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8年7月2日,当事人徐某某(女,72岁,小区居民)与其儿媳张某在家为房产更名之事发生争执,争吵中矛盾升级动起手来,徐某某摔倒将手擦破,当时便要将儿子李某某和儿媳张某撵走,不再允许他们在家里居住。李某某和张某没有自己的住房,自结婚后一直和徐某某住在一起,有了孩子以后,徐某某曾提出让他们自己出去租房住,也让张某以生活困难和照顾她为由拒绝了。现在每个月交300元生活费,此次争吵,就是因为张某和徐某某商量将房产证更名为李某某,徐某某不但拒绝了,还让张某增加生活费,张某认为徐某某在为难他们,声称徐某某不遵信守承诺,表示不给房子就离婚,双方为此发生争执。7月3日,徐某某申请石家庄市裕华区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收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高度重视。选派了3名调解员开展此次调解工作。
本案系家庭纠纷案,调解员首先从李某某和张某这对夫妻入手,调解中张某态度很坚决,房子必须过户,结婚前徐某某承诺,只要她嫁过来,就把房子过户到李某某名下,现在孩子都十几岁了,徐某某还拖着不办,李某某对房子过不过户,没有强硬的要求,他说家里就他一个孩子,最终房子也会是他的,为了这事他也多次劝张某,可是张某很倔,就是不让步,他和张某的夫妻感情很好,平时有矛盾也上升不到离婚的高度。
徐某某老人承认曾经承诺过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可是这个媳妇进门后,和她的关系一般,尤其是最近越发的恶化,她怕一旦房子过了户,自己就啥也没有了,她的后半生就没有了依靠。听到此,调解员向徐某某劝解到,就算自己言而无信,但张某结婚十几年也都没有提过房子的事,纯粹是体谅她,不去和她一个老人计较,而徐某某作为长辈,对孩子不信任,没有包容之心,还总是用自己狭隘的想法去揣测儿媳,确实不妥,张某得病后,未从徐某某那里得到长辈的关爱,而是处处为难,于是多年的体谅变成了计较,芝麻小的事往往就演化成了西瓜大,最后一发不可收拾。经过调解员的分析,徐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这点小心思纯属自私,当场将房产证、户口本等证件拿出来交到了张某手里,表示生活费也不用张某他们出了。张某看到婆婆的改变非常高兴,没有收下房产证,还交由徐某某保管,并说自己孩子的学费一直是婆婆给交着,其实她一直很感激婆婆并表示每月还要多给其生活费。调解员见此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双方均表示无异议,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
【调解结果】。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1.就摔伤的事,张某当场向徐某某赔礼道歉。
2.李某某每个月交的生活费由300元涨到500元。
3.等到李某某的儿子李小某年满20岁,徐某某将房子过户到李小某名下。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个简单的家庭纠纷,调解员针对亲人之间的房子纷争问题,运用情理来引导徐某某回想多年来儿媳的不计较和优点,使得徐某某态度缓和,进而使得受徐某某态度转变而有所感动的张某也作出让步,最终定息止纷,使得家庭和睦。
“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法律问答
- 答案列表
石家庄市裕华区张某与徐某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朗读]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