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推广“尊崇工作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效能,深入推进退役军人管理体系和服务能力现代化,根据《xx镇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实施方案》(景退役军人字〔2020〕5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将建立键全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机制作为推广“尊崇工作法”和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重要内容,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畅通退役军的人表达意见的路径渠道,以务实作风常态化做好感情联络、思想疏导、解决难题、化解矛盾、帮扶援助等工作,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干事创业、安居乐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主要内容
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应与一定数量的退役军人建立联系“结对子”,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交心等活动。联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向对接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景德镇市和乐平市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确保对接对象了解政策,自觉按照政策规定办事。
2.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围绕上级高度关切,退役军人广泛关心,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听取联系对象的意见建议。
3.扎实做好教育引导。准确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对个人问题较多,诉求较为强烈的,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疏解转化工作,促进思想稳定。
4.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全面了解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在联系对象身上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到位或存在矛盾问题的,及时查明原因、找准症结、拿出对策,依法维护好联系对象的合法权益。
5.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关注联系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摸清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尽心尽力排忧解难,真正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6.推荐宣传先进典型。在联系工作中注重发现、挖掘、培育、推荐先进退役军人典型,及时宣传推广,不断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勇争先、做示范的热情。
三、联系安排
1.坚持重点对接与普遍对接相结合。结合落实《xx省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保障帮扶联泰工作制度(试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定点帮扶区域内联系1-2名退役军人;各股室和服务中心在各自定点帮扶区域内联系若干名退役军人。重点联系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人员。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庭按照“尊崇工作法”推广要求,实行普遍“一对一”对接,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
2.坚持平常对接与定期对接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至少每季度联系一次、每年至少走访一次,确保联系的经常性。在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春节”“八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联系对接。
3.坚持上门对接与上网对接相结合。在做好与联系对象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要注重依托退役军人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率,确保联系对象遇事后能及时联系,意见能及时反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领导责任、做细对接方案、压实工作任务、保障工作落实。广大干部职工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联系退役军人,深入细致做好“结对子”工作。
2.完善运行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好联系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工作人员要登记好联系工作日志。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保证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3.创新方法手段。要结合联系对象特点,充分运用移动通讯网络平台,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联系服务工作。要采取联系对象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联系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实际效果。
4.强化督导落实。要将联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每年6月和12月要将联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适时组织检查抽查,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提醒、约谈、通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将建立键全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机制作为推广“尊崇工作法”和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重要内容,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畅通退役军的人表达意见的路径渠道,以务实作风常态化做好感情联络、思想疏导、解决难题、化解矛盾、帮扶援助等工作,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干事创业、安居乐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主要内容
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应与一定数量的退役军人建立联系“结对子”,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交心等活动。联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向对接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景德镇市和乐平市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确保对接对象了解政策,自觉按照政策规定办事。
2.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围绕上级高度关切,退役军人广泛关心,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听取联系对象的意见建议。
3.扎实做好教育引导。准确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对个人问题较多,诉求较为强烈的,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疏解转化工作,促进思想稳定。
4.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全面了解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在联系对象身上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到位或存在矛盾问题的,及时查明原因、找准症结、拿出对策,依法维护好联系对象的合法权益。
5.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关注联系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摸清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尽心尽力排忧解难,真正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6.推荐宣传先进典型。在联系工作中注重发现、挖掘、培育、推荐先进退役军人典型,及时宣传推广,不断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勇争先、做示范的热情。
三、联系安排
1.坚持重点对接与普遍对接相结合。结合落实《xx省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保障帮扶联泰工作制度(试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定点帮扶区域内联系1-2名退役军人;各股室和服务中心在各自定点帮扶区域内联系若干名退役军人。重点联系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人员。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庭按照“尊崇工作法”推广要求,实行普遍“一对一”对接,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
2.坚持平常对接与定期对接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至少每季度联系一次、每年至少走访一次,确保联系的经常性。在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春节”“八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联系对接。
3.坚持上门对接与上网对接相结合。在做好与联系对象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要注重依托退役军人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率,确保联系对象遇事后能及时联系,意见能及时反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领导责任、做细对接方案、压实工作任务、保障工作落实。广大干部职工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联系退役军人,深入细致做好“结对子”工作。
2.完善运行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好联系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工作人员要登记好联系工作日志。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保证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3.创新方法手段。要结合联系对象特点,充分运用移动通讯网络平台,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联系服务工作。要采取联系对象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联系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实际效果。
4.强化督导落实。要将联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每年6月和12月要将联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适时组织检查抽查,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提醒、约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