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场与乙家电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彩电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商场向乙家电厂购买2000 台彩电,每台价格2 000元,共计40万元,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交付,交付地点为甲商场所在地。不料,在输过程中遇山洪暴发,彩电进水导致大部分被损,损失达300 万元。os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彩电受损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2)若由于甲商场的原因导致延期交付而遭遇山洪,此损失风险应由谁承担?=。
11.【参考答案】(1)彩电受损造成的损失应由乙家电厂承担。《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彩电的灭失是在乙家电厂交付之前发生的,因此,此风险应由乙家电厂承担。
(2)应由甲商场承担。《民法典》第605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案中,若因甲商场的原因导致延期交付而遭遇山洪,此风险自然应由甲商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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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买卖合同 2[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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