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供的未经员工签字、打印出来的考勤表,为什么被法院认可了?
武汉某公司为了证明以旷工辞退彭某合法,提供了2019年10月、11月的打开记录,上面显示有很多天,下班时间都没有打卡。公司没有提供经员工签字的考勤表,而且2019年10月、11月,公司均足额发放了工资,当时认为到时直接不认可即可。没想到法院还是采信了,理由是彭某没有提交相反证据来推翻。
武汉劳动仲裁纠纷律师教大家应对方案,其实在公司以2019年10月、11月下班未打卡、认定连续旷工辞退时,我们应该要提交一份考勤打卡记录来证明自己没有旷工,即便这个考勤表是没有公司签字审核的打印件,一样可以对抗公司提供的没有签字的这份考勤表,这样最终的结果,公司也不认可你提交的,大概率认定两份考勤打卡记录都无效,然后才会通过其彭某证据,比如公司足额发放工资来判断是否有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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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的没有签字的考勤表怎么办[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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