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机制。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是校党委下拨给各基层党组织用于开展党组织活动的专项经费,为规范使用,严格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标准和发放办法
1、每个直属党支部活动经费按600元标准下拨。
2、党总支教工党支部活动经费标准为:教师党员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下的党支部,按照1500元标准下拨;教师党员人数在31人至50人(含50人)的党支部,按照1800元标准下拨;教师党员人数在51人以上的党支部,按照2000元标准下拨。
3、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每个支部200元单列。
校党委在每年开学初,按照上年度十二月党员统计数下拨经费额度。
二、使用范围
1、教育、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
4、慰问、救济、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等。
5、用于开展党员主题教育和活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争先创优竞赛及体现创新性、先进性的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三、活动流程。
党员活动按照“申请——审批——报销”流程进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提前一周进行申请(活动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规定凭活动审批表进行相关经费报销。
四、报销程序
经费报销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委员具体经办,按照南阳理工学院财务报销相关规定予以报销。报销时,附活动申请表一份。
具体程序为: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核。
2、校组织部办公室审查。
3、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校组织部部长审批;3000元以上的,由分管业务校领导终签后,到校处报销。
五、有关要求
1、基层党组织专项经费是学校补助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若开展党员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或聘请有关专家开展党课讲座,须提供相关报道、小结和照片。
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年末向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报告,并建立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专项备查账簿,指定专人负责,接受党委组织部、处的监督检查。
4、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每年向全体党员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各基层党组织基层活动经费限每年12月前使用,当年未使用的不能转入下一年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创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机制。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是校党委下拨给各基层党组织用于开展党组织活动的专项经费,为规范使用,严格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标准和发放办法
1、每个直属党支部活动经费按600元标准下拨。
2、党总支教工党支部活动经费标准为:教师党员人数在30人(含30人)以下的党支部,按照1500元标准下拨;教师党员人数在31人至50人(含50人)的党支部,按照1800元标准下拨;教师党员人数在51人以上的党支部,按照2000元标准下拨。
3、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每个支部200元单列。
校党委在每年开学初,按照上年度十二月党员统计数下拨经费额度。
二、使用范围
1、教育、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
4、慰问、救济、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等。
5、用于开展党员主题教育和活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争先创优竞赛及体现创新性、先进性的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三、活动流程。
党员活动按照“申请——审批——报销”流程进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提前一周进行申请(活动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规定凭活动审批表进行相关经费报销。
四、报销程序
经费报销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委员具体经办,按照南阳理工学院财务报销相关规定予以报销。报销时,附活动申请表一份。
具体程序为: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核。
2、校组织部办公室审查。
3、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校组织部部长审批;3000元以上的,由分管业务校领导终签后,到校处报销。
五、有关要求
1、基层党组织专项经费是学校补助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若开展党员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或聘请有关专家开展党课讲座,须提供相关报道、小结和照片。
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年末向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报告,并建立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专项备查账簿,指定专人负责,接受党委组织部、处的监督检查。
4、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每年向全体党员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各基层党组织基层活动经费限每年12月前使用,当年未使用的不能转入下一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