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父亲在2013年6月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经过手术以及两个月的住院治疗后去世了。交警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但对方拒不支付任何费用。现在我想提出诉讼,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哪些赔偿费用。
答:
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如下费用: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4.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5.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6.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7.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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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金如何计算[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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