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除此之外,主要是移交买房人的一些资料,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开发商在售房时对买房人的一些承诺和相关合同条款.其他资料还包括:1、物业维修资金的缴交情况2、车位的购买情况。
物业交接流程:新旧物业交接清单[朗读]
@cxx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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