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纪念建党99周年,弘扬先进,选树典型,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事业发展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经中心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今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先进党支部:2个,各党支部根据情况自行申报,其中拟推荐1个党支部参加学校先进党支部评选。
2.优秀共产党员:10人,每个党支部可推荐2人,其中拟推荐3人参加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3.优秀党务工作者:5人,每个党支部可推荐1人,其中拟推荐1人参加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照《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今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
三、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报中心党总支。
2.组织评选。党总支召开会议,确定拟表彰的名单及拟推荐学校参评人员名单,评审结果在中心办公网公示。
3.表彰奖励。党总支将参照学校有关奖励标准,对先进支部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党内表彰是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
2.推荐至学校且获得学校相关荣誉称号人员,党总支不再重复奖励。
3.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请各党支部于6月20日前将各类推荐表、申请表(详见附件2、3、4)和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报至行政管理中心办公室。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姓名。
入党时间。
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名称。
主要事迹。
近三年考核情况。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近三年获 表彰情况。
基层党委(党总支)意见。
年 月 日。
组织部意见。
年 月 日。
校党委意见。
年 月 日。
为纪念建党99周年,弘扬先进,选树典型,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事业发展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经中心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今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先进党支部:2个,各党支部根据情况自行申报,其中拟推荐1个党支部参加学校先进党支部评选。
2.优秀共产党员:10人,每个党支部可推荐2人,其中拟推荐3人参加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3.优秀党务工作者:5人,每个党支部可推荐1人,其中拟推荐1人参加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照《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今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
三、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报中心党总支。
2.组织评选。党总支召开会议,确定拟表彰的名单及拟推荐学校参评人员名单,评审结果在中心办公网公示。
3.表彰奖励。党总支将参照学校有关奖励标准,对先进支部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党内表彰是充分调动党支部和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
2.推荐至学校且获得学校相关荣誉称号人员,党总支不再重复奖励。
3.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请各党支部于6月20日前将各类推荐表、申请表(详见附件2、3、4)和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报至行政管理中心办公室。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姓名。
入党时间。
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名称。
主要事迹。
近三年考核情况。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近三年获 表彰情况。
基层党委(党总支)意见。
年 月 日。
组织部意见。
年 月 日。
校党委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