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项目建设年。为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十大工程和十件实事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重点工作落实为目标,以实施专项考核为抓手,通过月度通报、专项督查、观摩点评等有效措施,进一步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全县重点项目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奋力开创闻喜经济社会转型跨越新局面。
二、考核内容
依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需要进行专项考核的事项,比如招商引资、十大工程、十件实事、植树造林工程以及农村新“五个全覆盖”等重点工作。
三、考核对象
承担重点工作的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
四、考核办法
对重点工作的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采取任务分解、专项督查、观摩点评、月度通报、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
(一)任务分解。重点工作牵头单位按照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或县上确定的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合理地分解,并制定出详细的、可量化的重点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细则(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是同一个单位的,只制定出重点工作实施细则),经重点工作责任领导审定后,将重点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细则定稿上报至县考核办进行审核,审核修改后,经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组研究,最后报县委常委会批准。
(二)专项督查。根据重点工作的完成时限要求或进展情况,由县考核办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招商引资完成额、十大工程和十件实事工程质量、项目进度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方式主要有查看资料、听取汇报、走访问谈、实地查看等。每次督查能排出名次的,进行计分排名;不能计分排名的,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三)观摩点评。根据全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对全县重点工作进行实地观摩,并召开全县重点工作专项考核点评大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根据月度通报、专项督查以及实地观摩等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点评,总结实施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指出努力方向。
(四)月度通报。对于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实行月度通报制度,按照逐月累计的方式进行通报。一是上报。每个月的首日,各单位要对上个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认真填写《闻喜县重点工作进度月报表》(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二是审核。由相关职能部门或承担重点工作的县级领导对上报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县考核办。三是通报。由县考核办根据审核的结果,对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将汇总结果通过县电视台、《闻喜考核》和《闻喜党建网》等媒介进行通报。
(五)半年考核。由县考核办适时会同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走访问谈、实地查看等形式,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排列名次,按照得分高低,产生考核结果。
(六)年终考核。由县考核办会同有关职能单位进行专项考核、专项评分、专项排队。年终考核结果由县考核办提出意见,经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组研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各单位均承担任务的重点工作,综合考核计分按照完成比例统一加分;对部分单位共同承担或某一个单位单独承担的重点工作,实行加减分制度,完成好的进行加分,完成不好的进行相应减分。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对专项考核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对完成较好的单位,单列奖项进行表彰,给予重奖;对完成较差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专项考核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解,稳步推动重点工作完成,确保专项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所承担的重点工作,将其作为重点工作目标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将重点工作完成的时限具体到日,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晰;牵头单位要与县考核办及时沟通、协调,做好专项考核的督查落实工作。
三是各单位每月要及时上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于错报、漏报、瞒报和不及时上报材料的,在年终考核的总分中给予适当减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重点工作落实为目标,以实施专项考核为抓手,通过月度通报、专项督查、观摩点评等有效措施,进一步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全县重点项目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奋力开创闻喜经济社会转型跨越新局面。
二、考核内容
依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需要进行专项考核的事项,比如招商引资、十大工程、十件实事、植树造林工程以及农村新“五个全覆盖”等重点工作。
三、考核对象
承担重点工作的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
四、考核办法
对重点工作的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采取任务分解、专项督查、观摩点评、月度通报、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
(一)任务分解。重点工作牵头单位按照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或县上确定的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合理地分解,并制定出详细的、可量化的重点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细则(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是同一个单位的,只制定出重点工作实施细则),经重点工作责任领导审定后,将重点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细则定稿上报至县考核办进行审核,审核修改后,经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组研究,最后报县委常委会批准。
(二)专项督查。根据重点工作的完成时限要求或进展情况,由县考核办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招商引资完成额、十大工程和十件实事工程质量、项目进度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方式主要有查看资料、听取汇报、走访问谈、实地查看等。每次督查能排出名次的,进行计分排名;不能计分排名的,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三)观摩点评。根据全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对全县重点工作进行实地观摩,并召开全县重点工作专项考核点评大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根据月度通报、专项督查以及实地观摩等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点评,总结实施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指出努力方向。
(四)月度通报。对于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实行月度通报制度,按照逐月累计的方式进行通报。一是上报。每个月的首日,各单位要对上个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认真填写《闻喜县重点工作进度月报表》(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二是审核。由相关职能部门或承担重点工作的县级领导对上报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县考核办。三是通报。由县考核办根据审核的结果,对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将汇总结果通过县电视台、《闻喜考核》和《闻喜党建网》等媒介进行通报。
(五)半年考核。由县考核办适时会同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走访问谈、实地查看等形式,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排列名次,按照得分高低,产生考核结果。
(六)年终考核。由县考核办会同有关职能单位进行专项考核、专项评分、专项排队。年终考核结果由县考核办提出意见,经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组研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各单位均承担任务的重点工作,综合考核计分按照完成比例统一加分;对部分单位共同承担或某一个单位单独承担的重点工作,实行加减分制度,完成好的进行加分,完成不好的进行相应减分。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对专项考核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对完成较好的单位,单列奖项进行表彰,给予重奖;对完成较差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专项考核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解,稳步推动重点工作完成,确保专项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所承担的重点工作,将其作为重点工作目标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将重点工作完成的时限具体到日,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晰;牵头单位要与县考核办及时沟通、协调,做好专项考核的督查落实工作。
三是各单位每月要及时上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于错报、漏报、瞒报和不及时上报材料的,在年终考核的总分中给予适当减分。