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劳动律师有说法:其实霸王条款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法律上称为格式合同。通常我们所讲的霸王条款是指违反公平原则条款,主要体现在商家、培训机构、汽车美容机构等预售卡和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以及去饭店就餐,免费给客人保管物品遗失概不负责,去收费的停车场,停车场说车内物品丢失概不负责,以及一些公司声明本卡活动的解释专属权属于本公司(垄断解释权),以上从规定中看出违反了法律公平原则,这些规定他会以不合理的,要么是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的权利,或者不合理的限制或者是免除自己应该负担的责任。
武汉劳动律师说:首先这个格式条款他应该1、遵循公平原则,依据公平原则来合理的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2、而经营者应该尽到提示说明的义务,对方认为其中有些条款加重对方条款,作为经营者作为提供合同的一方,没有尽到足够的提示说明义务,最后导致消费者未能够充分理解这些重大条款,这个时候可以在诉讼中请求法官排除这些霸王条款,对于格式条款的解释要按照通常的解释,并且做出对提供合同不理的解释,3、有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以非格式条款为生效。
武汉劳动律师建议各位要仔细甄别,对霸王条款说“不”。
武汉劳动律师:在劳动合同中也有很多霸王条款,学会甄别,做勇于捍卫权益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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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劳动律师谈霸王条款[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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