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法院严格按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法院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确定“6+2+1”项顽瘴痼疾,通过智能化数据排查、各业务庭自查方式,确认顽瘴痼疾整治方面的27项内容。截至今年6月15日,已完成整改销号26项,1项正在研判整改中,完成整改率96.3%。现将洋浦法院“顽瘴痼疾”整治成果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今年截至6月21日,我院共有360人次填报(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如实填报3次),零报告数324次,外部过问记录报告填报数13次,内部过问记录报告填报数16次,接触交往记录填报数2次,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填报数5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填报数0次,经核查,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整治政法干警违规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联合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智能化排查发现,发现我院有23名干警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一共有57家,其中已经注销18家,吊销5家。经过排查认证,未发现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
(2)6月3日,党组书记、院长就干警家属从事经营性活动召开座谈会,要求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明确干警家属不可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并要求全体干警完成《法院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表》的填报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制定政法干警和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活动、参股借贷禁业清单的实施办法》,明确“禁业清单”,要求干警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如有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向政治部备案,并明确对新入职人员、岗位调整人员进行核查同时要做出书面岗位任职承诺。
(4)6月18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省高院《关于印发<海南省法院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范围(试行)>的通知》,要求全院干警严格落实该通知要求。
整治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专人根据收集的全体干警的身份信息在裁判文书网上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
二是组织全院干警填写承诺书,承诺没有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融资、有偿担保,没有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证券,没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情况。
三是在印发的《关于制定政法干警和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活动、参股借贷禁业清单的实施办法》文件中明确“禁业清单”,严禁干警违规参股借贷。
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
本院按照“八必查”要求,深入清查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因本院属于基层法院,不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已组织人员对2009年建院以来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制作台账,排查出8件监外执行案件(为两个被告人分四次申请),未发现违规违法情况。本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于6月1日制定了《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相关流程的规定》,确保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案质量。
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
1.洋浦法院存在12月份人为控制收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保证登记立案的常态化,持之以恒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二是加强诉源治理,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努力让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2.对2017年至今年9月30日的发回重审、改判及再审共97件案件进行专项评查。经核查发现,实质性错误案件9件、一般差错案件38件、瑕疵案件6件、无责案件44件。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共作出四类处理意见:对46件案件不予处理(44件无责案件、2件一般差错案件);对20起案件的承办人予以约谈(1件实质性错误案件、2件瑕疵案件、17件一般差错案件);对23起案件的承办人责令加强业务学习(2件实质性错误案件,3件瑕疵案件,18件一般差错案件);对8起案件的责任人建议绩效考核予以扣分(6件实质性错误案件,1件瑕疵案件,1件一般差错案件)。
3.审务管理“抓手”不多,缺乏审判执行方面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一是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审务管理,严抓审务工作。制定了《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瑕疵责任追究意见(试行)》《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均衡结案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差错责任追究规定(试行)》《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定(修订)》《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随机列席普通案件的合议的实施方案》《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审限提高效率的若干规定(试行)》《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的实施方案》等相关制度或方案;二是落实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审务管理水平。
4.发现2个诉讼案卷未在档案室。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本院召开案卷未在库情况调查专题会议,成立工作小组,经专人实地查找,形成案卷查找的情况报告经党组会审议通过。经决定,一是由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与具体当事人在院务会上作检讨;二是由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档案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三是针对未在库的案卷,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由相关人员根据一审判决书、二审上诉状等材料,重建立档案,并做好归档工作。四是大力推行诉讼档案数据化,原则上实行电子阅卷,切实保护原始档案的完整性。
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整改情况:
深入开展大数据排查,通过华宇技术公司,开展在智慧审判系统中对比律师事务所所办理案件与承办法官关联度对比工作,排查是否存在关联度过高情况,深入研判是否有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线索。政治部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我院离职人员从事律师情况,并建立台账,每月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比对是否有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线索。要求4名离职人员签订承诺书。目前未发现有离职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整治学习贯彻新思想不真不实不全问题。
1.办理“三性”统一的案件有待加强,发现法官存在对“合目的性、合理性、合规则性”司法理念的理解不足的问题,要加强干警业务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本院于5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立审执有经验的审判人员对干警进行培训,沟通交流,就司法为民过程中如何做到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三性统一”的司法理念传授经验。组织法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案例,提升法官对“三性”统一理念的理解,促进法官在案件办理中对“三性”统一理念的运用。
2.缺乏对“有灵魂案件”的对外宣传力度。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今年截至6月15日,我院通过法制时报、海南政法网、人民法治网等省级媒体平台和本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共宣传报道适用“三性统一”司法理念取得良好效果的案件37件。
3.未制定党组中心组全年。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办公室已制定《中共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今年学习方案》,5月31日经今年第18次党组会审议通过。
4.需要加强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今年我院共组织主题沙龙活动4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5次,之后按照省高院、省二中院的统一安排和院党组的统一部署持续做好培训工作。
5.院庭长加强指导,引导法官用“三性统一”司法理念对案件进行审判的相关机制规章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已出台相关制度,引导法官强化司法理念。一是制定了《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规则(试行)》,并于今年4月30日审委会讨论通过,今年已召开3次专业法官会议。二是制定了《洋浦法院关于院庭长随机列席普通案件的合议的实施方案》,加强院庭长的指导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审判质量。
6.运用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检验执法办案的效果,落实案件实质性评查制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本院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海南法院案件实质性评查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出台了《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实施实质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组织资深法官对今年10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的14件发改案件重点评查,评查人严格按照《海南法院案件质量实质性评查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评查,做到一案一表一报告。经评查,无责案件6件、瑕疵案件3件、一般差错案件3件、实质性错误案件1件、还在重审案件1件。共作出4类处理意见:无责案件不处理、瑕疵案件要加强业务学习、实质性按错案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相应的扣分、还在重审的案件暂不处理。
清理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立案难、执行难问题。
1.存在3件长期未结案件。
整改情况:已办结2件长期未结案件,占长期未结案件的66.67%。经排查,另1件未结案件为因存在关联案件需等待其他法院的判决结果,因此尚未结案。我院将继续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跟踪,督促相关部门监督承办人尽快结案,并要求相关部门每周书面向评查案件专班汇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相关书面汇报材料由承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存在首次执行到位率仍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一是加大有财产可供执行力度。及时评估、拍卖可以变现的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机器设备和汽车等动产,对已掌握的到期债权、各种补偿等收入及时予以执行;二是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对需要处置但不掌握行踪的机动车,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扣押;对于可能有征地、拆迁等补偿的,及时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预告控制;三是充分利用执行强制惩戒措施。对于拒绝报告和虚假报告财产的、传唤不到的、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及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提请拘留;四是对大标的额案件挂牌督办。已对3个超过5000万元的大标的案件挂牌督办。
3.我院在排查乱执行的问题,我院存在1件。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经举报线索发现执行乱案件1件,安排专人评查相关案件,发现存在执行不规范,定性为瑕疵案件。洋浦法院及时问责,给予该名执行法官谈话提醒、责令作出检查。
整治切实解决纪律作风散漫的问题。
1.领导干部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院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巡视整改专题和队伍教育整顿专题上,党组成员针对此项问题进行深刻的个人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日常工作中,狠抓关键“少数”,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党组书记在每周院务会上听取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汇报重要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协调沟通和指导全局性工作;制定出台《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压实主体责任,由分管领导抓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抓普通干警的日常监督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印发《中共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组、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谋划,明确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发扬优良作风,确保各项职责真正落到实处;院庭长敢于动真碰硬狠抓办案质量,坚持严管厚爱、惩防并举,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仍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院党组将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基层党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积极参与支部活动。党总支制定印发《今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今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严格进行支部书记述职、民主评议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政治部确定专人负责工、青、妇工作;党组书记讲授“学习焦裕禄精神,争做‘四有’法官”党课;组织干警到临高角解放海南纪念园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锻造政法铁军”主题党日活动,党组成员讲授“为着一个光明的中国而斗争”主题党课;换届后的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组织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召开队伍教育整顿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开展谈心谈话较少,领导班子成员缺少对干警的了解。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制定《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和《洋浦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干警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全院77人已填报。77人已经完成谈心谈话,覆盖率均为100%,对于重点人、重点事开展第二次谈话,党组书记、院长与全体法官、家属经商办企业的干警重点谈话,加强了解。
4.存在工作纪律涣散现象,仍有个别干警存在迟到。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出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规定(试行)》《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每月实行考勤通报,部门负责人对通报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各类会议严格执行签到,会后进行通报考勤情况,基本不存在无故迟到现象。
5.思想政治学习不浓厚。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每周五下午安排例会学习;发动干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组织“沙龙活动”交流学习,制定自学书目、干警有目的开展自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6.制度不健全,存在漏洞,落实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已出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规定(试行)》《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每月实行考勤通报,对通报人员部门部门负责人对通报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各类会议严格执行签到,会后进行通报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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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朗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地区法院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根据省法院、市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法院决定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特别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顽瘴痼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队伍建设活动成果,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任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巩固深化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解决违反“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使依规记录成为习惯,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有效改善司法办案环境,有效规范司法人员的社会交往,切实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整治任务: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办案规范化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利用审判执行权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干警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得到查处,办理案件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整治任务: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清理违规经营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解决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全部清理退出到位。
(五)整治任务:违规参股借贷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排查干警违规参股借贷情况,利用职权违规经营谋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顿期间违规问题零新增,教育整顿结束后不反弹。
(六)整治任务: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加强全员自查、全面排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离退休人员,严肃责任追究,对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行政等机关。
完善落实有效防范监管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的制度机制,堵住阻断违规从业的渠道,铲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七)整治任务: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足司法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助力打造“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整治任务: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美好向往落实到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之中,依靠人民群众的心理确信和法治信仰破解找关系的社会顽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需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理解、互动、包容,尽最大可能争取理解和支持,收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效果,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与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
(九)整治任务:存在工作短板即服务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十)整治任务: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切实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和司法作风的改进。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市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初至6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为“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思想发动(4月上旬)。
1.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面组织思想发动,教育干警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提升参与专项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印发致全市法院干警(工作人员)和家属一封公开信。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宣讲。牵头部门:宣教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引以为戒,促使人人心里有震动,不断增强投身教育整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自觉性,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
1.围绕“六大顽瘴痼疾”“两大突出问题”“一个工作短板”以及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进行自查自纠,个人查找具体问题,部门查找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必谈、中层干部与部门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说明问题、存在苗头问题的干警必谈,做到组织动员到位、政策解释到位,帮助干警消除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认真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围绕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干警持续查找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进行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市法院各党支部。
(三)查纠整改(4月中旬到5月下旬)。
1.畅通渠道(1)依托12368诉讼服务平台、最高法院四级举报平台、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牵头部门:立案庭、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深入走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营商局、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等单位,征求社会各界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汇总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措施,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定向梳理。以顽瘴痼疾专项治理和多发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突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突出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突出重点案件评查、突出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突出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突出队伍建设巡查,从中深挖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关联比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面排查掌握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系统清理顽瘴痼疾。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倒查评查。对本系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案件倒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从中发现是否存在顽瘴痼疾问题,掌握干警是否有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一件一件查、一件一件评,及时整改纠正,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配合党委政法委、政法委各单位做好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甄别,确定移送及办理方向。坚持依法依规、查深查透。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数据排查。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现有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银保监等部门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加强对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对不同办案环节信息对比验证,推动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健全内部司法监督流程,建立动态预警的司法监督平台。牵头部门:技术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5.清理整改。线索办理专班根据来源、类型、反映单位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建立线索受理情况总体台账和顽瘴痼疾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上级机关要主动过问,拿出解决方案,列出任务书、路线图,限时整改到位,推动全面整治,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牵头部门: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6.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两大突出问题”,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息访息诉。全面查摆剖析剖析整改本系统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依法办理民营企业涉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不公、不廉问题。牵头部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7.分类处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查核、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从严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的衔接机制,对涉及干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对于涉及干警一般违纪问题,依程序给予党政纪处理。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总结提升(6月上旬)。
1.深入评估。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持续深化。要全面梳理掌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底数情况,及时跟进掌握整改进展评估效果,针对顽瘴痼疾的整治情况、剩余存量、剖析案件的深层次问题、查摆监督体系短板弱项,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制定持续整改方案,实现限期整改、彻底整改,确保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既定任务全面完成。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改进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执法司法事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项,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牵头部门:立案庭、机关党委、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完善制度。要消灭滋生顽瘴痼疾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专项整治长效化,立足整治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深查“病因”,查找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成因根源,找准管理监督组洞,结合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公正司法的堵点、影响法院队伍建设的难点,有针对性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同步解决。把根治顽瘴痼疾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审管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主要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认识存在偏差,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规定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
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高,没有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
(3)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吃请、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对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法院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或者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申请。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亲属以律师身份代理其任职法院和辖区法院诉讼执行案件。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特别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大顽瘴痼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队伍建设活动成果,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整治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任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巩固深化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解决违反“三个规定”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使依规记录成为习惯,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有效改善司法办案环境,有效规范司法人员的社会交往,切实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整治任务: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办案规范化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利用审判执行权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使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得到纠正,干警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问题得到查处,办理案件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刑罚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整治任务: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清理违规经营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退尽退,解决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全部清理退出到位。
(五)整治任务:违规参股借贷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全面排查干警违规参股借贷情况,利用职权违规经营谋利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整顿期间违规问题零新增,教育整顿结束后不反弹。
(六)整治任务: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中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加强全员自查、全面排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离退休人员,严肃责任追究,对其他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司法行政等机关。
完善落实有效防范监管法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充当司法掮客的制度机制,堵住阻断违规从业的渠道,铲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
(七)整治任务: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立足司法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服务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解决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司法环境,助力打造“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整治任务: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美好向往落实到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之中,依靠人民群众的心理确信和法治信仰破解找关系的社会顽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需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理解、互动、包容,尽最大可能争取理解和支持,收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效果,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与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
(九)整治任务:存在工作短板即服务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十)整治任务: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目标:办案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司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切实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和司法作风的改进。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市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初至6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为“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查纠整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思想发动(4月上旬)。
1.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面组织思想发动,教育干警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提升参与专项整治的主动性、自觉性。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印发致全市法院干警(工作人员)和家属一封公开信。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宣讲。牵头部门:宣教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引以为戒,促使人人心里有震动,不断增强投身教育整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自觉性,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
1.围绕“六大顽瘴痼疾”“两大突出问题”“一个工作短板”以及审判执行规范化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进行自查自纠,个人查找具体问题,部门查找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全面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必谈、中层干部与部门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说明问题、存在苗头问题的干警必谈,做到组织动员到位、政策解释到位,帮助干警消除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认真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围绕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干警持续查找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并进行整改。牵头部门:机关党委责任部门:市法院各党支部。
(三)查纠整改(4月中旬到5月下旬)。
1.畅通渠道(1)依托12368诉讼服务平台、最高法院四级举报平台、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牵头部门:立案庭、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深入走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营商局、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等单位,征求社会各界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汇总意见建议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措施,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定向梳理。以顽瘴痼疾专项治理和多发违纪违法问题为重点,突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突出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突出重点案件评查、突出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突出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突出队伍建设巡查,从中深挖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关联比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面排查掌握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系统清理顽瘴痼疾。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倒查评查。对本系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案件倒查。广泛接受群众举报,从中发现是否存在顽瘴痼疾问题,掌握干警是否有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一件一件查、一件一件评,及时整改纠正,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配合党委政法委、政法委各单位做好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甄别,确定移送及办理方向。坚持依法依规、查深查透。牵头部门:审管办、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数据排查。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现有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银保监等部门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加强对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对不同办案环节信息对比验证,推动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健全内部司法监督流程,建立动态预警的司法监督平台。牵头部门:技术处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5.清理整改。线索办理专班根据来源、类型、反映单位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建立线索受理情况总体台账和顽瘴痼疾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负责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销号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上级机关要主动过问,拿出解决方案,列出任务书、路线图,限时整改到位,推动全面整治,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牵头部门:信访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6.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两大突出问题”,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整治,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息访息诉。全面查摆剖析剖析整改本系统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依法办理民营企业涉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问题,深入查找案件背后存在的不公、不廉问题。牵头部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7.分类处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查核、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从严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的衔接机制,对涉及干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按权限、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对于涉及干警一般违纪问题,依程序给予党政纪处理。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总结提升(6月上旬)。
1.深入评估。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整治情况。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2.持续深化。要全面梳理掌握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底数情况,及时跟进掌握整改进展评估效果,针对顽瘴痼疾的整治情况、剩余存量、剖析案件的深层次问题、查摆监督体系短板弱项,根据整改完成情况,制定持续整改方案,实现限期整改、彻底整改,确保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既定任务全面完成。牵头部门: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3.改进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执法司法事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批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项,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牵头部门:立案庭、机关党委、信访办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4.完善制度。要消灭滋生顽瘴痼疾的土壤和条件,促进专项整治长效化,立足整治顽瘴痼疾重点任务,深查“病因”,查找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深挖成因根源,找准管理监督组洞,结合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公正司法的堵点、影响法院队伍建设的难点,有针对性出台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推动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同步解决。把根治顽瘴痼疾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牵头部门:办公室、人事处、审管办、监察室责任部门:市法院各部门。
四、主要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认识存在偏差,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规定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
宣传教育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高,没有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
(2)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转递材料、打探案情,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不按照规定如实记录。
(3)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筹资、借款借物,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律师吃请、送礼或其他利益,为案件当事人在案件诉讼、司法鉴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律师介绍案源,分成案件代理费用,以及其他违规交往,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对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法院工作人员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或者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申请。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亲属以律师身份代理其任职法院和辖区法院诉讼执行案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公布,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重点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1、法院工作人员对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相关要求,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资料。
2、法院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泄露审判执行工作秘密。
3、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搞利益输送。
二、重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干警利用审判(执行)权力和影响力,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干警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法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事有偿社会中介服务。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
三、重点整治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融资、有偿担保。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证券,违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四、重点整治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
1、法院在审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帮助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对病情鉴定审查把关不严。
2、为相关刑事诉讼案件请托说情,在暂予监外执行上为犯罪分子谋取不当利益,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五、重点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1、有案不立,控制立案数量,人为制造立案难。立案审查超期限,不予立案却不出具裁定书。
2、审限管理不严格不规范,无正当理由延长审限或超审限后办理延长审批手续,案件无正当理由长期未结。
3、依法应当判决有罪的案件,违法宣告无罪。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没有从轻或减轻情节,降格量刑。
4、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
5、其他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六、重点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1、辞职、退休人员违反禁业规定在律师事务所当律师,调转、辞职、退休人员在幕后担任顾问,充当司法掮客,进行利益输送。
2、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格,在职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
七、重点整治作风不实。
1、对待群众简单粗暴、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群众的诉求回应不及时。
2、司法行为不规范,会风会纪较差,着装不规范等问题。
如您发现我们存在上述问题,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监督受理渠道为:
1、举报电话:0851-84617035。
2、举报信箱:贵阳市白云区人民诉讼服务中心举报箱。
3、邮寄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治部。
邮编:550014。
4、举报邮箱:baiyunqufayuan@sina.com
5、举报截止日期:今年6月30日。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
一、重点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1、法院工作人员对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相关要求,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资料。
2、法院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泄露审判执行工作秘密。
3、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搞利益输送。
二、重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干警利用审判(执行)权力和影响力,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干警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法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事有偿社会中介服务。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
三、重点整治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融资、有偿担保。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证券,违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四、重点整治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
1、法院在审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帮助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对病情鉴定审查把关不严。
2、为相关刑事诉讼案件请托说情,在暂予监外执行上为犯罪分子谋取不当利益,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五、重点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1、有案不立,控制立案数量,人为制造立案难。立案审查超期限,不予立案却不出具裁定书。
2、审限管理不严格不规范,无正当理由延长审限或超审限后办理延长审批手续,案件无正当理由长期未结。
3、依法应当判决有罪的案件,违法宣告无罪。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没有从轻或减轻情节,降格量刑。
4、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
5、其他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六、重点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1、辞职、退休人员违反禁业规定在律师事务所当律师,调转、辞职、退休人员在幕后担任顾问,充当司法掮客,进行利益输送。
2、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格,在职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
七、重点整治作风不实。
1、对待群众简单粗暴、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群众的诉求回应不及时。
2、司法行为不规范,会风会纪较差,着装不规范等问题。
如您发现我们存在上述问题,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监督受理渠道为:
1、举报电话:0851-84617035。
2、举报信箱:贵阳市白云区人民诉讼服务中心举报箱。
3、邮寄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治部。
邮编:550014。
4、举报邮箱:baiyunqufayuan@sina.com
5、举报截止日期:今年6月30日。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法院在省指导组和市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下,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教育整顿扎实有效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直接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动员有力、部署有序、落实有效的良好局面。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政治教育“培根筑魂”、党史教育“明理增信”、警示教育“释纪促廉”、英模教育“提气聚力”,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三是狠抓问题查纠。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会传达学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具体政策,向干警及家属发出公开信,层层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干警填写个人自查报告。抽调21名业务骨干成立5个问题线索核查小组,对省指导组、市整顿办、市委巡察组交办转办和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党组书记、纪检组长逐案听取汇报,对查实的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是狠抓为民服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干警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三遍访”、志愿者服务、“法律五进”等活动,严格落实网上立案、简案速裁、线上查控、电子送达等便民诉讼服务措施,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经济债务、房产物业、医患劳资五个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五是狠抓成果转化。把教育整顿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收案30271件,结案24718件,同比分别上升29.5%和60.2%,未结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3.4%,结案率71.3%、结收比82.9%,均位居全省第1,审判质效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针对“六大顽瘴痼疾”和全市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法院制定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反审判执行纪律规定,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原法院工作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以及法院精细化管理和司法作风不严、不细、不实问题等六大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组织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法院工作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市法院将严格按照省指导组和市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这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开展教育整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深化查纠整改,推动自查从宽与被查从严相互作用、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互促进、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互贯通,确保查纠整改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保障民生权益,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网上立案、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线上查控等便民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四是进一步做好统筹兼顾,把教育整顿同党史学习教育、服务大局、审判执行、诉源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教育整顿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直接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动员有力、部署有序、落实有效的良好局面。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政治教育“培根筑魂”、党史教育“明理增信”、警示教育“释纪促廉”、英模教育“提气聚力”,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三是狠抓问题查纠。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会传达学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具体政策,向干警及家属发出公开信,层层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干警填写个人自查报告。抽调21名业务骨干成立5个问题线索核查小组,对省指导组、市整顿办、市委巡察组交办转办和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党组书记、纪检组长逐案听取汇报,对查实的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是狠抓为民服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干警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三遍访”、志愿者服务、“法律五进”等活动,严格落实网上立案、简案速裁、线上查控、电子送达等便民诉讼服务措施,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经济债务、房产物业、医患劳资五个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五是狠抓成果转化。把教育整顿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今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收案30271件,结案24718件,同比分别上升29.5%和60.2%,未结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3.4%,结案率71.3%、结收比82.9%,均位居全省第1,审判质效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针对“六大顽瘴痼疾”和全市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法院制定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反审判执行纪律规定,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原法院工作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以及法院精细化管理和司法作风不严、不细、不实问题等六大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组织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法院工作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市法院将严格按照省指导组和市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这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开展教育整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深化查纠整改,推动自查从宽与被查从严相互作用、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互促进、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互贯通,确保查纠整改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保障民生权益,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网上立案、诉前调解、简案速裁、线上查控等便民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四是进一步做好统筹兼顾,把教育整顿同党史学习教育、服务大局、审判执行、诉源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教育整顿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启动以来,阳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及上级法院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6+n”顽瘴痼疾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本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成效公布如下: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层层签订承诺书,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2)规范相关信息填报,使“三个规定”成为办案必须程序。
(3)加大社会宣传,提高广大公民及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自觉形成“不打招呼、不过问”,只要过问必登记的良好公正司法环境氛围。
整治成效:
分别组织县直机关、乡镇党政班子,以及本院干警参加“三个规定”专题宣讲,现场签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并为本院全体干警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属手机彩铃,向社会公开发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等,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通过严密部署,严堵漏洞,形成全覆盖、全渗透的监督格局,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化、常态化。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及其家属在辖区内从事经商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及家属从业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及家属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建立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信息库,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明确政法干部离任前严明从业要求并签订承诺书。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参股借贷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参股借贷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及落实整改工作。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严防干警违规参股借贷行为。
四、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深入宣传发动,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及其他举报方式,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2)全面梳理排查,严格对减、假、暂案件进行审查核查。
(3)对审查出来的问题,对照当时的按照法律规定加强整改;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整治成效:
对本院1990年至今年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症结,找准形成原因,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研判整改。针对“减假暂”执法风险重点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今后所办理的每一宗“减假暂”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及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依法严格规范立案,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和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加强审限管理,将审限审批管理权收归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确保非因法律事由、法定程序不得无故延长审限,并建立完善超期未结案件台账及督促督办机制。
(3)加大案件评查力度,重点突出对发改案件及超审限案件的评查,发现问题线索,依规依法及时处理。
整治成效:
专门制定《阳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登记、公告送达流程的指引(试行)》《阳山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2021)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全面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整治开展以来,长期未结案件逐步下降,审判执行速度逐步提升。
六、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解读相关政策,明确政策底线。
(2)规范离任人员管理,全面清理离任人员的兼职和从业情况,及时跟进监督纠正。
(3)建立管理台账,了解离任人员的去向,实行动态管理。
整治成效:
按规定对2018年以来退休人员进行清查,并将本院十八大以来退休及调离政法系统人员名册提供给县委队伍教育整顿办统一核查。及时召开离退休干警座谈会,告知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有关政策,组织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严禁干警出具专家意见自查表》,并签订《干警离任后行为告知书》、《三个规定承诺书》;对已调离本院且不在法院系统工作的人员进行电话告知,确保人员全覆盖。
七、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
整治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认真核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2)加强审判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3)规范案件受理、举证、审理、执行等环节,及时发现并移交涉嫌虚假诉讼的问题线索。
整治成效:
对本院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虚假诉讼常见多发领域进行摸底排查,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加快建立健全有关防范虚假诉讼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长效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八、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严格落实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和广东省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2)建立和完善诉讼费收缴和退还程序、办理以及跟踪管理制度。
(3)对发改案件中诉讼费应退、应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依法收退到位。
整治成效:
对本院审结生效的民事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开展追收及清退诉讼费专项行动,全面追收及清退欠缴及未退的诉讼费用。同时,出台《规范诉讼费用交纳和退还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本院诉讼费收退工作。
下一步,阳山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当下治”与“长久治”相结合,边查边改,治建并举,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同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针对在顽瘴痼疾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层层签订承诺书,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2)规范相关信息填报,使“三个规定”成为办案必须程序。
(3)加大社会宣传,提高广大公民及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自觉形成“不打招呼、不过问”,只要过问必登记的良好公正司法环境氛围。
整治成效:
分别组织县直机关、乡镇党政班子,以及本院干警参加“三个规定”专题宣讲,现场签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并为本院全体干警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属手机彩铃,向社会公开发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等,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通过严密部署,严堵漏洞,形成全覆盖、全渗透的监督格局,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化、常态化。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及其家属在辖区内从事经商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及家属从业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及家属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建立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信息库,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明确政法干部离任前严明从业要求并签订承诺书。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参股借贷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参股借贷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及落实整改工作。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严防干警违规参股借贷行为。
四、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深入宣传发动,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及其他举报方式,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2)全面梳理排查,严格对减、假、暂案件进行审查核查。
(3)对审查出来的问题,对照当时的按照法律规定加强整改;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整治成效:
对本院1990年至今年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症结,找准形成原因,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研判整改。针对“减假暂”执法风险重点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今后所办理的每一宗“减假暂”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及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依法严格规范立案,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和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加强审限管理,将审限审批管理权收归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确保非因法律事由、法定程序不得无故延长审限,并建立完善超期未结案件台账及督促督办机制。
(3)加大案件评查力度,重点突出对发改案件及超审限案件的评查,发现问题线索,依规依法及时处理。
整治成效:
专门制定《阳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登记、公告送达流程的指引(试行)》《阳山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2021)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全面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整治开展以来,长期未结案件逐步下降,审判执行速度逐步提升。
六、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解读相关政策,明确政策底线。
(2)规范离任人员管理,全面清理离任人员的兼职和从业情况,及时跟进监督纠正。
(3)建立管理台账,了解离任人员的去向,实行动态管理。
整治成效:
按规定对2018年以来退休人员进行清查,并将本院十八大以来退休及调离政法系统人员名册提供给县委队伍教育整顿办统一核查。及时召开离退休干警座谈会,告知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有关政策,组织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严禁干警出具专家意见自查表》,并签订《干警离任后行为告知书》、《三个规定承诺书》;对已调离本院且不在法院系统工作的人员进行电话告知,确保人员全覆盖。
七、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
整治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认真核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2)加强审判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3)规范案件受理、举证、审理、执行等环节,及时发现并移交涉嫌虚假诉讼的问题线索。
整治成效:
对本院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虚假诉讼常见多发领域进行摸底排查,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加快建立健全有关防范虚假诉讼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长效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八、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严格落实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和广东省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2)建立和完善诉讼费收缴和退还程序、办理以及跟踪管理制度。
(3)对发改案件中诉讼费应退、应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依法收退到位。
整治成效:
对本院审结生效的民事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开展追收及清退诉讼费专项行动,全面追收及清退欠缴及未退的诉讼费用。同时,出台《规范诉讼费用交纳和退还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本院诉讼费收退工作。
下一步,阳山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当下治”与“长久治”相结合,边查边改,治建并举,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同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针对在顽瘴痼疾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