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群众自我教育管理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相结合,坚持加强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筑精神高地,全面提升我区社会道德水平,为建设“三个中心”、“四个”提供强大的道德支撑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任务
(一)建好道德讲堂。
我局重点要抓好同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关联度高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全年开展4期道德讲堂,在发挥作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针对性,增强有效性。
(二)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
我区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窗口行业推开,以建设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为目标,以“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人大评议”等活动为抓手,增强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诚信意识、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力争使教育治理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通俗读本、文艺作品、论坛讲座等形式,宣传道德模范的事迹,传播道德理念,培育良好风尚。
(三)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普及文明餐饮知识,推广文明餐饮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动,反对铺张浪费。在参与文明城创建和维护过程中切实做到: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营造文明消费、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开展“网络文明”行动。
以宣传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倡导推行文明现象为重点,以提高干部职工在网络环境中文明素质和减少不文明现象为目标构建积极、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组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网络文明志愿传播活动,引导人们不信谣传谣,为我区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挖掘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仅要学习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更要学习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不要拉大旗,做过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实施步骤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逐步展开。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5月)。
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宣传发动及问题梳理。按照区文明委要求,制定下发《区司法局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各科室、所、处、中心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5月—9月)。
各科室、所、处、中心要开门纳谏查找在道德领域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道德活动,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10月—12月)。
结合“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挖掘鲜活事例,加强评论引导,扩大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途径,作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力抓手,作为推动城区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根据工作部署,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搞好结合,扎实推进。要把这次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与纠政风行风,建设廉洁、诚信相结合。各科室、所、处、中心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社区网格员和栏的作用,加大力度。
(三)健全机制、务求实效。要把此次专项活动纳入社会管理,加大重大公共政策得到的影响评估,确保工作常态化、成果长效化。健全机制,营造有利于道德建设的制度环境。要把专项活动和治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立功受奖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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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20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印发的《__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工商贸领域大检查重点内容(略)。
三、时间安排
1、7月底—8月中旬,镇成立四个检查组,开展安全生大检查。
2、8月下旬—9月中旬,镇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督导组,现场进行督促整改。
3、9月中旬—11月下旬,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和企业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数据统计、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镇安监站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考核工作。
2、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小问题要即查即改,一般问题限期整改,大问题责令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消防、安全生产标准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小作坊、烟花爆竹销售点,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3、落实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全过程管控,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镇安监站。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工商贸领域大检查重点内容(略)。
三、时间安排
1、7月底—8月中旬,镇成立四个检查组,开展安全生大检查。
2、8月下旬—9月中旬,镇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督导组,现场进行督促整改。
3、9月中旬—11月下旬,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和企业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数据统计、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镇安监站负责大检查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考核工作。
2、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小问题要即查即改,一般问题限期整改,大问题责令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消防、安全生产标准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小作坊、烟花爆竹销售点,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3、落实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全过程管控,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镇安监站。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13〕8号)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深入彻底地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力争通过本次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加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突出对消防、化工、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全面检查本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排查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要采取领导一线督查、专家现场诊断、明查暗查结合、实施闭环执法、媒体跟踪曝光等方式,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
四、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青岛、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和尾矿专项整治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灰埠国土所、新河国土所。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3.烟花爆竹:打击治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4.消防:各有关部门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商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
5.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重大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责任部门: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灰埠公路站、新河交管所。
6.建设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责任部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7.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农业服务中心、动检站、兽医站、食品站。
8.特种设备:开展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检验检测的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
9.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责任部门: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10.城市燃气: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治理情况,打击违规安装燃气设施、使用燃气、违规供气、违规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的情况。
责任部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灰埠工商所、灰埠公路站、新河交管所。
11.旅游:开展旅游包车和大型娱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责任部门:灰埠公路站、新河交管所、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有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开展汛期除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时间安排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30日前)。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由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定点、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级、应急定制、配置定量、培训定岗、信息定时、奖惩定格的九定制度要求,层层签订大检查责任状,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全覆盖,确保政府、村居、企业和各级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进一步疏通监管渠道,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处室,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于7月20日前一并报镇安监办备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9月15日)。
1.开展隐患排查。
一是开展企业自查。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青岛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指导标准》,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确定更加全面精准细化的隐患排查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镇安监办,按要求录入本单位网格化监管系统。
二是开展属地排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按照网格化监管职责分工对所辖、所监管单位做到全覆盖,检查具体深入到每个企业、每个环节、每个部位,不走过场。要对照青岛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指导标准》,充分发挥安全专家的作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一登记造册,划分隐患等级,明确整治重点、责任人和时间进度,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毕。同时,还要将检查情况录入本单位网格化监管系统。
三是开展行业排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对照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对最容易出危险、最容易发生事故、感觉最不放心的关键区域、场所、部位的排查,检查情况要及时录入网格化监管系统。
2.加强隐患整治。
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且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要运用网格化监管手段,对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排查定级,层层签订隐患整治责任状,将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到人。要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整改、d级抓督办”的要求,实施差异化分级监管,对存在一般隐患的a级、b级单位,要采取约谈隐患单位负责人等方式,责令其抓紧整改;对存在较大隐患的c级单位,要列入重点整治范围,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存在重大隐患的d级单位,要实施挂牌督办、全程跟踪监控、一盯到底,或采取依法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隐患整改完毕需复产的,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及时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督查,指导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全程督查、抽查,并组织互查。镇政府要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国土所、供电所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各企业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督查,定期进行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和行业领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精准掌控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基层风险安全管理,增强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的能力。镇政府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因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不力,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彻底治理的,或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青岛、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本次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忠实履行职责,周密进行部署,加强督促指导,认真落实好大检查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负责,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一岗双责”,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推进工作落实,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力等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切实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和整改销号,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在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逐步实现安全检查制度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深入彻底地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力争通过本次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加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突出对消防、化工、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学校、医院、养老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全面检查本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排查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要采取领导一线督查、专家现场诊断、明查暗查结合、实施闭环执法、媒体跟踪曝光等方式,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
四、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青岛、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和尾矿专项整治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灰埠国土所、新河国土所。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3.烟花爆竹:打击治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4.消防:各有关部门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商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
5.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重大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责任部门: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灰埠公路站、新河交管所。
6.建设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责任部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7.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农业服务中心、动检站、兽医站、食品站。
8.特种设备:开展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检验检测的情况。
责任部门:镇安监办。
9.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责任部门: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10.城市燃气: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治理情况,打击违规安装燃气设施、使用燃气、违规供气、违规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的情况。
责任部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灰埠工商所、灰埠公路站、新河交管所。
11.旅游:开展旅游包车和大型娱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责任部门:灰埠公路站、新河交管所、灰埠派出所、新河派出所。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有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开展汛期除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时间安排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30日前)。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由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定点、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级、应急定制、配置定量、培训定岗、信息定时、奖惩定格的九定制度要求,层层签订大检查责任状,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全覆盖,确保政府、村居、企业和各级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进一步疏通监管渠道,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牵头处室,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于7月20日前一并报镇安监办备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9月15日)。
1.开展隐患排查。
一是开展企业自查。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青岛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指导标准》,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确定更加全面精准细化的隐患排查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镇安监办,按要求录入本单位网格化监管系统。
二是开展属地排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按照网格化监管职责分工对所辖、所监管单位做到全覆盖,检查具体深入到每个企业、每个环节、每个部位,不走过场。要对照青岛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指导标准》,充分发挥安全专家的作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一登记造册,划分隐患等级,明确整治重点、责任人和时间进度,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毕。同时,还要将检查情况录入本单位网格化监管系统。
三是开展行业排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对照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对最容易出危险、最容易发生事故、感觉最不放心的关键区域、场所、部位的排查,检查情况要及时录入网格化监管系统。
2.加强隐患整治。
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且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要运用网格化监管手段,对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排查定级,层层签订隐患整治责任状,将隐患治理责任落实到人。要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整改、d级抓督办”的要求,实施差异化分级监管,对存在一般隐患的a级、b级单位,要采取约谈隐患单位负责人等方式,责令其抓紧整改;对存在较大隐患的c级单位,要列入重点整治范围,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存在重大隐患的d级单位,要实施挂牌督办、全程跟踪监控、一盯到底,或采取依法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隐患整改完毕需复产的,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及时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督查,指导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全程督查、抽查,并组织互查。镇政府要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国土所、供电所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各企业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督查,定期进行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和行业领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精准掌控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基层风险安全管理,增强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的能力。镇政府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因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不力,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彻底治理的,或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青岛、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把本次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忠实履行职责,周密进行部署,加强督促指导,认真落实好大检查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负责,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一岗双责”,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推进工作落实,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力等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切实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和整改销号,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在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逐步实现安全检查制度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和“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以下简称“学创”和“三抓一促”)活动总体安排,我局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区“三心一区”和“四个”宏伟目标的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的重要抓手。通过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提质增效优中快进”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上来,提升素质,推动思想解放,激情跨越,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抓学习。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以“解放思想、激情跨越,加快‘三心一区’和‘四个’建设”为主题,在局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举办辅导报告、座谈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模范带头,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的同时,主动面向基层党员搞好十八大精神传达宣讲,要与结对社区积极开展共建联学活动,积极指导基层开展学习。注意抓好离退休人员中党员的学习。组织“学习十八大精神,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及公益视频广告征集活动,扮靓我局文化走廊,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好“建功黄金期,展现新作为”劳动竞赛活动。
(二)抓作风。积极参与“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年”、“五亮五比五创”活动相结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贯彻落实意见,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端正文风会风。充分发挥党代表、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做好基层工作日志记载督促检查工作。坚持“项目制管理、方案化操作”工作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项目申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抓好立项项目的分类管理、分层指导工作,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和评审。加强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做好重点工作督促检查,抓好决策落实督查、专项督查、项目督查、舆论督查、目标督查、作风督查。将全局目标责任考核与完成全区、全市目标任务情况挂钩,做到同步考核,评比表彰抓落实促实干的责任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抓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和规范,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化治庸问责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庸、懒、散、软、奢”行为,把违反纪律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加大服务工作品牌创建力度。将现有工作品牌分为成熟品牌、在建品牌和培育品牌,实行分层管理。做好2012—2014年工作品牌认定工作。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先锋模范作用。推介基层党组织特色创新工作。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做好支部(总支)换届工作,健全队伍,配齐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工作和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31日前)。组织认真学习省、市、区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召开动员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内组织学习、开展讨论,把主要精神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在我局迅速掀起“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按照活动总体部署,结合部门实际,狠抓落实。我局“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总结、通报,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11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领导小组将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注重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建立健全“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先进个人的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进行及时推介,予以表彰。
一、目的意义
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全区“三心一区”和“四个”宏伟目标的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的重要抓手。通过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区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提质增效优中快进”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上来,提升素质,推动思想解放,激情跨越,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抓学习。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以“解放思想、激情跨越,加快‘三心一区’和‘四个’建设”为主题,在局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举办辅导报告、座谈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模范带头,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的同时,主动面向基层党员搞好十八大精神传达宣讲,要与结对社区积极开展共建联学活动,积极指导基层开展学习。注意抓好离退休人员中党员的学习。组织“学习十八大精神,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及公益视频广告征集活动,扮靓我局文化走廊,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好“建功黄金期,展现新作为”劳动竞赛活动。
(二)抓作风。积极参与“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年”、“五亮五比五创”活动相结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贯彻落实意见,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端正文风会风。充分发挥党代表、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和人民群众的作用,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做好基层工作日志记载督促检查工作。坚持“项目制管理、方案化操作”工作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项目申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抓好立项项目的分类管理、分层指导工作,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和评审。加强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做好重点工作督促检查,抓好决策落实督查、专项督查、项目督查、舆论督查、目标督查、作风督查。将全局目标责任考核与完成全区、全市目标任务情况挂钩,做到同步考核,评比表彰抓落实促实干的责任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抓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和规范,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化治庸问责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庸、懒、散、软、奢”行为,把违反纪律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加大服务工作品牌创建力度。将现有工作品牌分为成熟品牌、在建品牌和培育品牌,实行分层管理。做好2012—2014年工作品牌认定工作。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先锋模范作用。推介基层党组织特色创新工作。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做好支部(总支)换届工作,健全队伍,配齐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工作和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31日前)。组织认真学习省、市、区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召开动员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内组织学习、开展讨论,把主要精神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在我局迅速掀起“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热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按照活动总体部署,结合部门实际,狠抓落实。我局“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总结、通报,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11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明察暗访、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领导小组将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注重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建立健全“学创”及“三抓一促”活动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先进个人的特色做法和工作经验进行及时推介,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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