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被继承的遗产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政治权利。
人身权利包括: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劳动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宗教信仰自由权,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权,担任领导职务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权利被侵犯取得的赔偿权等。
(2)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包括:
1、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包括:公共财产使用权、自留山、自留地、鱼塘、果园、滩涂、水流、牧场、草原等的经营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
2、承包权、房屋租赁权、雇佣合同中的劳务权、财物代管权;3、继承权、受遗赠权、劳动工资权等。
(3)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
1、国家、集体的财产。
2、被继承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
3、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婚姻存续期间约定为配偶的财产;被继承人与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财产;死者家属的抚恤发给金、生活补助费;被继承人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的财产等。
二、抚恤金和补助费能被继承的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享受抚恤金和补助费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
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抚养。
一般而言,抚恤金、补助费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抚恤金、补助费是发给伤残者本人,则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的财产;如伤残者因病死亡,则此项抚恤金、补助费的剩余部分,属于遗产范围,也只有这种情况才可列入遗嘱和继承权公证范围。
此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 法律问答
- 答案列表
不能被继承的遗产?抚恤金和补助费能被继承的条件[朗读]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