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电子烟是一种新型毒品的新的形态,那么“上头电子烟”中毒品的主要成分有哪些?贩卖、吸食“上头电子烟”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20年起,一种号称“合法上头”的电子烟悄然流行起来。上头电子烟是一种表面与普通电子烟没有差别,但吸食后会出现兴奋、致幻等反应的电子烟。这类产品披着电子烟的外衣,实质上是一种新型毒品。
吸毒、贩毒群体宣称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安全上头”、“合法上头”,以此诱导、诱骗毒品防范意识不强的群体吸食,使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就染上了毒瘾。
01|“上头电子烟”中含有哪些毒品成分?
“上头电子烟”里除了含有水、尼古丁和调味剂等普通成分外,还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吸食后非常容易上瘾。
四氢大麻酚天然存在于植物大麻中,是大麻中的主要精神活性成分,大麻被当做毒品进行管制就是因为大麻中具有较高含量的四氢大麻酚;而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相比于天然大麻,获取成本更低但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对身体的伤害也远远大于天然大麻毒品。
吸食“上头电子烟”后产生的所谓“上头”的感觉,实际上是毒品进入人体后的短暂“快感”。长期吸食可能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严重者甚至会休克、窒息、猝死,容易引发毒驾、故意伤害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02|四氢大麻酚、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是否属于毒品?
我国早在1996年就将“四氢大麻酚”列管为一类精神药品,且不允许在国内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因此四氢大麻酚是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一种化学合成的能够起到大麻类毒品作用的物质。因为属于一类新的物质,很多国家尚未将其作为毒品列管或还没有全部作为毒品进行管制,所以,策划和生产这类物质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各国的毒品管制以作为合法物质进行销售获利,也是基于此,吸毒圈里就有了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是“合法上头”的说法。
但从2021年7月1日起,我国在已经列管53种合成大麻素的基础上,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进行了整类列管,所有种类的合成大麻素在我国都被认定为毒品。自2021年7月1日起,不管是贩卖还是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也都将与涉毒划上等号。
03|贩卖“上头电子烟”的有什么法律责任?
四氢大麻酚、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我国管制的毒品,因此添加上述物质的“上头电子烟”,在法律上也会被认定为毒品。
所以,任何走私、买卖以及非法持有“上头电子烟”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04|吸食“上头电子烟”的有什么法律责任?
吸食“上头电子烟”的行为属于吸毒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被处以15日以内拘留及2000元以下罚款;如认定为吸毒成瘾,还将被责令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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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 | 上头电子烟,是 合法上头 还是新型毒品[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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