货款的赔偿责任。
3典型意义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主要根据销售者提供的产品标志决定是否消费,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其销售的产品标志真实性,未标注真实生产者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