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地方选举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丹丹县委转发《中共丹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丹发(20xx)7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我镇合乡建镇后的第一次人大换届选举,是新修订的《选举法》首次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在我镇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快我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步伐,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
按照县委的有关精神,镇人大换届选举于20xx年7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底结束。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为20xx年11月8日,珊珊镇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定于20xx年12月8日前召开。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七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和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60天)。
主要任务是:
1、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选举委员会备案。
2、成立镇选举委员会,组建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及选区工作小组,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划分选区,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划分选区的法律规定,镇选举委员会分别按行政区域、人口状况和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的原则划分选区,分配县、镇代表名额。
4、镇选举委员会报镇党委审定后确定镇代表选举日。
5、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6、印制选举工作需用的各种证卡表册。
7、广泛开展选举宣传工作,为换届选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选民登记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15日(15天)。
主要任务是:
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各选区要认真细致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掌握好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选民资格、选民登记方法,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三)、公布应选县、镇代表名额,酝酿、推荐、提名县、镇代表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阶段:20xx年9月16日至10月8日(23天)。
主要任务是:
1、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同时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初步统计委托选举人和选举方式。
2、公布应选县、镇代表名额。
3、按选区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为保证县、镇两级人大换届同步进行,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代表候选人要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书面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名额。
选民推荐代表候选人,应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经过充分酝酿讨论,10人以上联名提出。
(四)、公布县、镇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阶段:20xx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5天)。
主要任务是:各选区经酝酿协商形成初步候选人名单报县镇选举委员会初审后予以张榜公布,镇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五)、公布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选举日期和选举地点阶段。20xx年10月14日至10月23日(10天)。
主要任务是:
1、代表初步候选人公布后,各选区要及时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组织选民反复酝酿、协商,按照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上报县镇选举委员会审核后各选区以姓名笔划为序张榜公布,县、镇选举委员会可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2、再次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
(六)、选举大会阶段。20xx年10月24至11月8日(15天)。
主要任务是:
1、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2、印制选票、制作投票箱。
3、制订各选区选举办法。
4、摸清因病或外出不能参加选举大会的选民人数,依法做好委托代投工作和流动票箱的投票工作。11月1日前完成。
5、布置选区中心会场,必要时可设立分会场和流动票箱,于11月1日前向选民公布。
6、镇选举委员会及各选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动员和组织选民参加大会选举,并安排好选举会场的安全保卫、医疗后勤工作。
7、举行投票选举。11月8日为全县选举日,按选区召开选举大会,分别投票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
8、依法确定和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镇级人大代表选举结果报镇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宣布,选举结果应在当天予以张榜公布。镇选举委员会将选举情况及时汇总报送县选举委员会。县选举委员会对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结果进行审查,登记当选代表,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七)、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20xx年11月9日至20xx年12月8日(30天)。
主要任务是:
1、代表资格审查。由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审查。
2、组织当选代表培训学习。
3、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
4、做好换届选举的资料整理、归档和总结工作。
三、严格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一)、关于代表名额及分配问题。
根据选举法关于“县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时,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原则分配”,经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分配给我镇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8名,镇一届人大代表50名。
(二)、关于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按照居住状况,方便选民投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以片为单位划分选区。
选民登记坚持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每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具有选民资格出生截止时间为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即19xx年11月8日前出生的)。为了保证更多的选民参加选举,要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登记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设立选民登记站,坚持上门登记与动员选民自行登记相结合。要注意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以及从其他选区迁入的选民进行登记。
对迁出的、死亡的或者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要予以排除。选民登记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完成,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公布选民名单时,同时发给选民证。
(三)、关于优化代表结构、保证代表素质问题。代表结构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在代表结构上的总体要求是“两升一降一保证”,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
妇女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25%。
少数民族代表名额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
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下降。二是连任的代表要有一定比例。参照以往代表比例构成情况,保持代表工作的连续性。三是非党人大代表要占35%左右。以上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仅供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时参考,要在保证代表素质的同时,考虑代表比例问题,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不作硬性规定,以选举结果为准。
在推荐代表时,要重视代表的政治素质、议政能力、文化水平、身体素质。保证选出的代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的意愿,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
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能起草议案建议。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要按照县委的要求做好代表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特别要注意人选的群众基础,把群众信不信任、拥不拥护作为重要条件。
(四)、关于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问题。这次换届选举,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要为流动人口委托他人投票或为他们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对外出务工的选民由镇选举委员会统一印发通知,委托其家属告知相关事宜,征求其意见,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并切实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对在现居住地1年以上,但户口没有迁入的选民,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五)、关于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问题。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必须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进行。要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推荐上来。要坚决防止由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需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选举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要对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认真核实,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如实报告个人基本情况,代表候选人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委会或人大主席团应当向选民和代表通报。
要实行差额选举。县镇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所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最高比例时,由选举工作组将全部候选人名单交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要依法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可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在选举日当天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
(六)关于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使用问题。设立流动票箱主要是为老弱病残以及特殊原因不能到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投票的选民提供方便,切实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和本人的意愿。设立流动票箱需经过选举委员会批准,每个流动票箱须有两名计票员,两名监票员同时负责管理使用,并依照法律程序严格组织投票选举,防治漏填、私填等现象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这次县、镇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全镇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个步调、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圆满的完成各项选举任务。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总原则下,突出“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积极主动的工作,对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请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人大换届选举任务。
(二)、要充分发挥镇选举委员会的作用。我镇选举委员会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部署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期间,镇选举委员会向各选区派出工作小组,指导各选区处理换届选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要精心组织好大会选举。要认真研究制定好大会《选举办法》,使之既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又有利于实现党委意图,圆满完成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任务。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工作,必须积极正确进行引导,做到宣传不表态、推荐不包办、引导不主导,保证选举顺利进行。
(四)、要严明纪律,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要严格执行选举纪律,对一切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言论和行为予以坚决制止。要依法保护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保护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坚决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其它财物贿赂选民和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仿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把握好各个关键环节,认真负责的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我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和我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如期召开。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我镇合乡建镇后的第一次人大换届选举,是新修订的《选举法》首次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在我镇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进行的,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快我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步伐,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
按照县委的有关精神,镇人大换届选举于20xx年7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底结束。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为20xx年11月8日,珊珊镇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定于20xx年12月8日前召开。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七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和各阶段主要工作任务为。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60天)。
主要任务是:
1、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选举委员会备案。
2、成立镇选举委员会,组建各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及选区工作小组,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划分选区,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划分选区的法律规定,镇选举委员会分别按行政区域、人口状况和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的原则划分选区,分配县、镇代表名额。
4、镇选举委员会报镇党委审定后确定镇代表选举日。
5、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6、印制选举工作需用的各种证卡表册。
7、广泛开展选举宣传工作,为换届选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选民登记阶段:20xx年9月1日至9月15日(15天)。
主要任务是:
根据《选举法》有关规定,各选区要认真细致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掌握好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选民资格、选民登记方法,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三)、公布应选县、镇代表名额,酝酿、推荐、提名县、镇代表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阶段:20xx年9月16日至10月8日(23天)。
主要任务是:
1、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同时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初步统计委托选举人和选举方式。
2、公布应选县、镇代表名额。
3、按选区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为保证县、镇两级人大换届同步进行,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代表候选人要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书面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名额。
选民推荐代表候选人,应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经过充分酝酿讨论,10人以上联名提出。
(四)、公布县、镇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阶段:20xx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5天)。
主要任务是:各选区经酝酿协商形成初步候选人名单报县镇选举委员会初审后予以张榜公布,镇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五)、公布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选举日期和选举地点阶段。20xx年10月14日至10月23日(10天)。
主要任务是:
1、代表初步候选人公布后,各选区要及时召开选民小组会议,组织选民反复酝酿、协商,按照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上报县镇选举委员会审核后各选区以姓名笔划为序张榜公布,县、镇选举委员会可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2、再次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
(六)、选举大会阶段。20xx年10月24至11月8日(15天)。
主要任务是:
1、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2、印制选票、制作投票箱。
3、制订各选区选举办法。
4、摸清因病或外出不能参加选举大会的选民人数,依法做好委托代投工作和流动票箱的投票工作。11月1日前完成。
5、布置选区中心会场,必要时可设立分会场和流动票箱,于11月1日前向选民公布。
6、镇选举委员会及各选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动员和组织选民参加大会选举,并安排好选举会场的安全保卫、医疗后勤工作。
7、举行投票选举。11月8日为全县选举日,按选区召开选举大会,分别投票选举县、镇两级人大代表。
8、依法确定和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镇级人大代表选举结果报镇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宣布,选举结果应在当天予以张榜公布。镇选举委员会将选举情况及时汇总报送县选举委员会。县选举委员会对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结果进行审查,登记当选代表,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七)、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20xx年11月9日至20xx年12月8日(30天)。
主要任务是:
1、代表资格审查。由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审查。
2、组织当选代表培训学习。
3、召开新一届镇人大一次会议。
4、做好换届选举的资料整理、归档和总结工作。
三、严格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一)、关于代表名额及分配问题。
根据选举法关于“县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时,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原则分配”,经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分配给我镇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8名,镇一届人大代表50名。
(二)、关于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按照居住状况,方便选民投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以片为单位划分选区。
选民登记坚持以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每一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具有选民资格出生截止时间为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即19xx年11月8日前出生的)。为了保证更多的选民参加选举,要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登记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设立选民登记站,坚持上门登记与动员选民自行登记相结合。要注意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以及从其他选区迁入的选民进行登记。
对迁出的、死亡的或者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要予以排除。选民登记必须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完成,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公布选民名单时,同时发给选民证。
(三)、关于优化代表结构、保证代表素质问题。代表结构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在代表结构上的总体要求是“两升一降一保证”,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
妇女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25%。
少数民族代表名额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
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下降。二是连任的代表要有一定比例。参照以往代表比例构成情况,保持代表工作的连续性。三是非党人大代表要占35%左右。以上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仅供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时参考,要在保证代表素质的同时,考虑代表比例问题,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不作硬性规定,以选举结果为准。
在推荐代表时,要重视代表的政治素质、议政能力、文化水平、身体素质。保证选出的代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的意愿,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
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能起草议案建议。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要按照县委的要求做好代表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特别要注意人选的群众基础,把群众信不信任、拥不拥护作为重要条件。
(四)、关于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问题。这次换届选举,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要为流动人口委托他人投票或为他们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对外出务工的选民由镇选举委员会统一印发通知,委托其家属告知相关事宜,征求其意见,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并切实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对在现居住地1年以上,但户口没有迁入的选民,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五)、关于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问题。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必须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进行。要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推荐上来。要坚决防止由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需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选举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要对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认真核实,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如实报告个人基本情况,代表候选人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委会或人大主席团应当向选民和代表通报。
要实行差额选举。县镇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所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最高比例时,由选举工作组将全部候选人名单交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要依法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要求,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可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在选举日当天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
(六)关于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使用问题。设立流动票箱主要是为老弱病残以及特殊原因不能到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投票的选民提供方便,切实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和本人的意愿。设立流动票箱需经过选举委员会批准,每个流动票箱须有两名计票员,两名监票员同时负责管理使用,并依照法律程序严格组织投票选举,防治漏填、私填等现象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这次县、镇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全镇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个步调、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圆满的完成各项选举任务。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总原则下,突出“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积极主动的工作,对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请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人大换届选举任务。
(二)、要充分发挥镇选举委员会的作用。我镇选举委员会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部署下,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期间,镇选举委员会向各选区派出工作小组,指导各选区处理换届选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要精心组织好大会选举。要认真研究制定好大会《选举办法》,使之既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又有利于实现党委意图,圆满完成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任务。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工作,必须积极正确进行引导,做到宣传不表态、推荐不包办、引导不主导,保证选举顺利进行。
(四)、要严明纪律,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要严格执行选举纪律,对一切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言论和行为予以坚决制止。要依法保护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保护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坚决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严防家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严惩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以金钱或其它财物贿赂选民和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仿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把握好各个关键环节,认真负责的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我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和我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如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