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服务作为医疗机构诊疗活动的重要内容,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迫切需要适应新形势,加快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明确新时期药学服务发展方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药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临床药学专科建设。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按规范开展日常工作。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建立药品遴选制度,保障药事管理程序公开透明、临床用药合理安全。
(二)推进临床药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师队伍,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直接为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进行药学查房和药师会诊,开展对所在病区的药物治疗医嘱审核,与医生共同制订药物治疗方案,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三)全方位提升临床药学服务能级。开展体现专业技术优势和价值的临床药学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治疗药物监测(tdm)、精准药学个体化治疗、药学监护、参加多学科会诊等。鼓励医疗机构探索实行药师院际会诊,开展临床药学教学和药学应用研究。
(四)探索建立合理激励机制。确定临床药学服务质量标准,明确服务内涵,规范服务流程,通过药师提供的各项具体药事服务内容,在薪酬上体现药师的劳动技术价值。保障药师薪酬待遇,使药师队伍人员稳定并合理发展。鼓励医疗机构用优厚条件吸引临床药学优秀人才,同时着力选拔培养院内青年临床药师,用合理的工资待遇促使院内药学人才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二、加快药学服务转型
(一)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结合实际,及时推出有效措施,促使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更好更快地实现“两个转变”,即药学服务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从“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变为“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不断提升药学服务能级、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进一步培养一支专业素质过硬,有能力指导、协调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活动的药学人才队伍,尤其是临床药师队伍。
(二)探索药学部门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对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基本要求,完成药学部门的分区布局、人员、房屋、设备设施、规章制度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进行配置。探索开展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和静脉集中配置中心等的标准化建设,建设的相关标准由我委组织本市相关专业协会学会制订发布。
三、构建上下贯通的药学服务体系
(一)统筹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将药联体建设纳入我市分级诊疗工作规划,促进药学服务向基层下沉,药联体中的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要在规范化药房管理、标准化处方点评,用药咨询等基本药学服务项目实现药联体内药学服务连续化、同质化、规范化。要加强药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以基本药物为基础,重点保证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疾病药品的目录衔接及长处方患者的用药管理。
(二)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鼓励各区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积极探索开展用药咨询、药物治疗管理、重点人群用药监护、家庭药箱管理、合理用药科普等服务。鼓励医疗联合体内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有条件的区可探索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上门的居家药学服务。大力开展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的合理用药知识培训,采取进修学习、对口支援、远程教育等方式,帮助基层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四、提高药事管理整体水平
(一)加强药事管理。探索开展“总药师”制试点工作,实行“总药师”负责制,形成统一、共享的药事管理和药学技术标准,以及不同类别、同样优质的临床药学服务、教学和科研模式。先在一定范围的医疗机构内试行,以切实提高整体的药事管理水平和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待试点取得成效后,再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普及合理用药知识。通过多样化的信息化手段,加强合理用药宣教工作。门诊药房强化合理用药窗口咨询指导工作,通过制作用药折页、候诊区大屏幕播放视频、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患者进行宣教,方便患者通过各种智能终端查询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合理用药咨询门诊探索开展对慢性病患者的用药随访工作,尤其是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
五、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一)加强处方(医嘱)审核。探索建立合理用药审核智库,为实施处方(医嘱)实时和前置审核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智库根据说明书、临床路径、诊疗指南、医学计算规则等循证数据,建立合理用药决策支持数据库。组织全市临床医师、药师,收集整理临床工作实际,建立数据库更新机制,不断完善合理用药决策支持数据库信息。实现医生开具医嘱时的提示功能,并根据患者相关生理生化指标和诊断,自动计算并提示用药剂量及用药推荐。
(二)推广处方前置审核。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工作,鼓励开展住院医嘱审方全覆盖。利用信息系统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提高患者就医过程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药物剂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智能提示、用药权限设置等相关功能的开发应用,加强系统的监测、警示和拦截作用,建立处方审核知识库更新机制,定期组织临床医师、药师,对知识库规则进行完善,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临床用药管理水平。
(三)加强处方点评。开展专项处方点评或区域联合处方点评,重视处方点评结果的应用,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登记和通报不合理处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奖惩制度。
(四)探索开展临床综合评价。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并开展监测、分析和评估等相关工作。探索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对药品临床使用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依从性等进行综合评价,进而对临床合理规范用药起到正面导向作用。同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六、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学服务”
(一)加强电子处方规范管理。规范电子处方在互联网流转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的管理,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
(二)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或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以实体医疗机构内的药师为主体,积极提供在线药学咨询、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用药知识宣教等“互联网+药学服务”。
(三)处方信息互通。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电子处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措施。探索建立药事管理或处方审核平台,提升处方调配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四)探索推进“云药房”。门急诊具备接收互联网电子处方和信息系统医嘱的信息化能力,云药房系统中医师可通过app等互联网在线开方系统开具电子处方,经药师在线审核通过后可在线推送给患者,患者自主选择线上配送、线下定点医疗机构、社会药房等不同的购药方式,完成对应的缴费支付后自动生成电子发票,提供购药服务的药师为其提供相应的药学服务,也可通过移动互联网推送语音化、视频化等多种形式的用药交代与指导。
一、加强药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临床药学专科建设。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按规范开展日常工作。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建立药品遴选制度,保障药事管理程序公开透明、临床用药合理安全。
(二)推进临床药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师队伍,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直接为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进行药学查房和药师会诊,开展对所在病区的药物治疗医嘱审核,与医生共同制订药物治疗方案,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三)全方位提升临床药学服务能级。开展体现专业技术优势和价值的临床药学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治疗药物监测(tdm)、精准药学个体化治疗、药学监护、参加多学科会诊等。鼓励医疗机构探索实行药师院际会诊,开展临床药学教学和药学应用研究。
(四)探索建立合理激励机制。确定临床药学服务质量标准,明确服务内涵,规范服务流程,通过药师提供的各项具体药事服务内容,在薪酬上体现药师的劳动技术价值。保障药师薪酬待遇,使药师队伍人员稳定并合理发展。鼓励医疗机构用优厚条件吸引临床药学优秀人才,同时着力选拔培养院内青年临床药师,用合理的工资待遇促使院内药学人才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二、加快药学服务转型
(一)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结合实际,及时推出有效措施,促使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更好更快地实现“两个转变”,即药学服务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从“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转变为“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不断提升药学服务能级、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进一步培养一支专业素质过硬,有能力指导、协调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活动的药学人才队伍,尤其是临床药师队伍。
(二)探索药学部门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对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基本要求,完成药学部门的分区布局、人员、房屋、设备设施、规章制度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进行配置。探索开展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和静脉集中配置中心等的标准化建设,建设的相关标准由我委组织本市相关专业协会学会制订发布。
三、构建上下贯通的药学服务体系
(一)统筹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将药联体建设纳入我市分级诊疗工作规划,促进药学服务向基层下沉,药联体中的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要在规范化药房管理、标准化处方点评,用药咨询等基本药学服务项目实现药联体内药学服务连续化、同质化、规范化。要加强药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以基本药物为基础,重点保证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疾病药品的目录衔接及长处方患者的用药管理。
(二)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鼓励各区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积极探索开展用药咨询、药物治疗管理、重点人群用药监护、家庭药箱管理、合理用药科普等服务。鼓励医疗联合体内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有条件的区可探索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上门的居家药学服务。大力开展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的合理用药知识培训,采取进修学习、对口支援、远程教育等方式,帮助基层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四、提高药事管理整体水平
(一)加强药事管理。探索开展“总药师”制试点工作,实行“总药师”负责制,形成统一、共享的药事管理和药学技术标准,以及不同类别、同样优质的临床药学服务、教学和科研模式。先在一定范围的医疗机构内试行,以切实提高整体的药事管理水平和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待试点取得成效后,再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普及合理用药知识。通过多样化的信息化手段,加强合理用药宣教工作。门诊药房强化合理用药窗口咨询指导工作,通过制作用药折页、候诊区大屏幕播放视频、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患者进行宣教,方便患者通过各种智能终端查询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合理用药咨询门诊探索开展对慢性病患者的用药随访工作,尤其是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
五、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一)加强处方(医嘱)审核。探索建立合理用药审核智库,为实施处方(医嘱)实时和前置审核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智库根据说明书、临床路径、诊疗指南、医学计算规则等循证数据,建立合理用药决策支持数据库。组织全市临床医师、药师,收集整理临床工作实际,建立数据库更新机制,不断完善合理用药决策支持数据库信息。实现医生开具医嘱时的提示功能,并根据患者相关生理生化指标和诊断,自动计算并提示用药剂量及用药推荐。
(二)推广处方前置审核。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工作,鼓励开展住院医嘱审方全覆盖。利用信息系统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提高患者就医过程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药物剂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智能提示、用药权限设置等相关功能的开发应用,加强系统的监测、警示和拦截作用,建立处方审核知识库更新机制,定期组织临床医师、药师,对知识库规则进行完善,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临床用药管理水平。
(三)加强处方点评。开展专项处方点评或区域联合处方点评,重视处方点评结果的应用,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登记和通报不合理处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奖惩制度。
(四)探索开展临床综合评价。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并开展监测、分析和评估等相关工作。探索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对药品临床使用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依从性等进行综合评价,进而对临床合理规范用药起到正面导向作用。同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六、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学服务”
(一)加强电子处方规范管理。规范电子处方在互联网流转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的管理,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
(二)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或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以实体医疗机构内的药师为主体,积极提供在线药学咨询、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用药知识宣教等“互联网+药学服务”。
(三)处方信息互通。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电子处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措施。探索建立药事管理或处方审核平台,提升处方调配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四)探索推进“云药房”。门急诊具备接收互联网电子处方和信息系统医嘱的信息化能力,云药房系统中医师可通过app等互联网在线开方系统开具电子处方,经药师在线审核通过后可在线推送给患者,患者自主选择线上配送、线下定点医疗机构、社会药房等不同的购药方式,完成对应的缴费支付后自动生成电子发票,提供购药服务的药师为其提供相应的药学服务,也可通过移动互联网推送语音化、视频化等多种形式的用药交代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