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周某与黄某系夫妻关系,居住在重庆市某镇村,有一儿子已成年。2013年他们居住的镇村进行征地拆迁,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费和土地补偿款40万元左右全部由黄某保管,并用其中一部分钱款在该镇村买了一套住房。2018年黄某得知消息即将要分配安置房,就和妻子周某商量办理假离婚想要多分一套安置房,周某信以为真,遂和黄某前去办理了离婚手续,因周某认为是假离婚,所以离婚协议中写明财产全部归黄某所有。离婚后周某才发现原来黄某早在离婚前就有了外遇,认为黄某欺骗她办理离婚手续是为了名正言顺的和外遇在一起,于是天天与黄某吵闹,并经常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同时要求黄某将钱财全部拿出来交给周某自己保管。周某的吵闹让黄某苦不堪言,更想借此机会与周某彻底了断,但因周某一直吵闹,无法摆脱目前的状况,于是黄某主动找到调委会希望能调解他和周某之间的矛盾,并表示愿意拿出部分财产弥补周某,以避免出现无法挽回的结果。
【调解过程】。
调解员立即找来双方当事人,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对周某及黄某身边的邻居及相关部门就有关情况进行了了解,认真查阅、咨询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确保矛盾得到化解。
调解一开始,周某就控制不住情绪,哭诉道:“我们日子原本过得很和谐,我对他也十分信任,家里的钱财也是全部由他掌管,包括之前获得的房屋拆迁补偿费和土地补偿款。但是周某不顾多年的夫妻感情,瞒着我偷偷交往了一个情人,并且以欺骗的形式让我跟他去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上我也放弃了所有的财产,原本以为只是为了可以多分得一套安置房,没想到他是为了名正言顺的和他情人在一起。现在我不仅丈夫没了,钱也没了,他让我失去一切,我也不会让他好过,除非他把所有的钱财全部拿出来。”黄某也自知理亏,解释道:“因与周某性格不合,感情一直很平淡,在今年年初偶然间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在不断接触中跟她产生了感情,于是就瞒着周某逐渐和她发展成为情人关系,这也让我产生了离婚的念头,但一直没有勇气向周某提出,于是借着这次分配安置房的机会,哄骗周某办理了离婚手续。我也知道自己这么做对不起周某,不过既已成事实,只希望在财产上对她做出一些补偿,尽快了结此事。同时黄某表示2013年征地拆迁后获得的补偿款除去买房、买车和儿子结婚,也所剩无几,这一点黄某也很清楚,但为了表达自己的愧疚心理,息事宁人,还是愿意拿出部分钱财弥补周某。”。
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调解员认为双方已经没有复合的可能了,现在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周某是否有权利要求重新分配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黄某在离婚前已有外遇,故意隐瞒事实以多分安置房为由骗周某离婚,且周某和黄某签订离婚协议时间不到一年,因此周某有权利提请法院重新分配夫妻间共同财产。
在弄清楚了这一情况后,调解员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调解员首先安慰周某:离婚已成事实,而且黄某也没有回心转意的念头,为了争一口气继续这样闹下去也于事无补,好在黄某良心有愧,愿意在财产分割上做出一些让步,希望周某冷静下来,放下心中执念,与黄某和平协商财产分割方案,争取拿到自己应得的那部分,也让自己的生活尽快回归到正常的轨道上来。其实在经历了这么久的争吵后黄某也表示不想再继续纠缠,但是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接着调解员给黄某指出:从法律上来讲,黄某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就存在欺骗行为,周某有权追究黄某的责任,为妥善处理此事,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与黄某重新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而不是只对她进行财产补偿。经过调解员一番耐心沟通与协调,黄某表示只要能与周某尽快了结此事,愿意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调解员将黄某提出的分配方案转达给了周某,周某听后表示接受这样的分配方案。此次调解在调解员法理并用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
【调解结果】。
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1.婚姻期间用拆迁款购买的住房归周某所有(在8月份安置房分配之前,黄某享有居住权)。
2.由黄某支付5万元现金给周某作为补偿(调解当日已转账的方式付给周某)。
3.双方无共同债务,此次分割为最终分割,从此双方再无财产问题。
4.双方以后不能影响对方的家庭生活以及工作。
至此,纠纷终于得到了合理的解决,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对此次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点评】。
(一)以专业的法理分析明确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分配纠纷是离婚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离婚财产分割是这类问题的重中之重。要协调解决这类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婚姻法中离婚时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问题,如一方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对于双方争执不休的情况下,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正确的方法是让当事人双方尽可能冷静下来,并及时缓和双方的言语,引导到问题本身上来,再结合法律,合情合理的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解,通常都能及时有效的调解问题。
(二)多方协同共同调解。
针对此次案例中的情况,财产分割是焦点,而此次案例中又涉及到安置房分配,需要先向区征地办核实情况,再咨询专业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准绳,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进行协调,这样多方配合,才能有理有据让当事人双方信服,促进双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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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周某与黄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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