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对照《河北省气象局今年度法治建设专项考核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气象依法行政,认真履行依法行政管理职责,巩固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全力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法治机关,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气象局,是以天气预报、气候预测、人工影响天气、干旱监测与预报、雷电防御、农业气象等服务项目为主要工作的政府部门。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气象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将气象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石家庄市气象局今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制定印发了《今年中共石家庄市气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中;每季度通过党组会或办公会研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宣传等法治工作。
二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石家庄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纳入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第六个五年(2018~2022)立法规划预备项目。今年修订完善了《石家庄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三是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气象标准学习宣传、应用工作及制修订工作。河北省地方标准《枣种植气象服务规范》(db13/t5175-2020)于今年4月25日实施;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了气象预报预测标准子体系,动态更新了年度“执行标准清单”并及时报送,各单位严格执行清单所列标准。
四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普法宣传。制定了《石家庄市气象局今年度学法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对民法典、网络安全法、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学习。积极参加民法典、宪法有奖知识答题活动,7-8月份组织全市66名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11月组织市局90余名气象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充分利用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通过每日播发的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向社会公众进行宪法、民法典、气球施放、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防御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中,附加学习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的网页链接,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制作气象法律法规宣传册、展牌和宣传品,开展气象普法宣传活动。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今年度共收到2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2项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均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未收到投诉;办结后及时通过省政务服务执法公示板块、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系统进行公示。今年度为收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资质认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初审事项。认真落实气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向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传达《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的通知》(气发〔2019〕103号)、《中国气象局关于取消15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精神,在办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时,严格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不再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只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后,取得的《升放气球资质证》有效期从3年延长到5年。
二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继续严格落实《石家庄市气象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对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年初制定《石家庄市气象局今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在计划时间段内对雷电防护、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发布传播气象信息、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等事项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省政务服务执法公示板块、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系统进行公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查过程中向监管单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石家庄市气象局气象防灾社会管理技术性服务费实施方案》,《石家庄市气象局用车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检查用车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度执法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因此没有立案及处罚。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调整了石家庄市气象局依法行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项具体工作;7-8月份组织全市66名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根据考试结果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库,落实刘春梅、高连山两名工作人员为专职执法人员。11月组织市局90余名气象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双随机检查结束后,及时于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省政务服务执法公示板块、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系统;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5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执法检查;汛期开展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气象信息发布传播执法检查;7月开展雷电防护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对26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了现场检查;9月中下旬开展了施放气球安全专项巡查活动,对全市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监管地点进行巡查。开展气象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完善《石家庄市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8-9月联合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随机选取的石家庄市第五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河北黑山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清凉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气象灾害防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本年度省局未向我局移交违法案件线索。
三、防雷减灾体制推进情况。
一是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将防雷管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防雷减灾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防雷行政许可与检查技术委托服务费等列入市政府预算。更新完善防雷重点单位数据库,并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委托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完成编制重点单位雷电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指南;对易燃易爆危化场所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通过书面检查实现检查全覆盖,向94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邮寄《关于开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防雷安全生产明白卡、《河北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责任清单》等材料,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防雷安全工作,并定期报送定期检测报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收集整理了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报送的定期检测报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等材料。
三是提升防雷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市县气象均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及时登录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补充完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及时将行政监管结果录入系统。
四是做好雷电灾害信息统计工作。每月10日前及时组织全市填报雷电灾害信息统计系统。
四、影响指标
一是我局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这是连续第七年被评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二是徐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在防雷设施检测中弄虚作假案卷被评为优秀执法案卷。
五、气象法治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好的做法: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法律九进”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指导有关单位完善制度措施,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以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为统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检查活动,检查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增强了督导检查力度,提升了检查效果。
存在的问题:一是没有明确的执法机构,气象行政管理人员不足。气象行政执法、气象行政监管、放管服和“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繁重,市内各区没有气象主管机构,气象行政监管难以实现全覆盖。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需要增强。需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专业执法人员,提高执法能力。
气象局,是以天气预报、气候预测、人工影响天气、干旱监测与预报、雷电防御、农业气象等服务项目为主要工作的政府部门。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气象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将气象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石家庄市气象局今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制定印发了《今年中共石家庄市气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中;每季度通过党组会或办公会研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宣传等法治工作。
二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石家庄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纳入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第六个五年(2018~2022)立法规划预备项目。今年修订完善了《石家庄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三是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气象标准学习宣传、应用工作及制修订工作。河北省地方标准《枣种植气象服务规范》(db13/t5175-2020)于今年4月25日实施;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了气象预报预测标准子体系,动态更新了年度“执行标准清单”并及时报送,各单位严格执行清单所列标准。
四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普法宣传。制定了《石家庄市气象局今年度学法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对民法典、网络安全法、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学习。积极参加民法典、宪法有奖知识答题活动,7-8月份组织全市66名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11月组织市局90余名气象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充分利用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通过每日播发的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向社会公众进行宪法、民法典、气球施放、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防御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中,附加学习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的网页链接,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制作气象法律法规宣传册、展牌和宣传品,开展气象普法宣传活动。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今年度共收到2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2项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均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未收到投诉;办结后及时通过省政务服务执法公示板块、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系统进行公示。今年度为收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资质认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初审事项。认真落实气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向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传达《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的通知》(气发〔2019〕103号)、《中国气象局关于取消15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精神,在办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时,严格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不再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只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后,取得的《升放气球资质证》有效期从3年延长到5年。
二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检查职能。继续严格落实《石家庄市气象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对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年初制定《石家庄市气象局今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在计划时间段内对雷电防护、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发布传播气象信息、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等事项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省政务服务执法公示板块、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系统进行公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查过程中向监管单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石家庄市气象局气象防灾社会管理技术性服务费实施方案》,《石家庄市气象局用车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检查用车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度执法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因此没有立案及处罚。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调整了石家庄市气象局依法行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项具体工作;7-8月份组织全市66名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根据考试结果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库,落实刘春梅、高连山两名工作人员为专职执法人员。11月组织市局90余名气象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双随机检查结束后,及时于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省政务服务执法公示板块、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系统;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5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执法检查;汛期开展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气象信息发布传播执法检查;7月开展雷电防护安全执法检查活动,对26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了现场检查;9月中下旬开展了施放气球安全专项巡查活动,对全市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监管地点进行巡查。开展气象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完善《石家庄市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8-9月联合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随机选取的石家庄市第五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河北黑山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清凉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气象灾害防御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本年度省局未向我局移交违法案件线索。
三、防雷减灾体制推进情况。
一是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将防雷管理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防雷减灾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防雷行政许可与检查技术委托服务费等列入市政府预算。更新完善防雷重点单位数据库,并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委托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完成编制重点单位雷电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与综合治理指南;对易燃易爆危化场所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通过书面检查实现检查全覆盖,向94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邮寄《关于开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防雷安全生产明白卡、《河北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责任清单》等材料,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防雷安全工作,并定期报送定期检测报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收集整理了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报送的定期检测报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和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等材料。
三是提升防雷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市县气象均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及时登录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补充完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及时将行政监管结果录入系统。
四是做好雷电灾害信息统计工作。每月10日前及时组织全市填报雷电灾害信息统计系统。
四、影响指标
一是我局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这是连续第七年被评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二是徐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有限公司在防雷设施检测中弄虚作假案卷被评为优秀执法案卷。
五、气象法治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好的做法: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法律九进”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指导有关单位完善制度措施,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以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为统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检查活动,检查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增强了督导检查力度,提升了检查效果。
存在的问题:一是没有明确的执法机构,气象行政管理人员不足。气象行政执法、气象行政监管、放管服和“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繁重,市内各区没有气象主管机构,气象行政监管难以实现全覆盖。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需要增强。需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专业执法人员,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