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学习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二、迅速执行规定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认识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切实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要求落实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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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剖析材料集合13篇[朗读]
一、好的方面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十项制度》下发后,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市审批中心在学习领会过程中,分别组织召开了主任办公会、窗口负责人会议和全体人员大会,要求涉及生产性项目审批的6个重要窗口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十项制度》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闭卷测试。市发改委在认真组织本委人员学习吃透《十项制度》精神的同时,还将《十项制度》印送至全市150家骨干企业负责人。通过深入学习,全市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家普遍认为《十项制度》是紧环境下抓机遇,实现“弯道超车”的有力举措,制度“切中时弊”,“对症下药”,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2、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过程中,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际,认真进行查摆剖析,查找各部门自身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十项制度》以及影响行政效能、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市科技局经过分析排查,查找出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部门内部统的功能不够到位、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市文化局采取纳谏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查找出缺乏创新动力、缺乏调查研究、缺乏竞争氛围、官本位思想时有存在等问题。市建设局对23个行政许可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共查找出办理程序、服务效率、机关作风等9个方面的问题,并按照服务承诺优化制度的要求制定对策。
3、紧贴实际,强化措施。为了确保《十项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各部门从提高工作实效出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了多种切合实际的做法,制订和完善了很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办法措施。市外经局结合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出台了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和申报材料网上预审制。市安监局为贯彻执行好执法检查报告制度,实行计划管理,每月25日前,排出下一个月的检查计划,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报告。市质检局设计“执法检查申报(登记)表”,由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前进行填报,详细说明检查事由、时间、对象等事项,提前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批或送乡镇秘书室登记备案。为了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优化制度,市国土局对所有受理事项的办理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告知,市地税局打破传统意义上的地域限制,实现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
4、严明纪律,加强监管。为了解决制度执行难、落实打折扣的问题,促进长效管理,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督促和检查。市公安局将贯彻落实《十项制度》列入对各单位的季度和年度考核中,对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海门市公安局问责办法》处理。海门工商局坚持每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同时聘请10名效能行风监督志愿者对全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市文化局完善了机关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制度、影响发展的行为从严查处。市建设局规定在执行“十项制度”中,无论是谁,如果失职造成后果情节轻微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诫免谈话,第三次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二、存在问题
少数部门对贯彻执行《十项制度》重视不够,作风不实,措施不力。有的对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没有吃透文件精神,没有进行深入思考,只满足于一般性的了解掌握。有的认为《十项制度》与本部门的工作联系不紧,只作为一项临时性的任务来完成,敷衍了事,存在照搬照抄,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在落实上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的不是认真研究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实际情况,而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空喊口号,说起来夸夸其谈,听起来头头是道,制订了许多大而空的所谓办法措施,却没有可操作性,脱离实际。个别单位摆不正部门与全局的关系,不能从优化环境与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片面强调部门的特殊性,感到执行制度有难度。
三、下步打算
1、深入调查了解。采取上门走访、发送信函、集中座谈等形式,从基层领导、企业负责人、项目办理人员、效能特邀监督员以及被服务对象处,多方面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各部门,尤其是主要服务经济部门和执法部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责令限期整改。
2、加强明查暗访。把《十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明查暗访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服务窗口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明查;另一方面,组织暗访人员,重点对主要服务经济部门、执法部门的热点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暗访活动。
3、加大宣传力度。在5月份的基础上,通过《海门日报》效能建设专栏和《效能建设简报》等舆论载体,继续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举措进行专题宣传,对热点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制度,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先进事迹进行适度宣传,对执行制度打折扣,甚至拒不执行,影响投资环境和机关效能的反面案例进行及时披露和曝光。
4、建立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执行制度的先进典型和违反制度的反面典型等具体情况。
5、强化督查考核。尽快拟制统一格式的《办不成报告单》和《执法检查报告表》的样本,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印发各乡镇各部门,对落实情况组织经常性的督查,同时把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与年终效能考核相挂钩,确保《十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十项制度》下发后,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市审批中心在学习领会过程中,分别组织召开了主任办公会、窗口负责人会议和全体人员大会,要求涉及生产性项目审批的6个重要窗口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十项制度》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闭卷测试。市发改委在认真组织本委人员学习吃透《十项制度》精神的同时,还将《十项制度》印送至全市150家骨干企业负责人。通过深入学习,全市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家普遍认为《十项制度》是紧环境下抓机遇,实现“弯道超车”的有力举措,制度“切中时弊”,“对症下药”,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2、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过程中,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际,认真进行查摆剖析,查找各部门自身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十项制度》以及影响行政效能、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市科技局经过分析排查,查找出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部门内部统的功能不够到位、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市文化局采取纳谏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查找出缺乏创新动力、缺乏调查研究、缺乏竞争氛围、官本位思想时有存在等问题。市建设局对23个行政许可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共查找出办理程序、服务效率、机关作风等9个方面的问题,并按照服务承诺优化制度的要求制定对策。
3、紧贴实际,强化措施。为了确保《十项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各部门从提高工作实效出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了多种切合实际的做法,制订和完善了很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办法措施。市外经局结合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出台了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和申报材料网上预审制。市安监局为贯彻执行好执法检查报告制度,实行计划管理,每月25日前,排出下一个月的检查计划,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报告。市质检局设计“执法检查申报(登记)表”,由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前进行填报,详细说明检查事由、时间、对象等事项,提前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批或送乡镇秘书室登记备案。为了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优化制度,市国土局对所有受理事项的办理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告知,市地税局打破传统意义上的地域限制,实现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
4、严明纪律,加强监管。为了解决制度执行难、落实打折扣的问题,促进长效管理,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督促和检查。市公安局将贯彻落实《十项制度》列入对各单位的季度和年度考核中,对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海门市公安局问责办法》处理。海门工商局坚持每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同时聘请10名效能行风监督志愿者对全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市文化局完善了机关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制度、影响发展的行为从严查处。市建设局规定在执行“十项制度”中,无论是谁,如果失职造成后果情节轻微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诫免谈话,第三次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二、存在问题
少数部门对贯彻执行《十项制度》重视不够,作风不实,措施不力。有的对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没有吃透文件精神,没有进行深入思考,只满足于一般性的了解掌握。有的认为《十项制度》与本部门的工作联系不紧,只作为一项临时性的任务来完成,敷衍了事,存在照搬照抄,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在落实上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的不是认真研究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实际情况,而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空喊口号,说起来夸夸其谈,听起来头头是道,制订了许多大而空的所谓办法措施,却没有可操作性,脱离实际。个别单位摆不正部门与全局的关系,不能从优化环境与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片面强调部门的特殊性,感到执行制度有难度。
三、下步打算
1、深入调查了解。采取上门走访、发送信函、集中座谈等形式,从基层领导、企业负责人、项目办理人员、效能特邀监督员以及被服务对象处,多方面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各部门,尤其是主要服务经济部门和执法部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责令限期整改。
2、加强明查暗访。把《十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明查暗访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服务窗口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明查;另一方面,组织暗访人员,重点对主要服务经济部门、执法部门的热点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暗访活动。
3、加大宣传力度。在5月份的基础上,通过《海门日报》效能建设专栏和《效能建设简报》等舆论载体,继续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举措进行专题宣传,对热点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制度,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先进事迹进行适度宣传,对执行制度打折扣,甚至拒不执行,影响投资环境和机关效能的反面案例进行及时披露和曝光。
4、建立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执行制度的先进典型和违反制度的反面典型等具体情况。
5、强化督查考核。尽快拟制统一格式的《办不成报告单》和《执法检查报告表》的样本,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印发各乡镇各部门,对落实情况组织经常性的督查,同时把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与年终效能考核相挂钩,确保《十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今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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