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做到“先说断”,就能实现“后不乱”。我身边就有一个非常成功的例子。
某女士,今年68岁,中学退休教师,养老金5200元/月,10年前丧偶独居。有一子出国留学后定居国外。
某先生,今年71岁,国企退休干部,养老金5500元/月,5年前丧偶独居。有一女在某事业单位任科长。
两人在三年前偶然认识,经3个多月的交往,彼此都给对方留下了良好印象,于是打算结合在一起,共度余生。两人都是有文化的,通情达理之人,本着“搭伙过日,经济独立,好聚好散,互不相欠”的原则,于2018年春节期间,双方在各自子女的见证下,书面订立了同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主要内容为:
①为方便和有利于老年生活,双方自愿以同居方式结合在一起,共同生活。
②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经济独立,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日常生活实行aa制。
③双方都没有与对方结婚的打算,同时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④该同居关系双方中任何一方随时都可提出解除,不必经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对方。
⑤鉴于双方都年老体衰,所以在同居期间,如果一方因生病等原因而导致本人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不具有扶持和照料的义务,该义务由其子女承担。
⑥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解决。
……。
由于做到了有备无患,避免了互相猜忌、互相提防、互相指责,现在两人生活得开开心心,他们的子女也很放心。
希望这个例子对想搭伙过日子的老年人有所借鉴。
- 情感问答
- 答案列表
老年搭伙过日子能长久吗[朗读]
老年搭伙过日子,十对有九对长不了。
有个朋友的婆婆,在老头去世后三年,经人介绍认识了附近某企业的一个退休工人,两人没有领证,觉得只要一起生活就行。
可是两人生活了不到两年就分开了。原因是男方根本不给女方一分钱,只是所以生活费是男方出,女方不用出一分钱。
但是,男方负责买所有生活用品,女方负责所有家务。
在两人一起生活的两年里,女方俨然就是一个免费的保姆,所以女方最后毅然决然的离开了男方。
有个熟人的父亲65岁,母亲去世,父亲一个人在家里,子女都离得比较远,没办法照顾父亲。
父亲想找老伴,子女没反对,但是子女有个要求,不让父亲和后老伴领证,主要原因是不想让后老伴将来分房产。
父亲找了一个搭伙过日子的,不到半年就分开了。女方得不到一点好处,所以不愿意伺候老头。
今年春节后在法律节目中听到一个案例:某地一男子,六十多了。参与相亲,认识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士,然后两人说好一起搭伙过日子,可是同居一个月之后。女子不告而别。
再次知道女子的消息,女子已经跟另外一个男子生活在一起。但是女子打电话说她怀了老头的孩子,让老头负责。
老头咨询律师,律师说如果孩子是你的,你就得负责抚养孩子。
老头强调说只同居了一个月。
律师说同居一次也有可能怀孕。
总之,领证后一起生活的老人都容易出问题,搭伙过日子更不可靠。
有个朋友的婆婆,在老头去世后三年,经人介绍认识了附近某企业的一个退休工人,两人没有领证,觉得只要一起生活就行。
可是两人生活了不到两年就分开了。原因是男方根本不给女方一分钱,只是所以生活费是男方出,女方不用出一分钱。
但是,男方负责买所有生活用品,女方负责所有家务。
在两人一起生活的两年里,女方俨然就是一个免费的保姆,所以女方最后毅然决然的离开了男方。
有个熟人的父亲65岁,母亲去世,父亲一个人在家里,子女都离得比较远,没办法照顾父亲。
父亲想找老伴,子女没反对,但是子女有个要求,不让父亲和后老伴领证,主要原因是不想让后老伴将来分房产。
父亲找了一个搭伙过日子的,不到半年就分开了。女方得不到一点好处,所以不愿意伺候老头。
今年春节后在法律节目中听到一个案例:某地一男子,六十多了。参与相亲,认识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士,然后两人说好一起搭伙过日子,可是同居一个月之后。女子不告而别。
再次知道女子的消息,女子已经跟另外一个男子生活在一起。但是女子打电话说她怀了老头的孩子,让老头负责。
老头咨询律师,律师说如果孩子是你的,你就得负责抚养孩子。
老头强调说只同居了一个月。
律师说同居一次也有可能怀孕。
总之,领证后一起生活的老人都容易出问题,搭伙过日子更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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