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25岁,应聘一家科技公司的技术员,月薪5000元。当人事经理提出先试用几个月,不签劳动合同时,小李竟然爽快地答应了。
人事经理不禁一愣,随即笑了笑,让小李在《入职审批表》上签字。
几天后,小李正式报到上班,还根据人事部的要求通过内网注册了电子邮箱。
公司的办公条件很好,同事之间相处得也不错,小李很快就投入到了工作之中。
一晃半年过去了,每次一发工资,小李都是全公司最低的那个,而且给的还是现金。
小李的上司——技术经理觉得过意不去,单独请小李吃了一顿饭。
那天,小李喝得有点多,甩下一句话:“你信不信,公司会乖乖付我双倍工资?”
技术经理吃了一惊,连忙问是怎么一回事?
小李卖了个关子,但是却提了个请求,希望看一下自己的人事档案。
技术经理想了想,说道:“好说,我替你借一下。”
第二天,技术经理果然借出了小李的人事档案,小李趁他不注意,把里面的《入职审批表》抽了出来,随即就还给了他。
自那以后,小李上班就开始“糊”了,几次拖慢团队攻关进度。
技术经理大为光火,把小李叫到办公室,严厉批评了他,小李非常生气,和技术经理吵了起来。
人事经理闻讯赶来,问了问情况之后,对小李说:“你走吧,不用来上班了。”
哪知小李喜出望外,说道:“给我30000元补偿金,我马上就走。”
人事经理紧皱眉头,问道:“你凭什么要30000元?”
小李一脸的得意:“你难道不知道,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原来你入职那天就在挖坑啊。”人事经理摇摇头,说道,“但是你知道,入职审批单的作用吗?”
小李淡然一笑,说:“知道啊,如果约定了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同于劳动合同。”
“但是,我什么时候签过入职审批单?证据呢?”小李面带讥笑,俨然胜券在握?
没想到人事经理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张纸,递到了小李面前。
小李看了之后,顿时呆若木鸡——入职审批单,我不是拿走了么?怎么还有?
“你拿走的是一份彩色复印件。”人事经理冷冷地说道。
“还有,我每月会给你发一份邮件,督促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从来不回,说明是你拒绝签订,这些我都已经存证。”
小李闻言,更是吃惊,他连忙打开公司邮箱界面,却怎么也进入不了?
他愤怒地看向技术经理,技术经理两手一摊,说:“不要看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小李的脸胀得通红,突然说道:“就算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你现在也是非法解除。”
人事经理淡淡一笑,拿出几张打印出的邮件截图,说道:“我昨天收到了你的离职通知。”
“我什么时候发过这种邮件?”小李气急了,大声说道?
“哦,不是你发的?证据呢?”人事经理故作惊讶,带有一丝嘲讽。
我们先了解一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1、小李知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看到公司提出不签劳动合同,觉得公司法律意识太差,决定“将计就计”,等到不想干了,双倍拿到工资补偿。
2、小李入职后,回想起当初签字的《入职审批表》内容比较多,可能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于是乘人不备取走,这样就更有把握让公司“吃瘪”
3、没想到人事经理洞查一切,暗中在小李电脑上重置了邮箱,然后又以小李的名义向公司发出了《离职通知》,小李可能忘了,入职审批表上,事先打印了他的工作邮箱,所以从这个邮箱发出的邮件,在证据上,可以认定是小李本人所发。
4、小李后来的工作态度,表明双方正式“摊牌”的时候到了,人事经理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手段,狠狠打击了小李的盲目自信,并让他卷铺盖走人。
那么,这件事对我们职场人来说,有哪些“知识点”和启示呢?
1、劳动合同没有固定模板,只要满足相关要件,即可视为签订,比如本例中的《入职审批单》,已经明确了劳动期限、工作地点和内容、薪酬待遇,还有劳动者和企业负责人的签字,甚至还有不起眼的“一式两份”,不能算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顶多就是内容有缺失。
2、公司给你分配了工作邮箱,要经常进去看看,防止里面出什么“幺蛾子”。也不要把工作邮箱当私人邮箱来使用,因为技术管理当中,一定有人,可以什么都知道?
3、公司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却又和劳动者签具有劳动合同性质的《入职审批单》呢?其实这是做了两手准备,因为《入职审批单》一般只有公司才有,如果遇到打官司,公司会拿出来,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大不了补缴社保?
总之,劳动者不要以为轻易就能抓住企业违法事实,“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职场上的套路之深,可能会超出很多人的认知,特别是年轻人,一定要诚信为本,谦虚谨慎,不要瞧不起“老杆子”,试图挑战他们的经验和手段。
人事经理不禁一愣,随即笑了笑,让小李在《入职审批表》上签字。
几天后,小李正式报到上班,还根据人事部的要求通过内网注册了电子邮箱。
公司的办公条件很好,同事之间相处得也不错,小李很快就投入到了工作之中。
一晃半年过去了,每次一发工资,小李都是全公司最低的那个,而且给的还是现金。
小李的上司——技术经理觉得过意不去,单独请小李吃了一顿饭。
那天,小李喝得有点多,甩下一句话:“你信不信,公司会乖乖付我双倍工资?”
技术经理吃了一惊,连忙问是怎么一回事?
小李卖了个关子,但是却提了个请求,希望看一下自己的人事档案。
技术经理想了想,说道:“好说,我替你借一下。”
第二天,技术经理果然借出了小李的人事档案,小李趁他不注意,把里面的《入职审批表》抽了出来,随即就还给了他。
自那以后,小李上班就开始“糊”了,几次拖慢团队攻关进度。
技术经理大为光火,把小李叫到办公室,严厉批评了他,小李非常生气,和技术经理吵了起来。
人事经理闻讯赶来,问了问情况之后,对小李说:“你走吧,不用来上班了。”
哪知小李喜出望外,说道:“给我30000元补偿金,我马上就走。”
人事经理紧皱眉头,问道:“你凭什么要30000元?”
小李一脸的得意:“你难道不知道,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原来你入职那天就在挖坑啊。”人事经理摇摇头,说道,“但是你知道,入职审批单的作用吗?”
小李淡然一笑,说:“知道啊,如果约定了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同于劳动合同。”
“但是,我什么时候签过入职审批单?证据呢?”小李面带讥笑,俨然胜券在握?
没想到人事经理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张纸,递到了小李面前。
小李看了之后,顿时呆若木鸡——入职审批单,我不是拿走了么?怎么还有?
“你拿走的是一份彩色复印件。”人事经理冷冷地说道。
“还有,我每月会给你发一份邮件,督促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从来不回,说明是你拒绝签订,这些我都已经存证。”
小李闻言,更是吃惊,他连忙打开公司邮箱界面,却怎么也进入不了?
他愤怒地看向技术经理,技术经理两手一摊,说:“不要看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小李的脸胀得通红,突然说道:“就算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你现在也是非法解除。”
人事经理淡淡一笑,拿出几张打印出的邮件截图,说道:“我昨天收到了你的离职通知。”
“我什么时候发过这种邮件?”小李气急了,大声说道?
“哦,不是你发的?证据呢?”人事经理故作惊讶,带有一丝嘲讽。
我们先了解一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1、小李知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看到公司提出不签劳动合同,觉得公司法律意识太差,决定“将计就计”,等到不想干了,双倍拿到工资补偿。
2、小李入职后,回想起当初签字的《入职审批表》内容比较多,可能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于是乘人不备取走,这样就更有把握让公司“吃瘪”
3、没想到人事经理洞查一切,暗中在小李电脑上重置了邮箱,然后又以小李的名义向公司发出了《离职通知》,小李可能忘了,入职审批表上,事先打印了他的工作邮箱,所以从这个邮箱发出的邮件,在证据上,可以认定是小李本人所发。
4、小李后来的工作态度,表明双方正式“摊牌”的时候到了,人事经理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手段,狠狠打击了小李的盲目自信,并让他卷铺盖走人。
那么,这件事对我们职场人来说,有哪些“知识点”和启示呢?
1、劳动合同没有固定模板,只要满足相关要件,即可视为签订,比如本例中的《入职审批单》,已经明确了劳动期限、工作地点和内容、薪酬待遇,还有劳动者和企业负责人的签字,甚至还有不起眼的“一式两份”,不能算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顶多就是内容有缺失。
2、公司给你分配了工作邮箱,要经常进去看看,防止里面出什么“幺蛾子”。也不要把工作邮箱当私人邮箱来使用,因为技术管理当中,一定有人,可以什么都知道?
3、公司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却又和劳动者签具有劳动合同性质的《入职审批单》呢?其实这是做了两手准备,因为《入职审批单》一般只有公司才有,如果遇到打官司,公司会拿出来,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大不了补缴社保?
总之,劳动者不要以为轻易就能抓住企业违法事实,“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职场上的套路之深,可能会超出很多人的认知,特别是年轻人,一定要诚信为本,谦虚谨慎,不要瞧不起“老杆子”,试图挑战他们的经验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