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规范动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县委常委会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要求,凡是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由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17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改善、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27次。实际工作中,县委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坚决不搞一言堂。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把开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与中央政治局和省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对标看齐,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会前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进行了严肃认真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共识;会上县委各常委自我批评襟怀坦白,实事求是,敢于揭短亮丑,一针见血,相互批评坦诚中肯,开门见山,不留情面,既深刻诚恳,又有“辣味”,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把高质量、常态化作为组织纪律的主要内容,在正面引导的同时,对全县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组织不到位、开展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的领导班子,限期整改,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以干部选拔任用为重点,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重实绩、重一线、重公论”的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全过程。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从严规范干部选任条件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创新实施“分类化、差别化、绩效化”考评体系,在重点项目、社会稳定、环境治理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识别干部、历练干部。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3项日常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2017年县委常委会先后研究任免县管干部309名,选拔过程中,县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用人环境。
健全监督体系,努力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
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领导班子监督。一是健全制度,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诫勉谈话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思想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切实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定期召开全委会,县委书记向全委会述职,内容涉及党的建设、全县发展改革稳定重大决策、干部选任等重要内容,接受全体委员的评议。二是完善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坚持做到适当分解、科学配置,使每名班子成员有权有责。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协调沟通机制,县委书记经常与班子成员通过谈心的形式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增强班子成员的向心力。三是拓展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公开承诺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将领导分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程建设、干部任免等事项及时公开,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县委常委会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要求,凡是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由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17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生态环境改善、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27次。实际工作中,县委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坚决不搞一言堂。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把开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与中央政治局和省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对标看齐,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会前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进行了严肃认真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增进共识;会上县委各常委自我批评襟怀坦白,实事求是,敢于揭短亮丑,一针见血,相互批评坦诚中肯,开门见山,不留情面,既深刻诚恳,又有“辣味”,切实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把高质量、常态化作为组织纪律的主要内容,在正面引导的同时,对全县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组织不到位、开展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的领导班子,限期整改,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以干部选拔任用为重点,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重实绩、重一线、重公论”的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的全过程。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从严规范干部选任条件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创新实施“分类化、差别化、绩效化”考评体系,在重点项目、社会稳定、环境治理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识别干部、历练干部。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3项日常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2017年县委常委会先后研究任免县管干部309名,选拔过程中,县委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用人环境。
健全监督体系,努力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
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领导班子监督。一是健全制度,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诫勉谈话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思想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切实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定期召开全委会,县委书记向全委会述职,内容涉及党的建设、全县发展改革稳定重大决策、干部选任等重要内容,接受全体委员的评议。二是完善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坚持做到适当分解、科学配置,使每名班子成员有权有责。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协调沟通机制,县委书记经常与班子成员通过谈心的形式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征求意见,增强班子成员的向心力。三是拓展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公开承诺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将领导分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程建设、干部任免等事项及时公开,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推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