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2017年1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建设缺失
问题一:重业务轻党建,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党员教育抓得不紧,“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经常,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不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我们积极整改,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年初将机关总支从办公室分离出来单独办公,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思考、勇于担当的同志到总支从事党建工作,同时调整、充实各党支部的组成人员,从组织上、机构上、人员上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机关政治理论》,坚持每周二下午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党性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认真学习党建工作有关知识,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机关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局党组全体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切实把“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其交流思想、加强党性、洗涤心灵、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作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问题二: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党员的教育警醒作用缺乏。党风廉政教育主题不突出,对全国旅游系统发生的黑导游、强迫消费和旅游项目资金使用混乱等问题,没有开展针对性专题教育,没有从思想深处引起干部职工的警示和震撼。
整改情况:研究并制定了三门峡市旅游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全局整体工作部署并摆上首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结合行业实际,针对旅游系统廉政建设风险点,将发生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典型案例归类整理,并在每周二下午进行传达学习,用身边事、行业事警示身边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专题教育、专家讲座、共同讨论等形式,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积极发挥行业自身优势,组织干部职工到函谷关修德养廉馆、甘棠苑廉政教育基地、刘少奇故居等党性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从思想深处引起干部职工的警醒、警示和震撼,使干部职工知敬畏、明底线。
问题三: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反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共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的“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缴纳党费”之规定。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各党支部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收缴党费,所有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均在每月最后一周内主动缴纳党费,由各党支部上缴党总支;每季度末党总支将党费存入市直工委党费专用账户,党费收支票据统一整理存档,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问题四:对原下属企业党员失于管理。原下属企业友谊宾馆、三门峡中国国际旅行社、三门峡黄河旅游公司破产、改制后,所属党员一直未按规定缴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部分党员处于失联状态。
整改情况:针对原下属企业党员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年初,局党总支安排专人负责与原下属企业党员进行沟通联系,并组织原下属企业党支部的党务干部积极联系失联党员,做好登记建档工作;二是积极对接。根据排查情况,我们将原下属企业党员分为保留党籍、主动退党、关系转出和失联等几种类型,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了汇报;结合原下属企业党员的实际情况,申请成立市旅游局党总支职工联合党支部,并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支持;三是建立组织。6月28日,组织召开了职工联合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出了支部领导班子,并就党费收缴、组织生活、日常管理以及主动退党、失联党员的处置意见进行了商议。近期,将根据党员大会情况形成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问题五:在研究提拔使用科级干部等个别重大问题研究决策中,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组会。
整改情况:进一步理清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两个会议制度的任务、程序和规则要求,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确保各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已彻底杜绝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
二、落实旅游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问题一:在贯彻落实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等决策部署中,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问计于民意识,向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主体征求意见建议少,围绕新常态下全市旅游产业如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怎样广泛调动旅游主体积极建言献策、着力培育旅游经济增长极上下功夫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对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围绕“全区域规划、分层次开发、大企业牵引、差异化竞争、品牌化运营”的总体要求,研究并制定了《市第七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发展目标,完善了工作措施;二是修订完善了《三门峡市旅游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明确规定每位局领导每年到县市(区)和旅游企业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时间总数不少于20个工作日,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旅游经营单位代表座谈会,通过深入交流研讨,了解基层实际,掌握企业实情,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问题二:在协调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旅游宾馆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上存在畏难情绪,旅游宾馆饭店用水、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旅游宾馆饭店用气价格执行的是商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用电价格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销售价格。为促使稳定持续发展,促进各宾馆饭店企业更好的经营服务,下一步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早日执行工业用水价格标准,有效减轻星级宾馆的经营负担。
问题三:对省旅游发展基金补助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够,重项目申报、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与使用规定,切实做到程序合理、使用合法,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指导意见,实现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考评的全过程监督与重点阶段监督相结合。
问题四:对a级景区复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督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a级景区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一是加强日常管理。5月1日前,组织人员,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对全市a级景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景区的安全应急预案、游客分散疏导、旅游投诉电话的设立、旅游厕所等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督导。二是狠抓重点部位。对2016年被国家、省旅游局通报景区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5月初,对部分4a级景区进行了暗访;6月21日-23日,对灵宝鼎湖湾、黄帝铸鼎原、汉山、甘山森林公园等8家景区进行了明查。对在检查复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a级景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采取限期整改、行业通报、公开通报等形式,加强指导督促;对整改期满仍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景区,将严格按照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予以降级或摘牌处理。三是严把景区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及4a级旅游景区评定工作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申报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陕州地坑院、豫西百草园进行资源与景观质量评审,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严把a级景区准入关、质量关,确保全市旅游景区评定的有序性、有效性和高质量。
三、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廉政风险
问题一:旅游宣传推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
整改情况:旅游宣传推介经费等大额支出全部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由局主管财务领导、项目主管领导牵头,由专业人员、财务、纪检监察、后勤等部门组成采购小组,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及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严格按程序完成采购任务。同时,所有采购项目均签订完善的采购合同,记录并保存有关采购情况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问题二:半年结算一次公务接待费,部分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等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通知》(三办〔2015〕5号),按照市纪委《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推广“公务灶”制度的指导意见》(三纪发〔2012〕18号)和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公务接待在定点单位进行,坚持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坚持公务接待费用一事一结。所有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要包括招待费发票、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市旅游局公务招待审批单》等,否则一律不得报销。
问题三:支付会议费和培训费无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册等明细资料,报销车辆维修费无明细资料。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报销会议费均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预算、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会议定点饭店发票和实际消费清单等资料;报销培训费用提供备案意见书、培训预算、培训通知、培训班签到册、讲课费签收单、培训费发票及实际消费清单等;车辆需要维修时提前填写《三门峡市旅游局车辆维修通知单》,经主管车辆领导审批后到定点单位进行维修,报销维修费先由经办人整理汇总后,注明车辆牌号、事由,到车管人员处登记签字备案,再由主管车辆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问题四:存在支付租车费未附租车合同、支付旅行社服务费未附劳务合同等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财务审批的范围与权限,按照先审核、后审批的原则,加强对用车、劳务费等支出的监督审核,所有事项均签订合同,对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问题一:2013年、2014年公务接待费超支。
整改情况: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2015年、2016年公务接待费分别下降69%和20.8%。2017年将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手续,彻底杜绝公务接待费超支现象。
问题二:无依据使用财政资金为地接旅行社奖励。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不再采取对地接旅行社进行奖励的激励措施。
问题三:存在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严、陪餐人数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接待标准,由接待部门在接待审批单上明确标注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今年以来,未出现公务接待标准不严、陪餐人数多的问题。
问题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购买赠送纪念品、土特产问题。
整改情况:近几年,经过认真整改,未出现此类问题。今后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购买赠送纪念品、土特产问题发生。
五、存在违法财经纪律问题
问题一:存在专项经费管理不严、日常工作经费挤占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力度,严格实行专项经费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完善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审核制度,彻底杜绝了专项经费管理不严、日常工作经费挤占专项经费的问题。
问题二:差旅费列支管理不严,存在违反规定报销高铁一等座车票费用、同时报销出差地出租车费和公杂费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三财行〔2014〕11号)、《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三财行〔2014〕37号)和《三门峡市旅游局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监督,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超出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公杂费按严格按照出差天数和标准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出差地出租车等市内交通费用。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彻底杜绝了违反规定报销高铁一等座车票费用、同时报销出差地出租车费和公杂费等问题。
问题三:存在白条支付劳务费、为工作人员报销市内出租车费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报销审核,未再出现白条入账问题;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精神,杜绝报销市内出租车费现象。
一、党的建设缺失
问题一:重业务轻党建,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党员教育抓得不紧,“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经常,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不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我们积极整改,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年初将机关总支从办公室分离出来单独办公,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思考、勇于担当的同志到总支从事党建工作,同时调整、充实各党支部的组成人员,从组织上、机构上、人员上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机关政治理论》,坚持每周二下午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党性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认真学习党建工作有关知识,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机关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局党组全体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切实把“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其交流思想、加强党性、洗涤心灵、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作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问题二: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党员的教育警醒作用缺乏。党风廉政教育主题不突出,对全国旅游系统发生的黑导游、强迫消费和旅游项目资金使用混乱等问题,没有开展针对性专题教育,没有从思想深处引起干部职工的警示和震撼。
整改情况:研究并制定了三门峡市旅游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全局整体工作部署并摆上首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结合行业实际,针对旅游系统廉政建设风险点,将发生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典型案例归类整理,并在每周二下午进行传达学习,用身边事、行业事警示身边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专题教育、专家讲座、共同讨论等形式,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积极发挥行业自身优势,组织干部职工到函谷关修德养廉馆、甘棠苑廉政教育基地、刘少奇故居等党性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从思想深处引起干部职工的警醒、警示和震撼,使干部职工知敬畏、明底线。
问题三: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反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共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的“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缴纳党费”之规定。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各党支部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收缴党费,所有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均在每月最后一周内主动缴纳党费,由各党支部上缴党总支;每季度末党总支将党费存入市直工委党费专用账户,党费收支票据统一整理存档,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问题四:对原下属企业党员失于管理。原下属企业友谊宾馆、三门峡中国国际旅行社、三门峡黄河旅游公司破产、改制后,所属党员一直未按规定缴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部分党员处于失联状态。
整改情况:针对原下属企业党员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年初,局党总支安排专人负责与原下属企业党员进行沟通联系,并组织原下属企业党支部的党务干部积极联系失联党员,做好登记建档工作;二是积极对接。根据排查情况,我们将原下属企业党员分为保留党籍、主动退党、关系转出和失联等几种类型,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了汇报;结合原下属企业党员的实际情况,申请成立市旅游局党总支职工联合党支部,并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支持;三是建立组织。6月28日,组织召开了职工联合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出了支部领导班子,并就党费收缴、组织生活、日常管理以及主动退党、失联党员的处置意见进行了商议。近期,将根据党员大会情况形成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问题五:在研究提拔使用科级干部等个别重大问题研究决策中,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组会。
整改情况:进一步理清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两个会议制度的任务、程序和规则要求,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确保各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已彻底杜绝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
二、落实旅游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问题一:在贯彻落实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等决策部署中,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问计于民意识,向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主体征求意见建议少,围绕新常态下全市旅游产业如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怎样广泛调动旅游主体积极建言献策、着力培育旅游经济增长极上下功夫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对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围绕“全区域规划、分层次开发、大企业牵引、差异化竞争、品牌化运营”的总体要求,研究并制定了《市第七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发展目标,完善了工作措施;二是修订完善了《三门峡市旅游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明确规定每位局领导每年到县市(区)和旅游企业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时间总数不少于20个工作日,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旅游经营单位代表座谈会,通过深入交流研讨,了解基层实际,掌握企业实情,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问题二:在协调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旅游宾馆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上存在畏难情绪,旅游宾馆饭店用水、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旅游宾馆饭店用气价格执行的是商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用电价格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销售价格。为促使稳定持续发展,促进各宾馆饭店企业更好的经营服务,下一步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早日执行工业用水价格标准,有效减轻星级宾馆的经营负担。
问题三:对省旅游发展基金补助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够,重项目申报、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与使用规定,切实做到程序合理、使用合法,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指导意见,实现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考评的全过程监督与重点阶段监督相结合。
问题四:对a级景区复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督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a级景区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一是加强日常管理。5月1日前,组织人员,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对全市a级景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景区的安全应急预案、游客分散疏导、旅游投诉电话的设立、旅游厕所等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督导。二是狠抓重点部位。对2016年被国家、省旅游局通报景区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5月初,对部分4a级景区进行了暗访;6月21日-23日,对灵宝鼎湖湾、黄帝铸鼎原、汉山、甘山森林公园等8家景区进行了明查。对在检查复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a级景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采取限期整改、行业通报、公开通报等形式,加强指导督促;对整改期满仍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景区,将严格按照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予以降级或摘牌处理。三是严把景区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及4a级旅游景区评定工作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申报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陕州地坑院、豫西百草园进行资源与景观质量评审,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严把a级景区准入关、质量关,确保全市旅游景区评定的有序性、有效性和高质量。
三、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廉政风险
问题一:旅游宣传推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
整改情况:旅游宣传推介经费等大额支出全部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由局主管财务领导、项目主管领导牵头,由专业人员、财务、纪检监察、后勤等部门组成采购小组,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及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严格按程序完成采购任务。同时,所有采购项目均签订完善的采购合同,记录并保存有关采购情况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问题二:半年结算一次公务接待费,部分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等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通知》(三办〔2015〕5号),按照市纪委《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推广“公务灶”制度的指导意见》(三纪发〔2012〕18号)和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公务接待在定点单位进行,坚持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坚持公务接待费用一事一结。所有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要包括招待费发票、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市旅游局公务招待审批单》等,否则一律不得报销。
问题三:支付会议费和培训费无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册等明细资料,报销车辆维修费无明细资料。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报销会议费均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预算、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会议定点饭店发票和实际消费清单等资料;报销培训费用提供备案意见书、培训预算、培训通知、培训班签到册、讲课费签收单、培训费发票及实际消费清单等;车辆需要维修时提前填写《三门峡市旅游局车辆维修通知单》,经主管车辆领导审批后到定点单位进行维修,报销维修费先由经办人整理汇总后,注明车辆牌号、事由,到车管人员处登记签字备案,再由主管车辆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问题四:存在支付租车费未附租车合同、支付旅行社服务费未附劳务合同等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财务审批的范围与权限,按照先审核、后审批的原则,加强对用车、劳务费等支出的监督审核,所有事项均签订合同,对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问题一:2013年、2014年公务接待费超支。
整改情况: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2015年、2016年公务接待费分别下降69%和20.8%。2017年将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手续,彻底杜绝公务接待费超支现象。
问题二:无依据使用财政资金为地接旅行社奖励。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不再采取对地接旅行社进行奖励的激励措施。
问题三:存在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严、陪餐人数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接待标准,由接待部门在接待审批单上明确标注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今年以来,未出现公务接待标准不严、陪餐人数多的问题。
问题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购买赠送纪念品、土特产问题。
整改情况:近几年,经过认真整改,未出现此类问题。今后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购买赠送纪念品、土特产问题发生。
五、存在违法财经纪律问题
问题一:存在专项经费管理不严、日常工作经费挤占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力度,严格实行专项经费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完善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审核制度,彻底杜绝了专项经费管理不严、日常工作经费挤占专项经费的问题。
问题二:差旅费列支管理不严,存在违反规定报销高铁一等座车票费用、同时报销出差地出租车费和公杂费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三财行〔2014〕11号)、《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三财行〔2014〕37号)和《三门峡市旅游局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监督,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超出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公杂费按严格按照出差天数和标准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出差地出租车等市内交通费用。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彻底杜绝了违反规定报销高铁一等座车票费用、同时报销出差地出租车费和公杂费等问题。
问题三:存在白条支付劳务费、为工作人员报销市内出租车费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报销审核,未再出现白条入账问题;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精神,杜绝报销市内出租车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