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主动作为创一流活动以来,我带领市外侨台办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践行四个作为,争创四个一流的统一要求与部署,结合全市外事侨务对台工作实际,扎实有效推进各阶段工作。先后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对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七次全会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
在对照检查阶段,我办扎实开展下乡进村入户到企大调研,广泛征求市级各部门、在眉外侨台资企业、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的意见,邀请部分外侨台界代表参加了单位组织的座谈会、测评会,问计求策,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本人的实际情景,经过学习调研,与职工交谈,专题讨论等,对自我在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廉正等方面的情景进行了自我剖析,找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差距,深入剖析了原因,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作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对人对事要求过高。
2、日常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有时满足于现状。
3、工作思路不宽,到市外侨台办工作以来,尽管在工作上先后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思路,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相互协调、统筹兼顾工作还做得不够好的现象。
(二)业务学习方面。
1、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学习方面有时不够深入,总是感觉因业务工作繁忙而顾不上系统性的理论学习,没有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
2、学习上存在自满情绪,不注重更新知识,遇到具体事情,往往是凭主观臆断和经验去分析情景、处理问题。
3、学习时间、资料和效果没有落实到位,在学习中强调客观多、主观少。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与系统性学习。
(三)纪律作风方面。
有时对自我要求不严,不太注意小节,工作上选择偏重实用和结果,不注重过程。
(四)思想作风方面。
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不好,照顾其他同事情绪的时候多,对自我的缺点也没有主动请其他人正面点出,错误地认为批评别人是挖苦人,批评自我是堵自我的路。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必须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放松了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在理论学习上不能掌握理论知识的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并没有到达学习的应有目的,影响了理论学习水平的提高。
2、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在自身学习上就学习抓学习,而少有研究思考问题,对加强理论的学习以指导实际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3、对一些不良现象和行为往往是睁一眼闭一眼,一般就不去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往往用旁敲侧击的方法予以警醒。
4、工作中有依靠思想,认为自我工作单位多、经历丰富,经验主义办事时有发生。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学习,起好带头表率作用。
一是要进行梦想信念学习。学习党的十七精神和中央、省、市大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忠实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正确行使权利,尽职尽责办实事,全力以赴谋发展。
二是要学习艰苦奋斗精神。切实践行四个作为,争创四个一流,以跳起摸高、跑起干事的精神为推进眉山对外开放事业做贡献,争当新时期模范领导干部。
三是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国家的法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做到依法行政按规定办事,正确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二)结合工作实际,树立勤政为民好形象。
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健全相关廉政建设制度。对照制度约束好自身行为,正确合法地使用手中的权力。管住自我的脑,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坚持高度一致;管好自我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讲的坚决不讲;管住自我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伸手的坚决不伸手;管住自我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我首先要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我坚决不做。
时刻把握住生活小节,谨慎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勤政是基础,廉政是保证。勤政以才干为支撑,廉政以道德为内力。勤政以自强为动力,廉政以自律为约束。勤政求发展,廉政保发展。在实际工作中,以勤政的业绩,廉政的品格树立新时期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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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剖析材料集合13篇[朗读]
今年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个人对照剖析发言按照市委和县委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查找规律,警醒自砺,认真检查自身在遵守党规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思想深处挖掘、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讲忠诚守纪律方面。一是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党性锻炼不严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之前,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认识不够深刻全面,没能做到内心外行,表率化人。对照党章和焦裕禄等先进模范典型,感觉自己对党性锻炼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二是存在严守纪律标准不高、党内监督不够、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只求自己不违规,对班子的同事、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提醒和监管不够,特别是对分管部门存在工作要求多,廉政、警示教育少,“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对于通报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认为都是他们太贪婪,没有底线,自己曾经在检察系统工作多年,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没有认真反思他们一步步蜕变的过程,防微杜渐的意识不强。三是群众观念不够深。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尤其是对一些老上访户,不耐心、不细心,认为他们的合法诉求早已解决到位,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去想一想、看一看,看他们生活是否困难,他们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为什么不满意,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二)权力运行方面。一是有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的问题。在单位研究决策时,事前没有充分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听取同志们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充分;
有时决策拍脑袋,造成一些工作议而不决、议而不行。二是依法用权做的不够好。对于和规章制度掌握不全面,在解决一些复杂问题时,有突破规则和制度约束的现象存在。如在解决一些信访积案时,有时为了快速息诉罢访,突破底线,花钱买平安。
(三)制度机制方面。制度反腐落实不到位。认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没有真正严格落实,存在执行制度搞变通、钻空子的现象。
(四)作风建设方面。一是工作作风不够实。工作中的吃苦精神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如在平安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部署的多督导的少,认为部署了也就是抓好工作了,而没有深入基层一线真督实查,靠前指挥,现场办公。二是担当意识有所欠缺。在工作中存在拈轻怕重,回避矛盾现象,造成一些工作进展缓慢。如对产业集聚区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出现的阻挠施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等问题时,怕担责任,怕出问题,怕造成群众上访,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不敢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者打击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公务接待要求不够严。在招商引资中,有时为了让客人满意,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到企业调研时,有在企业餐厅就餐现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上有松动。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以干代学”、“先干后学”的思想,把学习当作形式和政治表态,为了完成任务,平时学习也只是满足于看报纸、读文件,蜻蜓点水,应付了事,没有真正沉下心来潜心钻研,掌握精髓,使党的理论入脑入心,更没有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解决好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问题,导致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精神上缺“钙”。
(二)纪律意识上有松动。没有严格按照“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标准要求自己,总觉得只要能推进工作、促进发展,打点“擦边球”没有问题,存在随大流的思想。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不敢碰硬、不敢动真;对思想、纪律、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和苗头视而不见,不敢批评和纠正,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导致纪律、制度执行难,工作作风不过硬、不扎实。
(三)宗旨意识上有松动。虽然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在具体工作中,如何依靠群众的智慧,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利益的作方法没有确立;
没有弄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认为自己是领导,是为群众办好事的,忽视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权利就是为人民谋利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做的不够。
(四)担当意识上有松动。工作中不敢担当,缺乏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担当意识。对自己的要求不严,不能起到真正的表率作用,不敢理直气壮的喊出“向我看齐”。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在按时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外,坚持每周自学6小时,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章》、《准则》和《条例》做人做事。从思想深处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真正把共产主义作为毕生的追求,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摒弃各种诱惑,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
(二)牢记宗旨,做到执政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权利来源人民,权利必为民所用,多到基层调研,到群众生活中发现问题,依靠群众智慧来解决问题,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更加关心贫困人口,更加关怀困难群众,带着感情去帮助他们,确保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在今后工作中,每月要到基层调研两次,到所联系贫困村、贫困户走访两次。
(三)严格自律,遵守政治规矩。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不断增强自身的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常念党纪政纪“紧箍咒”、常敲法律法规“钢戒尺”,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不随波逐流,不信口开河,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道德准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忠诚守纪的共产党员。
(四)勤政务实,强化责任担当。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对职责范围的工作不认真负责,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党员,就没有资格做共产党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真正把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做实做好;强化担当精神和实干作风,多到最一线,多到最困难的地方去,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下大气力解决征地拆迁、项目建设难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一、存在问题。
(一)讲忠诚守纪律方面。一是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党性锻炼不严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之前,对“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认识不够深刻全面,没能做到内心外行,表率化人。对照党章和焦裕禄等先进模范典型,感觉自己对党性锻炼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二是存在严守纪律标准不高、党内监督不够、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只求自己不违规,对班子的同事、对分管单位的党员干部提醒和监管不够,特别是对分管部门存在工作要求多,廉政、警示教育少,“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对于通报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认为都是他们太贪婪,没有底线,自己曾经在检察系统工作多年,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没有认真反思他们一步步蜕变的过程,防微杜渐的意识不强。三是群众观念不够深。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尤其是对一些老上访户,不耐心、不细心,认为他们的合法诉求早已解决到位,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去想一想、看一看,看他们生活是否困难,他们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为什么不满意,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二)权力运行方面。一是有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的问题。在单位研究决策时,事前没有充分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听取同志们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充分;
有时决策拍脑袋,造成一些工作议而不决、议而不行。二是依法用权做的不够好。对于和规章制度掌握不全面,在解决一些复杂问题时,有突破规则和制度约束的现象存在。如在解决一些信访积案时,有时为了快速息诉罢访,突破底线,花钱买平安。
(三)制度机制方面。制度反腐落实不到位。认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没有真正严格落实,存在执行制度搞变通、钻空子的现象。
(四)作风建设方面。一是工作作风不够实。工作中的吃苦精神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如在平安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部署的多督导的少,认为部署了也就是抓好工作了,而没有深入基层一线真督实查,靠前指挥,现场办公。二是担当意识有所欠缺。在工作中存在拈轻怕重,回避矛盾现象,造成一些工作进展缓慢。如对产业集聚区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出现的阻挠施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等问题时,怕担责任,怕出问题,怕造成群众上访,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不敢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者打击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公务接待要求不够严。在招商引资中,有时为了让客人满意,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到企业调研时,有在企业餐厅就餐现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想信念上有松动。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以干代学”、“先干后学”的思想,把学习当作形式和政治表态,为了完成任务,平时学习也只是满足于看报纸、读文件,蜻蜓点水,应付了事,没有真正沉下心来潜心钻研,掌握精髓,使党的理论入脑入心,更没有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解决好理想信念、群众观点、思想方法、精神状态、执政能力等问题,导致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精神上缺“钙”。
(二)纪律意识上有松动。没有严格按照“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的标准要求自己,总觉得只要能推进工作、促进发展,打点“擦边球”没有问题,存在随大流的思想。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不敢碰硬、不敢动真;对思想、纪律、作风上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和苗头视而不见,不敢批评和纠正,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导致纪律、制度执行难,工作作风不过硬、不扎实。
(三)宗旨意识上有松动。虽然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在具体工作中,如何依靠群众的智慧,最大限度实现群众利益的作方法没有确立;
没有弄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认为自己是领导,是为群众办好事的,忽视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权利就是为人民谋利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做的不够。
(四)担当意识上有松动。工作中不敢担当,缺乏知难而进、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担当意识。对自己的要求不严,不能起到真正的表率作用,不敢理直气壮的喊出“向我看齐”。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在按时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外,坚持每周自学6小时,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党章》、《准则》和《条例》做人做事。从思想深处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真正把共产主义作为毕生的追求,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摒弃各种诱惑,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
(二)牢记宗旨,做到执政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权利来源人民,权利必为民所用,多到基层调研,到群众生活中发现问题,依靠群众智慧来解决问题,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更加关心贫困人口,更加关怀困难群众,带着感情去帮助他们,确保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在今后工作中,每月要到基层调研两次,到所联系贫困村、贫困户走访两次。
(三)严格自律,遵守政治规矩。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不断增强自身的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常念党纪政纪“紧箍咒”、常敲法律法规“钢戒尺”,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不随波逐流,不信口开河,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道德准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忠诚守纪的共产党员。
(四)勤政务实,强化责任担当。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对职责范围的工作不认真负责,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党员,就没有资格做共产党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真正把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做实做好;强化担当精神和实干作风,多到最一线,多到最困难的地方去,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下大气力解决征地拆迁、项目建设难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根据中心的要求和部署,我围绕“十个有没有”以及“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再动员大会”,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排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业务水平、为民服务宗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剖析,找准原因,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素养不高。不善于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最新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比如说对市委这次部署的作风效能建设月活动,一开始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反映了自己缺少政治敏感性。
2、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较多时,性子就会有些急躁,态度不够和蔼,如遇到需要重复解释的问题,嗓门就会比平时高,显得没有耐心,没有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有一次,遇到群众因身份证重证号到窗口来争吵,我向他表达了歉意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但这位群众还是很激动,认为这样会给他带来很多麻烦,需要费时费钱,并质问损失谁来弥补?当时我认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并不是自己工作上的过错,态度也变得有些冷淡。虽然那位群众最终还是修改了身份证号码,但事后一想,如果我当时做到换位思考一下,就应该能理解群众的想法和焦急心理,做到欠下群众的“工作债”,要用实际行动来还。
3、业务知识钻研不够。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满足于过得去。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文章转载自[)求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逃避的倾向,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坐等待办法出现,而不是自己寻找对策,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抱着应付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对窗口的工作情况和自己负责的业务工作若明若暗,没有深入调查和全面的把握,以致很少提出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是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2、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保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定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视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一切为了群众”是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而不是对群众使性子,群众有事问题多,这是相信我的体现,绝不能把这作为不予理睬的借口。
3、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一方面,自认为是实践经验积累丰富,不去钻研,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难以胜任长远工作的需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治素养不高。不善于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最新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比如说对市委这次部署的作风效能建设月活动,一开始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反映了自己缺少政治敏感性。
2、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较多时,性子就会有些急躁,态度不够和蔼,如遇到需要重复解释的问题,嗓门就会比平时高,显得没有耐心,没有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有一次,遇到群众因身份证重证号到窗口来争吵,我向他表达了歉意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但这位群众还是很激动,认为这样会给他带来很多麻烦,需要费时费钱,并质问损失谁来弥补?当时我认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并不是自己工作上的过错,态度也变得有些冷淡。虽然那位群众最终还是修改了身份证号码,但事后一想,如果我当时做到换位思考一下,就应该能理解群众的想法和焦急心理,做到欠下群众的“工作债”,要用实际行动来还。
3、业务知识钻研不够。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满足于过得去。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文章转载自[)求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省事,照搬照抄,沿用老方法解决问题;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逃避的倾向,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坐等待办法出现,而不是自己寻找对策,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抱着应付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对窗口的工作情况和自己负责的业务工作若明若暗,没有深入调查和全面的把握,以致很少提出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是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2、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保没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没有坚定任何时候都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得失衡量标准,在个人利益与集体相冲突时,往往考虑个人得失较多,而忽视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一切为了群众”是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而不是对群众使性子,群众有事问题多,这是相信我的体现,绝不能把这作为不予理睬的借口。
3、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一方面,自认为是实践经验积累丰富,不去钻研,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难以胜任长远工作的需要。
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纪委的组织指导下,我局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一)强化认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局党组成立了以局长、局党组书记刘文祥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文志斌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局党组对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在年初召开了林业工作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三是细化目标管理考核。与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下达到林业系统各单位,明确考核细则,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强化基础,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关键环节。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和纪实文学《梁家河》等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职工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等环节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三)重点防控,全面加强局纪检组执纪监督职能。一是抓好贯彻落实,健全各项机制。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完善林业系统制度汇编,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强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效果。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接受红色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贪欲之害》,每名干部职工都撰写上报了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悟,保证了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加强执纪问责,提高工作效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树立队伍良好形象。截至目前,通过上级转办查处违纪违规干部职工10案***人,诫勉谈话2人次。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了“为民服务不畅”、“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林业系统每名干部职工都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填写了对照检查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并限期整改落实。五是严格落实规定,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婚丧嫁娶等敏感事项能够主动提前提交局纪检组审批,杜绝了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倡导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局党组、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一)履行领导负责责任。做到了“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研究制定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能及时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支持局纪检组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明查暗访,促进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作风的转变。
(二)履行组织推动责任。牵头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按时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签批有关重要文件和材料。年初以来以局党组名义下发的文件20余个,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三)履行教育监管责任。牵头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党风监督、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承诺和年度实施计划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局纪检组监督作用,对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处理。((四)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能注重8小时以外的廉洁自律,在公务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中央、省、市、县对作风、廉政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三、班子成员履责情况。
(一)履行“一岗双责”。调整完善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工,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的工作任务,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本设责任制会议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确保了林业系统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宣传反腐败工作的政策和形势,反复强调机关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和要求。重视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检查督促机关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对所分管的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由局纪检组对各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督查。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纠正,问题严重的将对当事人实行诫勉谈话。
(四)廉洁自律情况。半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遵守《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在工作上、生活上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用各项规定规范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用车、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出现违反廉洁自律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廉洁从政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创新能力不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往往通过会议强调、案例警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较为单一,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二)监督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由于林业系统工作面广,任务繁重,纪检组进行督查无法全面覆盖,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将认真研究解决各种重点难点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各项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进一步加大廉洁从政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新常态”的认识,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局纪检组分别抓什么、如何抓,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纪检组协调督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适应党风廉政新常态,按照“从严治党”八项要求,抓实、抓严、抓新干部职工教育管理?
(二)继续扎实有效发挥局纪检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局纪检组的履职意识,加大林业系统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完善社会监督举报体系,进一步明确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切实促进纪律检查委员认真履职。
(三)进一步严格干部管理。强化平时考核,严格按制度办事,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通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奖惩,对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纪委的组织指导下,我局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一)强化认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局党组成立了以局长、局党组书记刘文祥同志为组长,纪检组长文志斌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局党组对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在年初召开了林业工作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三是细化目标管理考核。与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下达到林业系统各单位,明确考核细则,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强化基础,全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关键环节。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和纪实文学《梁家河》等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干部职工强化自律意识,并重点就易发腐败的财务管理等环节加强了相应的监管措施。(三)重点防控,全面加强局纪检组执纪监督职能。一是抓好贯彻落实,健全各项机制。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完善林业系统制度汇编,用制度管人管事,增强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效果。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接受红色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贪欲之害》,每名干部职工都撰写上报了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悟,保证了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加强执纪问责,提高工作效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树立队伍良好形象。截至目前,通过上级转办查处违纪违规干部职工10案***人,诫勉谈话2人次。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了“为民服务不畅”、“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林业系统每名干部职工都认真对照方案要求填写了对照检查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并限期整改落实。五是严格落实规定,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婚丧嫁娶等敏感事项能够主动提前提交局纪检组审批,杜绝了公职人员大操大办酒席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倡导了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局党组、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一)履行领导负责责任。做到了“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研究制定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能及时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支持局纪检组开展每月至少一次的明查暗访,促进了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作风的转变。
(二)履行组织推动责任。牵头召开班子成员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按时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签批有关重要文件和材料。年初以来以局党组名义下发的文件20余个,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三)履行教育监管责任。牵头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党风监督、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承诺和年度实施计划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局纪检组监督作用,对班子成员和中层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处理。((四)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能注重8小时以外的廉洁自律,在公务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中央、省、市、县对作风、廉政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三、班子成员履责情况。
(一)履行“一岗双责”。调整完善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工,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的工作任务,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完善了党风廉政建本设责任制会议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确保了林业系统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宣传反腐败工作的政策和形势,反复强调机关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和要求。重视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检查督促机关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对所分管的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由局纪检组对各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督查。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纠正,问题严重的将对当事人实行诫勉谈话。
(四)廉洁自律情况。半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遵守《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在工作上、生活上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用各项规定规范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用车、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出现违反廉洁自律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一)廉洁从政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创新能力不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教育往往通过会议强调、案例警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较为单一,达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二)监督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由于林业系统工作面广,任务繁重,纪检组进行督查无法全面覆盖,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局党组将认真研究解决各种重点难点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各项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进一步加大廉洁从政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新常态”的认识,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局纪检组分别抓什么、如何抓,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纪检组协调督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适应党风廉政新常态,按照“从严治党”八项要求,抓实、抓严、抓新干部职工教育管理?
(二)继续扎实有效发挥局纪检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局纪检组的履职意识,加大林业系统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完善社会监督举报体系,进一步明确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切实促进纪律检查委员认真履职。
(三)进一步严格干部管理。强化平时考核,严格按制度办事,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通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奖惩,对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学习。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二、迅速执行规定。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
一、及时传达学习。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二、迅速执行规定。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