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产权房继承过户手续是怎样。
如果没有遗嘱,小产权房产按法定继承继承,但由于小产权的性质,有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协商一致,签订继承协议,分割房产。协商不成,起诉分割遗产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小产权房过户流程。
1、小产权房屋普遍比其周边的正规开发的住宅价格低。因此在许多宣传小广告上宣传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实际上无产权保障,并不具有其他房屋一样的、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并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2、小产权房与商品房是不同的,小产权的房主没有合法的房产证。房屋过户是到有关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且该部门受一定数额的费用。凭原使用证、转让合同书及双方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办理。有的小产权房是私人建的,没有使用证,只有合同书和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书,那只要签定转让合同,然后凭有关证件重新办理转让公证书。
3、小产权中的"乡产房"和"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颁发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所以像这类小产权房都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进行抵押、流转。而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小产权房子能不能转让和小产权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4、据我们国家的有关政策中有明文规定:小产权房子只有居住权,并没有买卖权。小产权的房子使用年限没有明文规定,不会在官方网上显示,也不会受到国家保护,但目前的让小产权的房子价格猖獗了起来,小产权房子的交易量突增,所以只要小产权的房子不拆,国家不收回,购房者基本就没有很大的问题。
5、小产权房是一种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农民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小产权房的买卖行为不受到的法律认可与保护,不能办理房产证等合法手续,产权不完整,在购买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纠纷和问题,比如无法办理继承、无法对抗国家的征地和拆迁、无法办理抵押等等。
三、小产权房购买的风险。
1、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2、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也有一定影响。
3、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4、监督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督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没有资质,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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