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启动以来,阳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及上级法院要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6+n”顽瘴痼疾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本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成效公布如下: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层层签订承诺书,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2)规范相关信息填报,使“三个规定”成为办案必须程序。
(3)加大社会宣传,提高广大公民及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自觉形成“不打招呼、不过问”,只要过问必登记的良好公正司法环境氛围。
整治成效:
分别组织县直机关、乡镇党政班子,以及本院干警参加“三个规定”专题宣讲,现场签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并为本院全体干警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属手机彩铃,向社会公开发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等,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通过严密部署,严堵漏洞,形成全覆盖、全渗透的监督格局,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化、常态化。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及其家属在辖区内从事经商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及家属从业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及家属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建立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信息库,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明确政法干部离任前严明从业要求并签订承诺书。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参股借贷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参股借贷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及落实整改工作。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严防干警违规参股借贷行为。
四、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深入宣传发动,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及其他举报方式,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2)全面梳理排查,严格对减、假、暂案件进行审查核查。
(3)对审查出来的问题,对照当时的按照法律规定加强整改;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整治成效:
对本院1990年至今年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症结,找准形成原因,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研判整改。针对“减假暂”执法风险重点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今后所办理的每一宗“减假暂”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及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依法严格规范立案,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和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加强审限管理,将审限审批管理权收归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确保非因法律事由、法定程序不得无故延长审限,并建立完善超期未结案件台账及督促督办机制。
(3)加大案件评查力度,重点突出对发改案件及超审限案件的评查,发现问题线索,依规依法及时处理。
整治成效:
专门制定《阳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登记、公告送达流程的指引(试行)》《阳山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2021)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全面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整治开展以来,长期未结案件逐步下降,审判执行速度逐步提升。
六、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解读相关政策,明确政策底线。
(2)规范离任人员管理,全面清理离任人员的兼职和从业情况,及时跟进监督纠正。
(3)建立管理台账,了解离任人员的去向,实行动态管理。
整治成效:
按规定对2018年以来退休人员进行清查,并将本院十八大以来退休及调离政法系统人员名册提供给县委队伍教育整顿办统一核查。及时召开离退休干警座谈会,告知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有关政策,组织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严禁干警出具专家意见自查表》,并签订《干警离任后行为告知书》、《三个规定承诺书》;对已调离本院且不在法院系统工作的人员进行电话告知,确保人员全覆盖。
七、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
整治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认真核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2)加强审判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3)规范案件受理、举证、审理、执行等环节,及时发现并移交涉嫌虚假诉讼的问题线索。
整治成效:
对本院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虚假诉讼常见多发领域进行摸底排查,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加快建立健全有关防范虚假诉讼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长效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八、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严格落实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和广东省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2)建立和完善诉讼费收缴和退还程序、办理以及跟踪管理制度。
(3)对发改案件中诉讼费应退、应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依法收退到位。
整治成效:
对本院审结生效的民事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开展追收及清退诉讼费专项行动,全面追收及清退欠缴及未退的诉讼费用。同时,出台《规范诉讼费用交纳和退还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本院诉讼费收退工作。
下一步,阳山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当下治”与“长久治”相结合,边查边改,治建并举,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同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针对在顽瘴痼疾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层层签订承诺书,严防干预司法行为。
(2)规范相关信息填报,使“三个规定”成为办案必须程序。
(3)加大社会宣传,提高广大公民及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自觉形成“不打招呼、不过问”,只要过问必登记的良好公正司法环境氛围。
整治成效:
分别组织县直机关、乡镇党政班子,以及本院干警参加“三个规定”专题宣讲,现场签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并为本院全体干警定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属手机彩铃,向社会公开发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等,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通过严密部署,严堵漏洞,形成全覆盖、全渗透的监督格局,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化、常态化。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及其家属在辖区内从事经商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及家属从业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及家属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建立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信息库,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明确政法干部离任前严明从业要求并签订承诺书。
三、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读通读懂政策,全面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2)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干警参股借贷的管理力度,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的规定。
(3)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干警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整治成效:
(1)通过个人自查、谈心谈话、组织全体政法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建立干警参股借贷情况台账,以及向县委教育整顿办提供本院干警详细个人信息,由县教育整顿办协调县工商、税务部门进行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对反馈回来的信息认真进行甄别、核查及落实整改工作。
(2)向本院干警印发《家风建设倡议书》,提倡良好家风,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严防干警违规参股借贷行为。
四、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深入宣传发动,设置举报电话、信箱及其他举报方式,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2)全面梳理排查,严格对减、假、暂案件进行审查核查。
(3)对审查出来的问题,对照当时的按照法律规定加强整改;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整治成效:
对本院1990年至今年以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问题症结,找准形成原因,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研判整改。针对“减假暂”执法风险重点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今后所办理的每一宗“减假暂”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及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依法严格规范立案,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和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加强审限管理,将审限审批管理权收归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确保非因法律事由、法定程序不得无故延长审限,并建立完善超期未结案件台账及督促督办机制。
(3)加大案件评查力度,重点突出对发改案件及超审限案件的评查,发现问题线索,依规依法及时处理。
整治成效:
专门制定《阳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登记、公告送达流程的指引(试行)》《阳山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2021)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全面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治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整治开展以来,长期未结案件逐步下降,审判执行速度逐步提升。
六、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
整治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解读相关政策,明确政策底线。
(2)规范离任人员管理,全面清理离任人员的兼职和从业情况,及时跟进监督纠正。
(3)建立管理台账,了解离任人员的去向,实行动态管理。
整治成效:
按规定对2018年以来退休人员进行清查,并将本院十八大以来退休及调离政法系统人员名册提供给县委队伍教育整顿办统一核查。及时召开离退休干警座谈会,告知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有关政策,组织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严禁干警出具专家意见自查表》,并签订《干警离任后行为告知书》、《三个规定承诺书》;对已调离本院且不在法院系统工作的人员进行电话告知,确保人员全覆盖。
七、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
整治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认真核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
(2)加强审判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3)规范案件受理、举证、审理、执行等环节,及时发现并移交涉嫌虚假诉讼的问题线索。
整治成效:
对本院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虚假诉讼常见多发领域进行摸底排查,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加快建立健全有关防范虚假诉讼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长效整治虚假诉讼问题。
八、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
整治措施:
(1)严格落实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和广东省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2)建立和完善诉讼费收缴和退还程序、办理以及跟踪管理制度。
(3)对发改案件中诉讼费应退、应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依法收退到位。
整治成效:
对本院审结生效的民事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开展追收及清退诉讼费专项行动,全面追收及清退欠缴及未退的诉讼费用。同时,出台《规范诉讼费用交纳和退还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本院诉讼费收退工作。
下一步,阳山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当下治”与“长久治”相结合,边查边改,治建并举,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同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针对在顽瘴痼疾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着力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