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晚,我县召开“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下一步工作。县领导孙毅、陈朝敏、李珂,县政府党组成员赵光明,县住建、城管、环保等单位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就全县“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孙毅强调:
1、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小散乱污”企业尽快开展“大会战”。各乡镇、县直单位会后马上安排落实,立即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利用一周时间,统筹协调好力量,按照市里定的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的标准把“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到位,确保全县“小散乱污”企业一家不剩、全部清零。
2、要严格实行核查验收。核查验收分“两步走”:第一步,各乡镇要完成各自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核查验收工作,要如实填写核查验收表,形成核查验收档案,做到可溯源;以正式文件,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排查整改报告送县攻坚办;第二步,县攻坚办要进行抽查,形成抽查报告上报,以扎实的自查工作基础迎接市里的检查验收。
3、要落实有奖举报。许昌市已经印发了《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我县要结合《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的经验办法,制定出自己的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
4、要加强督导问责。抽调专门人员对16个乡镇开展督查,督查期间工作人员要一律脱岗,脱离原单位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乡镇要及时整改,对没有整改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问责干部,特别是原则性的、低级性的问题一定要进行问责。
5、要实行日报告制度。从6月26日开始,每天报送当日的“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汇总后形成工作通报,每天进行上报。
6、要强化网格化监管。实施“一长三员”制度,每个网格内设立网格长及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要加强乡镇、村级网格末端管理,充分发挥末端网格的哨兵作用,发现一起,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取缔,防止“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7、要引导企业入园发展。县发改委、工信委牵头,对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对符合产业政策、污染能够解决的企业要入园发展,按照产业政策要求给予帮助扶持,作为孵化企业进行培养。
8、要强化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关键时刻看干部,攻坚阶段就是攻干部作风的坚。近期任务紧、工作重,一些同志思想上存在懈怠情绪、自满情绪,今年下半年,要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整治工作上的作风顽疾,以干部作风的转变检验工作成效。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朝敏主持会议,并就贯彻会议落实做重要讲话。副县长李珂通报了全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及“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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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防疫管控措施[朗读]
为确保项目工作稳步推进,立足精益、节约、有利工作、将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合理支出的原则,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制订资金支出计划
1:各部门在每月20日提报资金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次月工作计划及资金支出情况,确保能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2:各部门在制定资金支出计划时应考虑三方比价或合同签订的流程可控时间。
3:财务部每月结束会给各部门资金计划打分,成绩将在每月绩效点评会通报。
二:费用审批流程
1:各项日常费用以内金额的,按如下流程:申请人在oa提交报销,经部门经理-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审批-项目总批准,即可报销。在此作如下提示:
a:申请人oa提交后,需打印纸质审批单,经申请人、部门经理手签字后,三天内和原始票据一起提交到财务部会计处。
b:业务招待费均需要事前填制申请单。
c:按合同付款的需同时附合同审批单及合同复印件。
2:招采流程。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项目招采制度》进行,原则上要求都有三方比价、按权责的事前审批单。
3:对采购物品应增加清单管理,建立相应的台账。
4:企划活动、咨询费等专项活动在进行比价或者招标前要有按权责事前申请,事后增加验收管理环节,加强事后管理工作。
三:财务职责
1:财务部会跟进全年度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全年无超预算项,无突击花钱项。即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也确保费用都在合理范围内支出。
2:严格实行流程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及费用预算的监督和管控,降低支付风险。
3:财务部建立分析制度。
一:制订资金支出计划
1:各部门在每月20日提报资金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次月工作计划及资金支出情况,确保能满足日常工作需求。
2:各部门在制定资金支出计划时应考虑三方比价或合同签订的流程可控时间。
3:财务部每月结束会给各部门资金计划打分,成绩将在每月绩效点评会通报。
二:费用审批流程
1:各项日常费用以内金额的,按如下流程:申请人在oa提交报销,经部门经理-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审批-项目总批准,即可报销。在此作如下提示:
a:申请人oa提交后,需打印纸质审批单,经申请人、部门经理手签字后,三天内和原始票据一起提交到财务部会计处。
b:业务招待费均需要事前填制申请单。
c:按合同付款的需同时附合同审批单及合同复印件。
2:招采流程。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项目招采制度》进行,原则上要求都有三方比价、按权责的事前审批单。
3:对采购物品应增加清单管理,建立相应的台账。
4:企划活动、咨询费等专项活动在进行比价或者招标前要有按权责事前申请,事后增加验收管理环节,加强事后管理工作。
三:财务职责
1:财务部会跟进全年度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全年无超预算项,无突击花钱项。即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也确保费用都在合理范围内支出。
2:严格实行流程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及费用预算的监督和管控,降低支付风险。
3:财务部建立分析制度。
同志们:
这次全市农村财务管理现场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任务。刚才,大家现场参观了龙泉、姜屯、西岗3个镇街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并为龙泉街道村居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暨公章监督管理中心进行揭牌;业河同志宣读了《滕州市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西岗、姜屯、龙泉、洪绪4个镇街分别就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作了很好地发言。这些经验和做法各具特色,成效明显,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全市上下尤其是农经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大局,按照中央、省、市农村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立足我市农村实际,在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方面,从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上,不断进行有益探索和尝试,总结摸索出一套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突出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我市农村财务管理体系,是在实践中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建立完善起来的。自1953年设立会计辅导组,配备专门会计辅导员开始,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已发展为以市经管局、镇街经管站、村居会计三级为主的农村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全市农经系统现有农经专业人员1307人,负责全市1226个村居财务管理工作,已初步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网络化格局。
(二)运作机制日趋规范。在村级财务管理运作机制上,我市先后实行了农村会计委派制、村账自我管理、农村财务“双代管”等管理运作模式。适应新形势要求,2007年8月份,在坚持农村财务“双代管”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全面推行了村居会计委托代理制。截止目前,全市已有西岗、姜屯、龙泉、洪绪、龙阳、木石、级索、南沙河、东沙河、柴胡店、羊庄、界河、鲍沟、善南等14个镇街建成了村居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并正式投入运营。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村934个,累计代理村级资金2.7亿元,代理资金余额2801万元,从而使全市农村财务管理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自1988年国家财政部第一次颁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推行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开始,我市在农村财务制度建设、核算方法等方面,不断进行了探索和完善,先后实行了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审计监督、财务“双代管”等管理制度;2003年全市推行了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整合规章制度,实行“三制一化”管理,2004年市纪委、监察局、经管局联合下发了《村居财务管理若干规定》,龙山村被农来部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四)管理方法不断创新。在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现代化、微机化管理,2002年全市开始推行了会计电算化记账方法。截止目前,全市现有西岗、龙泉10个镇街安装了网络版财务软件,实行了会计电算化,利用电脑微机处理账务,初步实现了市、镇街、村居财务监管信息化、网络化。为规范村级经济行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积极推行“阳光村务”,实行村居公章由镇街统一代管。目前,龙泉、界河、南沙河、柴胡店等4个镇街,对173个村的公章,实行了统一代管,强化了村务工作监管,有效促进了村居基层党风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我市农村财务管理,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村级债务居高不下,截止2006年底,全市村级债务达3.9亿元,平均每个村居负债36.8万元;有的村干部上任以后不偿旧债,又举新债,旧债未还新债又增;少数村居财务不公开,决策不民主,账簿、资金、公章交接不及时;有些村居公款招待、大吃大喝等非生产性支出严重超标;村级会计人员不稳定,造成了换不完的新手,理不完的乱账;有些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为此,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基层党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这次全市农村财务管理现场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任务。刚才,大家现场参观了龙泉、姜屯、西岗3个镇街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并为龙泉街道村居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暨公章监督管理中心进行揭牌;业河同志宣读了《滕州市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西岗、姜屯、龙泉、洪绪4个镇街分别就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作了很好地发言。这些经验和做法各具特色,成效明显,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全市上下尤其是农经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大局,按照中央、省、市农村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立足我市农村实际,在推进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方面,从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上,不断进行有益探索和尝试,总结摸索出一套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突出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我市农村财务管理体系,是在实践中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建立完善起来的。自1953年设立会计辅导组,配备专门会计辅导员开始,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已发展为以市经管局、镇街经管站、村居会计三级为主的农村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全市农经系统现有农经专业人员1307人,负责全市1226个村居财务管理工作,已初步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网络化格局。
(二)运作机制日趋规范。在村级财务管理运作机制上,我市先后实行了农村会计委派制、村账自我管理、农村财务“双代管”等管理运作模式。适应新形势要求,2007年8月份,在坚持农村财务“双代管”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全面推行了村居会计委托代理制。截止目前,全市已有西岗、姜屯、龙泉、洪绪、龙阳、木石、级索、南沙河、东沙河、柴胡店、羊庄、界河、鲍沟、善南等14个镇街建成了村居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并正式投入运营。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村934个,累计代理村级资金2.7亿元,代理资金余额2801万元,从而使全市农村财务管理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自1988年国家财政部第一次颁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推行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开始,我市在农村财务制度建设、核算方法等方面,不断进行了探索和完善,先后实行了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审计监督、财务“双代管”等管理制度;2003年全市推行了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整合规章制度,实行“三制一化”管理,2004年市纪委、监察局、经管局联合下发了《村居财务管理若干规定》,龙山村被农来部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四)管理方法不断创新。在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现代化、微机化管理,2002年全市开始推行了会计电算化记账方法。截止目前,全市现有西岗、龙泉10个镇街安装了网络版财务软件,实行了会计电算化,利用电脑微机处理账务,初步实现了市、镇街、村居财务监管信息化、网络化。为规范村级经济行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积极推行“阳光村务”,实行村居公章由镇街统一代管。目前,龙泉、界河、南沙河、柴胡店等4个镇街,对173个村的公章,实行了统一代管,强化了村务工作监管,有效促进了村居基层党风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我市农村财务管理,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村级债务居高不下,截止2006年底,全市村级债务达3.9亿元,平均每个村居负债36.8万元;有的村干部上任以后不偿旧债,又举新债,旧债未还新债又增;少数村居财务不公开,决策不民主,账簿、资金、公章交接不及时;有些村居公款招待、大吃大喝等非生产性支出严重超标;村级会计人员不稳定,造成了换不完的新手,理不完的乱账;有些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为此,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基层党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你们塑胶厂不符合产业规划,未取得环评手续,臭气熏天,污染严重,现在对你们进行断电处理,限你们立即关停搬迁。”日前,在涪城区城郊乡大包梁村1组,一原本被关停的塑胶厂偷偷生产被乡环保督查人员发现,乡环境整治联合执法组迅速依法对该厂进行断电处理,并约谈企业主劝其自行搬离。
这只是城郊乡重拳出击“小散乱污”企业的一个实例。连日来,该乡通过深入摸排,列出清单,部门联动,责任落实分解,一企一策,强化宣传督导、联合执法,严防反弹等方式全面打响“小散乱污”企业彻底整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整治的436家小散乱污企业中,自行关停搬迁187家,引导帮助具备一定规模,现实无污染的86家企业申报临时环评备案手续,现已有12家通过整改验收。已拆除违规厂房8家,强制断电96家,成效显著。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四级责任体系。城郊乡多个村(社区)地处城乡接合部,“小散乱污”企业包括家具、塑料废品、电子机械等加工企业,加上分布广、总量大,多租用村(居)民自建房和临时建筑生产等特点,隐蔽性强,易反弹。为此,该乡成立了环保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建立了乡干部联系村,各村(社区)干部及网格巡查员的四级责任体系,走村串户,全面深入走访摸排全乡各村(社区)的“小散乱污”企业,并对每个企业情况多次摸底。
宣传引导,动员自主关停或搬迁。通过广泛宣传政策,组织相关企业主召开会议、发放告知书,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分阶段实施“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等方式动员无法办理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存在严重环保、安全隐患的企业、小作坊自行进行关停搬迁。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一企一策,分类整治,定人定责,倒排工期,完善台账,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等,做到标本兼治,有序推进。引导具备一定规模,现实无污染的企业89家,向区工信局、区环保局申报手续,现已有12家通过验收。同时,协调派出所、食药工质、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企业重拳出击,坚决实行“两断三清”,分类治理。
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该乡成立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整治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时限要求落实关停搬迁任务,实行网格员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反弹立即查处,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对村(社区)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一周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对排查、关停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员”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乡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未按工作要求和进度开展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具体责任人,由乡目督办、乡纪委严格考核,严肃问责。
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除上述措施外,该乡经信、安全环保、公安、食药工质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各司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针对部分“小散乱污”企业仍心存侥幸,白天关门,夜间顶风违规生产现象,5月以来,该乡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带队,组织辖区派出所、食药工质所、供电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环保问题攻坚领导小组成员,通过联合执法,对有现实污染,不按要求“两断三清”的小企业、小作坊,采取强制断电断水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搬迁,并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同时,对89家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在取得环评手续通过验收之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制定长期搬迁计划,向上级争取政策,尽力将有一定规模,能通过环评等手续的企业保留下来。对于不愿搬迁、劝导难度较大又无法达标的企业,将上报至区乡环保问题整改攻坚领导小组,并提请区联合执法组对其依法联合查处,强制关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治目标。
这只是城郊乡重拳出击“小散乱污”企业的一个实例。连日来,该乡通过深入摸排,列出清单,部门联动,责任落实分解,一企一策,强化宣传督导、联合执法,严防反弹等方式全面打响“小散乱污”企业彻底整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整治的436家小散乱污企业中,自行关停搬迁187家,引导帮助具备一定规模,现实无污染的86家企业申报临时环评备案手续,现已有12家通过整改验收。已拆除违规厂房8家,强制断电96家,成效显著。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四级责任体系。城郊乡多个村(社区)地处城乡接合部,“小散乱污”企业包括家具、塑料废品、电子机械等加工企业,加上分布广、总量大,多租用村(居)民自建房和临时建筑生产等特点,隐蔽性强,易反弹。为此,该乡成立了环保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建立了乡干部联系村,各村(社区)干部及网格巡查员的四级责任体系,走村串户,全面深入走访摸排全乡各村(社区)的“小散乱污”企业,并对每个企业情况多次摸底。
宣传引导,动员自主关停或搬迁。通过广泛宣传政策,组织相关企业主召开会议、发放告知书,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分阶段实施“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等方式动员无法办理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存在严重环保、安全隐患的企业、小作坊自行进行关停搬迁。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一企一策,分类整治,定人定责,倒排工期,完善台账,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等,做到标本兼治,有序推进。引导具备一定规模,现实无污染的企业89家,向区工信局、区环保局申报手续,现已有12家通过验收。同时,协调派出所、食药工质、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企业重拳出击,坚决实行“两断三清”,分类治理。
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该乡成立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整治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时限要求落实关停搬迁任务,实行网格员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反弹立即查处,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对村(社区)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一周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对排查、关停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员”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乡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未按工作要求和进度开展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具体责任人,由乡目督办、乡纪委严格考核,严肃问责。
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除上述措施外,该乡经信、安全环保、公安、食药工质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各司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针对部分“小散乱污”企业仍心存侥幸,白天关门,夜间顶风违规生产现象,5月以来,该乡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带队,组织辖区派出所、食药工质所、供电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环保问题攻坚领导小组成员,通过联合执法,对有现实污染,不按要求“两断三清”的小企业、小作坊,采取强制断电断水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搬迁,并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同时,对89家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在取得环评手续通过验收之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制定长期搬迁计划,向上级争取政策,尽力将有一定规模,能通过环评等手续的企业保留下来。对于不愿搬迁、劝导难度较大又无法达标的企业,将上报至区乡环保问题整改攻坚领导小组,并提请区联合执法组对其依法联合查处,强制关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治目标。
一、报销审批监控程序
1、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2、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总裁办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集团总裁办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总裁办每月末应将办公领用清单交财务室进行核定监控。
3、物品采购报销须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库房管理程序、进货检验程序完备审批手续后办理报销。
4、要求财务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于每月月初汇总上月的报销清单,上报上级主管。
二、报销规定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
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2、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申请单”、原始报销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报销。
3、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住宿费:单人或双人出差每天最高不超过200元,去深圳、广州、上海、北京出差每天最高不超过35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5、交通费:员工出差需购买飞机票的,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不得擅自购买。如擅自购买,费用由个人承担。出差不是为处理紧急事务的,普通员工以车,船交通工具。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可实报实销,出租车票不得报销。
(二)、市内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公司员工在市内外出办事,应尽量选择乘坐公司车或公交车,原则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车,如确应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报销时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三)、报销发票粘贴规定。
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分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报销单背面(左上角处),完整规范地填写相应的报销单。具体要求为:
1、费用报销单:按事类逐项逐件填写内容摘要,写清大小写金额,所附单据附件张数,有借款记录需要在报销时冲账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金额及时间。
2、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非行政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3、差旅费报销单:按途中经过的地点及发生相关费用逐地逐项填写对应的时间、车船费等费用,因出差发生的费用填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其它“费用项上,注明出差事由,随行人员及借款情况。
4、填写报销单时应使用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三、报销时间
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员工报销别的费用,必须在费用发生之日的本周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四、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1、违章罚款及其它因当事者过失造成损失浪费。
2、其它不符合国家开支标准的单据,无理由跨年度的单据。
1、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2、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总裁办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集团总裁办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总裁办每月末应将办公领用清单交财务室进行核定监控。
3、物品采购报销须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库房管理程序、进货检验程序完备审批手续后办理报销。
4、要求财务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于每月月初汇总上月的报销清单,上报上级主管。
二、报销规定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
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2、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申请单”、原始报销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报销。
3、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4、住宿费:单人或双人出差每天最高不超过200元,去深圳、广州、上海、北京出差每天最高不超过35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5、交通费:员工出差需购买飞机票的,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不得擅自购买。如擅自购买,费用由个人承担。出差不是为处理紧急事务的,普通员工以车,船交通工具。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可实报实销,出租车票不得报销。
(二)、市内交通费用报销规定。
公司员工在市内外出办事,应尽量选择乘坐公司车或公交车,原则上不提倡乘坐出租车,如确应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报销时出租车票不得连号。
(三)、报销发票粘贴规定。
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分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报销单背面(左上角处),完整规范地填写相应的报销单。具体要求为:
1、费用报销单:按事类逐项逐件填写内容摘要,写清大小写金额,所附单据附件张数,有借款记录需要在报销时冲账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金额及时间。
2、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非行政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3、差旅费报销单:按途中经过的地点及发生相关费用逐地逐项填写对应的时间、车船费等费用,因出差发生的费用填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其它“费用项上,注明出差事由,随行人员及借款情况。
4、填写报销单时应使用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三、报销时间
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员工报销别的费用,必须在费用发生之日的本周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四、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1、违章罚款及其它因当事者过失造成损失浪费。
2、其它不符合国家开支标准的单据,无理由跨年度的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